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tart main Content

佛学研究
文学硕士
持续进修基金资料

佛学研究文学硕士 - 持续进修基金资料

持续进修基金资料

(持续进修基金认可课)

基金简介

持续进修基金为有志进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续教育和培训资助。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於成功修毕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基金课程)后一年内及年龄届满71岁前,可不限次数申领合共最多20,000港元的资助。首10,000港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为课程费用的20%,而次10,000港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则为课程费用的40%。

 

2019年4月1日前已开立持续进修基金帐户的申请人,不论其帐户过去是否已结束,亦可申领新增的10,000港元资助,以及原有的10,000港元资助中尚未申领的结余(如有),共付比率与上文相同。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

  • 属香港居民并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有权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或持单程证从中国大陆来港定居的人士;
  • 在所选修的基金课程开课时及成功修毕课程后一年内递交申请时,申请人的年龄均须介乎18至70岁(即年龄届满71岁之前)。逾期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

 

基金课程资料

申请人向持续进修基金提交申请时,必须填写以下资料:

  • 持续进修基金院校名称及编号:香港中文大学 (002)
  • 持续进修基金课程名称及编号:佛学研究文学硕士 (37M129733)
  • 「实际已付学费」:2021-22年入学之学生,学费为港币$113,000

 

向持续进修基金申请发还款项须知

  • 申请人於成功修毕课程后,须提交「持续进修基金申请表格」(https://www.wfsfaa.gov.hk/cef/download/SFO313.pdf) ,表格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或本办事处索取,也可从持续进修基金网页下载,填妥及提交缴付学费收据至本办公室。如课堂出席率及成绩符合要求,申请人将获发「成功修毕课程证明书」。
  • 「成功修毕」课程是指申领人必须完成课程毕业要求、取得合格成绩及课堂出席率须达70%或以上。
  • 申请人须把「持续进修基金申请表格申领表」、「成功修毕课程证明书」,连同所需文件副本(包括即香港智能身份证、缴付学费收据、成功修毕基金课程的证明文件、成绩单、银行存摺/月结单),递交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以办理申领发还学费手续。申请人最多申领合共最多港币2万元资助,但须在成功修毕基金课程后的一年内就该项课程递交申领发还款项的申请。

 

申请发还款项手续之详情请参阅以下连结。

https://www.wfsfaa.gov.hk/cef/tc/application/procedures.htm

 

查询

  • 上述简介只供参考。申请人如欲查询有关申请资格、程序等最新详情,或索取申请表格,可联络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网页: http://www.wfsfaa.gov.hk/cef/
地址: 香港荃湾青山公路388号中染大厦25楼07-11室
电话: 3142-2277
电邮: cef_sfo@wfsfaa.gov.hk

 

处理学生投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