「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抽奖活动
(截止日期:2022年3月14日)
目的
「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调查」)旨在向各教职员及学生收集在学习及工作上的体验。调查结果将有助促进和保护大学多元共融的文化和环境。
参与调查的教职员及学生可于完成「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后按照指示到有关网页,填写个人资料参加「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抽奖活动(「抽奖活动」)。
合资格参加者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均可参加抽奖活动:
- 持有效「中大通」(于2022年4月30日仍然有效)之全日制香港中文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或全职教职员;及
- 完成「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后按照指示到有关网页,填写个人资料参加抽奖活动。
登记抽奖活动
- 欲登记参加抽奖活动的学生及教职员须于指定登记抽奖期间2022年2月14日早上9时正(香港时间)至2022年3月14日下午6时正(香港时间)内,于指定网站完成「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后按照指示到有关网页,填写个人资料参加抽奖活动。
- 已填妥问卷的合资格参加者可获得一个抽奖机会。 每人只限登记一次,任何重复的登记将被视为无效。所有合资格参加者不会赢取多于一份奖品。
奖品
类别 | 奖品 | 得奖者 |
大奖 | Apple iPad(第九代)(价值港币2599元) |
1名 |
二奖 | Apple AirPods (第三代)(价值港币1499元) |
1名 |
三奖 | 香港诚品阅读礼券(价值港币500元) | 1名 |
结果公布
- 抽奖将于2022年3月28日假香港中文大学举行。得奖者将由电脑系统随机抽出。
- 中奖名单将于2022年4月4日于多元共融事务处网页dio.cuhk.edu.hk 公布,并在同日于星岛日报及英文虎报刊登。
- 所有得奖者将于进行抽奖当日起计10天内,透过登记时提供的电邮地址获得个别中奖通知。
重要日期
日期 | 详情 |
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 |
收集问卷及抽奖活动登记开始 |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 |
问卷调查结束及抽奖活动登记截止 |
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 抽奖日 |
2022年4月4日(星期一) | 结果公布 |
条款及细则
- 「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抽奖活动(「抽奖活动」)是由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事务处(「主办单位」)举办。参加者参加是次活动,将被视作已同意有关之细则及条款。抽奖将于2022年3月28日举行。
合资格参加者
-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均可参加抽奖活动:
(a) 持有效「中大通」(于2022年4月30日仍然有效)之全日制香港中文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或全职教职员;及
(b) 完成「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后按照指示到有关网页,填写个人资料参加抽奖活动。 - 参加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登记资料均绝对真实、准确及完整。
- 主办单位的员工及其委托参与设计或执行等的代理及咨询人均不符合参加资格。
登记抽奖活动
- 抽奖活动之登记日期由2022年2月14日早上9时正(香港时间)至2022年3月14日下午6时正(香港时间)止。登记日期以主办单位的电脑记录为准。
- 欲登记参加抽奖活动的合资格参加者须于指定登记抽奖期间内,于指定网站完成「香港中文大学多元共融调查」问卷。
- 已填妥问卷的合资格参加者可获得一个抽奖机会。每人只限登记一次,任何重复的登记将被视为无效。所有合资格参加者不会赢取多于一份奖品。
奖品
- 是次活动将抽出三名得奖者(「得奖者」),每名得奖者各赢取一份奖品。
- 下列为参加者有机会赢取之奖品:
大奖: Apple iPad(第9代)(价值港币2599元)
二奖: Apple AirPods (第 3 代)(价值港币1499元)
三奖: 香港诚品阅读礼券(价值港币500元)
结果公布
- 抽奖将于2022年3月28日假香港中文大学举行。得奖者将由电脑系统随机抽出。
- 中奖名单将于2022年4月4日于多元共融事务处网页https://www.dio.cuhk.edu.hk/公布,并在星岛日报及英文虎报刊登。所有得奖者将于进行抽奖当日起计10天内,经登记时提供的电邮地址接收个别中奖通知。
- 主办单位不会就未能联络得奖者,或因得奖者提供的不准确资料而未能成功发送电邮至得奖者而承担责任。
领取奖品
- 所有得奖者须按主办单位所提供的指示于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亲自领取奖品。于领取奖品时,得奖者须出示有效「中大通」作证明。
- 如未能于第13. 段所列明的指定日期前领取奖品,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出示有效证明,得奖资格将被取消而主办单位将不会重选得奖者。主办单位保留以任何适当方式处理所有被没收奖品之权利。
- 奖品不可转让、不可更换、不可以其他任何形式兑换,亦不可以兑换现金。
个人资料
- 于登记抽奖活动所收集的合资格参加者的个人资料将仅用于登记、行政、得奖者通知/通信及其他与抽奖活动有关的目的。
- 主办单位将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对所收集的个人资料进行保密,并确保其处理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有关规定。主办单位只会基于收集资料目的所需而保留已收集的个人资料。不再需要的个人资料将于抽奖活动完结后的45天内被销毁。
一般事项
- 主办单位拥有全权及绝对酌情权,根据此等条款及细则的相关条款,厘定参加者是否符合资格参加抽奖活动及/或领取奖品。于下列情况之下,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加者资格:
(a) 主办单位有理由相信参加者违反有关参加细则及条款;及
(b) 参加者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根据此等细则及条款内容。 - 除合资格参加者及主办单位外,概无人士根据《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将拥有任何权利执行或享有此等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的相关利益。
- 主办单位对本条款及细则拥有绝对解释权。如出现因抽奖活动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主办单位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并不可推翻。
- 此等条款及细则须受香港法例规管及按其诠释,每名合资格参加者接受香港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 若宣传资料所载资料与此等条款及细则有任何歧义,概以此等条款及细则为准。
- 此等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或不一致,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推广生意的竞赛牌照号码︰5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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