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申請文件須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寄抵歷史學部辦公室。
申請文件包括:
註:*學業成績單及機密推薦書必須由肄業大學及諮詢人直接寄往歷史學部辦公室。
# 申請者如選擇提交TOFEL或IELTS成績,有關官方成績單正本必須由考試機構直接寄往本大學,不接受發給考生本人的成績單正本。(TOFEL – 本大學之編號為0812。IELTS – 請於IELTS申請表第23項填上歷史學部的聯絡資料。)
申請人或會獲邀參加面試。
經遴選委員會評核之擬錄取名單將交研究院作最後審核。申請人可於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登入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gradsch.cuhk.edu.hk/OnlineApp/login_email.aspx) 查閱申請結果。
第一輪: 2022年1月31日
第二輪: 2022年2月28日
港幣300元(恕不轉讓及退還)
學年 |
2021-2022 |
2020-2021 |
2019-2020 |
全日制 (一年) 課程 |
HK$112,000 |
HK$110,000 |
HK$110,000 |
兼讀制 (兩年) 課程 |
HK$112,000 |
HK$110,000 |
HK$110,000 |
特別生 |
HK$13,998 |
HK$13,749 |
HK$13,749 |
註﹕
如學員未能於常規修業期內符合所有畢業要求,或須於常規修業期後繼續修讀課程,該學員將被列為「延讀生」,並須繳交延讀學費。
2021-22學年的延續學費是每科HK$13,998或每學期HK$5,275(不修任何科目)。
註﹕
問1:如未能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呈交所有証明文件(如證書副本、學業成績表正本及機密推薦書等),那應該怎麼辦?
答:
你的申請會被初步審核,但必須收到所有証明文件後才可作最後決定。
問2:誰可填寫機密推薦書?
答:
對於諮詢人的身份,我們並無嚴格限制。但為你填寫機密推薦書的諮詢人需要評價你的學術成績或專業成就。
問3:可以呈交學業成績表副本嗎?
答:
從 2020-21 學年開始,申請人可呈交肄業之大學發出的學業成績表副本及成績等級說明。從大學系統自行下載的或蓋印的學業成績表將不被接受。如有需要,本大學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交學業成績表之正本。
問4:何時知道申請結果?
答:
申請結果將於每年11月至5月公佈。
問5:如何查詢申請結果?
答:
請瀏覽研究院網上報名系統 https://www.gradsch.cuhk.edu.hk/OnlineApp/login_email.aspx
問6:若入學資格未符合基本要求(如只擁有認可大學頒授的三級榮譽學位),可以申請修讀此課程嗎?
答:
除學業成績外,學系亦會考慮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專業資格等其他因素。若有充份理據,本學系亦會考慮有關申請。
問7:若非主修歷史,又不是從事教育工作,那會減低被取錄的機會嗎?
答:
學術背景將不會影響申請人獲取錄修讀本課程的機會。
問8:此課程的內容特色與香港中學教育課程有沒有共通的地方?
答:
部分科目內容涵蓋中學課程(如中國歷史、歷史、歷史與文化、綜合人文科、通識教育及旅遊等)的課題。
問9:本課程的最長修業年期為多久?
答:
全日制課程:三年 / 兼讀制課程:四年
問10:在常規的修業期限間,學員每年/每學期最多可修讀多少學分?
答:
學生需要在常規修業期內完成8科 (24學分)。學生選科時可參考以下建議:
修讀方式 |
上學期 |
下學期 |
暑期 |
全日制 |
4科 |
4科 |
可選修1科 |
兼讀制 |
2科 |
2科 |
可選修1科 |
問11:如果未能在常規修業期內完成課程怎麼辦?
答:
如學員未能於常規修業期內符合所有畢業要求,或須於常規修業期後繼續完成課程,該學員將被列為「延讀生」,並須繳交延讀學費。
延續學費金額將根據最新學年的學費收取,詳情請瀏覽「學費」。
問12:課程以甚麼形式進行評核?
答:
評核方法和形式由科目任教老師自行決定。本學系大部分科目均以導修、論文及/或專題研究等進行評核。然而,某些科目仍設有筆試。
問13:學員必須撰寫碩士論文嗎?
答:
本學系暫時沒有把碩士論文列入課程要求範圍。學員只須按各科所定,繳交功課。
問14:修讀此課程的學員可申請研究生宿舍嗎?
答:
由於大學目前宿位短缺,故未能為所有就讀自負盈虧修課式課程(包括我們的課程在內)的學生提供校內住宿服務。不過,本校學生事務處之來港生組(ISS)將為學生提供校外住宿資料,包括鄰近地區樓宇單位之租金、往返大學之交通資料、簽訂租約時須留意之要點,及其他相關資訊。詳情請瀏覽學生事務處網頁 (http://www.cuhk.edu.hk/osa/ohis/)。同時,該網頁將開設討論區,讓同學們互相分享和討論住宿經驗和有關資訊。
問15:可以延遲入學嗎?
答:
申請必須獲得本學部及研究院批准。請聯絡本學部提出申請,延遲期限不得多於一年。
問16:如要申請休學,我應該怎麼辦?
答:
申請人須填妥「休學申請表」(表格可於本網頁「課程」>「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課程」>「下載區」,或研究院平台(學生)內的申請表格區下載),並於學期開始前交回本辦公室以辦理有關手續。經課程總監和學部主任推薦,及研究院院長批准,申請人需繳交留位費(每學期港幣$300元)。留位費一經繳交,恕不發還。休學申請最多為兩次,每次最長為一年。
問17:如要申請縮短常規修業期,我應該怎麼辦?
答:
如申請人於常規修業期以前完成所有課程要求,可填妥「縮短常規修業期申請表」(表格可於本網頁「課程」>「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課程」>「下載區」,或研究院平台(學生)內的申請表格區下載),並交回本辦公室以辦理有關手續。經課程總監和學部主任推薦,及研究院院長批准,申請人之修業期可縮短,最多為一年(即兩個學期),然而學費將不獲減免,申請人仍須繳交全部學費。
問18:如要申請退學,我應該怎麼辦?
答:
申請人須填妥「退學申請表」及「退還大學保證金申請表」(表格可於本網頁「課程」>「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課程」>「下載區」,或研究院平台(學生)內的申請表格區下載),並交回本辦公室以辦理有關手續。申請人如沒欠大學任何款項,並經學部主任推薦及研究院院長批准,可獲退還大學保證金港幣$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