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資料
(持續進修基金認可課程)
基金簡介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於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後一年內及年齡屆滿71歲前,可不限次數申領合共最多20,000港元的資助。首10,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為課程費用的20%,而次10,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則為課程費用的40%。
2019年4月1日前已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的申請人,不論其帳戶過去是否已結束,亦可申領新增的10,000港元資助,以及原有的10,000港元資助中尚未申領的結餘(如有),共付比率與上文相同。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或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
- 在所選修的基金課程開課時及成功修畢課程後一年內遞交申請時,申請人的年齡均須介乎18至70歲(即年齡屆滿71歲之前)。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基金課程資料
申請人向持續進修基金提交申請時,必須填寫以下資料:
- 持續進修基金院校名稱及編號:香港中文大學 (002)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名稱及編號:佛學研究文學碩士 (37M129733)
- 「實際已付學費」:2021-22年入學之學生,學費為港幣$113,000
向持續進修基金申請發還款項須知
- 申請人於成功修畢課程後,須提交「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https://www.wfsfaa.gov.hk/cef/download/SFO313.pdf) ,表格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或本辦事處索取,也可從持續進修基金網頁下載,填妥及提交繳付學費收據至本辦公室。如課堂出席率及成績符合要求,申請人將獲發「成功修畢課程證明書」。
- 「成功修畢」課程是指申領人必須完成課程畢業要求、取得合格成績及課堂出席率須達70%或以上。
- 申請人須把「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申領表」、「成功修畢課程證明書」,連同所需文件副本(包括即香港智能身份證、繳付學費收據、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成績單、銀行存摺/月結單),遞交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以辦理申領發還學費手續。申請人最多申領合共最多港幣2萬元資助,但須在成功修畢基金課程後的一年內就該項課程遞交申領發還款項的申請。
申請發還款項手續之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https://www.wfsfaa.gov.hk/cef/tc/application/procedures.htm
查詢
- 上述簡介只供參考。申請人如欲查詢有關申請資格、程序等最新詳情,或索取申請表格,可聯絡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處理學生投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