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洋人統治的香港,引用清朝的年號,增多了一點華人的文化氣息,也顯示了亡者對民族的歸屬感。 用詞: 碑文上,「考」表示亡父,若祖父母已亡,可尊稱亡父為「顯考」,否則應稱為「先考」。「妣」表示亡母,可分別敬稱為「先妣」、「先慈」、「顯妣」。「顯祖考」及「顯祖妣」為孫輩具名為祖父母立墓碑時用的敬稱,但當時祖父母之子媳應已先歿。 字數: 根據某些族群傳統,碑文字數按「生老病死苦」的重覆次序與字數來暗指碑文的含意,故此碑文每行以六及七字或十一及十二字為多,以示「生」及「老」的含意;避免用三、四、五、八、九、十個字一行的碑文。但這項傳統已不復為現代人所遵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