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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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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程序
除獲豁免僱員外,所有僱員於參加計劃時必須填妥其選擇之信託計劃的成員登記表格並作投資選擇。僱員應仔細閱讀兩個計劃的「強積金計劃參加說明書」及 強積金投資表現,並參考「大學強積金計劃特色及收費之比較」。
倘具資格參加強積金計劃之僱員未有在入職或豁免期完結30天內前選定其強積金計劃,大學將為該僱員登記指定強積金計劃。大學屆時會向有關計劃之受託人提供該僱員的資料登記開戶。受託人將會聯絡該僱員提請遞交其填妥的成員登記表格 / 自我證明表格 ,以完成開戶。相關的強積金供款,受託人將於開戶程序完成後方能存入該僱員的強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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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累算權益
新入職僱員可選擇將累算權益從舊僱主轉移至大學的強積金計劃。僱員可在收到「參與通知」後填妥累算權益轉移表格MPF(S) - P(M)並交回新的集成信託基金受託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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