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
兼读制课程
一般报名程序
程序一∶填写报名表格或网上报名
报名表格可从以下途径索取:
(1) 报名中心或总办事处;或
(2) 本院网页下载; 或
(3) 传真至 2367-2593╱3110-0611╱2770-6376╱2367-0273
为校友节省时间 — 曾修读本院课程的校友只需于报名表格上更新而无须重新填写其个人资料。
程序二∶递交报名表格及有关资料
填妥的报名表格必须连同所有有关资料副本(如有注明)及支票╱银行本票╱转数快「完成转账」纪录╱银行收据(如适用),邮寄(请在信封面注明「报名表格」)或于办公时间内交回报名中心。申请将于报名表格、所有有关资料副本(如有注明)及学费完整收妥后才获处理。
- 在截止报名日期前(即开课前十日)交回报名表格及有关资料
请申请人尽早报名!若申请人符合课程(尤其是短期课程)入学条件,本院一般以先到先得形式接受申请。如申请人在课程截止日期前报名,本院承诺于开课前四天,邮寄收据及上课证,或以电邮通知其所报读课程之申请状况(长假期如圣诞节、新年、农历新年及复活节则另作安排)。 - 在截止报名日期后交回报名表格及有关资料
若阁下错过截止报名日期,请依照以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 致电或以电邮方式联络本院职员,查询该课程是否仍有剩余学额。若课程已额满,本院将不会接受逾期报名。
- 若确认欲报读之课程名额未满,本院职员将建议申请人可于任何一间恒生银行(不包括港铁站内之分行)以现金缴交报名费╱学费。在取得银行收据后,连同报名表及所有有关资料于开课前一并交往本院之报名中心。
- 若申请人在截止报名日期后才完成报名手续,「本院于开课前四天通知申请人所报读之课程申请状况」的承诺将不适用。逾期申请而被接纳的申请人将于上课日或以前收到收据及上课证。
程序三∶发出收据及上课证
- 本院一般于开课前发出收据及上课证予申请人,如因邮递失误而遗失收据及上课证,本院概不负责。申请人可要求本院以挂号方式把收据及上课证寄予本地地址,每张收据及上课证需额外收取HK$25。若于开课前四天或截止日期后报名的申请人于上课时仍未收到收据及上课证,请致电报名组 2209-0290 或联络个别课程组查询。
- 若要求额外的收据或上课证,每张将收取行政费用HK$50。
程序四∶出席报读之课程
除特别通知外,申请人须依照本院网页或课程手册上之指定时间、日期和地点上课。如网上版本与课程手册版本有任何不相符之处,应以网上版本为准。本院将不会发出取录通知书给「短期课程」的申请人。
网上报名程序
请于递交网上报名表格前细阅网上报名指引。
注:网上报名指引为一般报名指引之补充。所有属于一般报名指引但未有在此提及的资料及规则亦适用。
网上报名程序 — 短期课程
- 登入www.cuscs.hk选出欲报读的课程,然后按「网上报名」。
- 填妥网上报名表格并确保填妥所有注上*号的资料格。
- 按「提交」向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提交网上报名表格。
- 如网页上出现资料错误的提示,请根据指示重新输入╱更改该项资料,然后再次按「提交」。网页将会转载至网上缴费平台网页。
- 同学必须透过银行网页缴交学费,其申请才会被确认。网上缴费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缴款,另须输入「个人验证密码」以核对身份。过程中如遇上任何问题,请联络发卡银行。
- 如阁下使用优惠计划,本院将会于核实申请人身份后,方从申请人之信用卡户口中收取已选取优惠计划之学费。
- 如提供的报名资料正确无误,网页上将会显示确认资料的版面。
- 列印确认书以作日后参考之用,然后按「确认」。
- 有关课程要求的任何附加资料╱文件副本均会以电邮个别通知。本院保留随时核实文件正本的权利。
- 申请将于收到填妥的网上报名表格及附加文件副本(如适用)后的下一个工作天开始处理。
- 成功申请人、不获接纳及须轮候申请人将个别收到通知。
- 报名一经接纳,学费将于成功申请人的信用卡户口(Visa╱万事达卡)过数,并会以电邮确认。所有网上报名只接受信用卡付款。
- 本院一般于开课前发出收据及上课证予申请人,若于开课前四天或截止日期后递交网上报名表格的申请人于上课时还没收到学费收据及上课证,请致电报名组2209-0290或联络个别课程组查询。
- 申请人可于本院网页查询申请状况,请输入网上报名编号、课程编号及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的头六个数字。
网上报名程序 — 证书及文凭╱专业课程
- 登入www.cuscs.hk选出欲报读的课程,然后按「网上报名」。
- 填妥网上报名表格并确保填妥所有注上*号的资料格。
- 按「提交」向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提交网上报名表格。
- 如网页上出现资料错误的提示,请根据指示重新输入╱更改该项资料,然后再次按「提交」。
- 如提供的报名资料正确无误,网页上将会显示确认资料的版面。
- 列印确认书以作日后参考之用,然后按「确认」。
- 递交报名表格后,报名费将于申请人的信用卡户口(Visa╱万事达卡)过数,并会以电邮确认。
- 同学必须透过银行网页缴交报名费,其申请才会被确认。网上缴费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缴款,另须输入「个人验证密码」以核对身份。过程中如遇上任何问题,请联络发卡银行。
- 有关课程要求的任何附加资料╱文件副本均会以电邮个别通知。本院保留随时核实文件正本的权利。
- 申请将于收到填妥的网上报名表格及附加文件副本(如适用)后的下一个工作天开始处理。
- 成功申请人、不获接纳及须轮候申请人将个别收到通知。
- 报名一经接纳,申请人将收到课程取录通知及学费缴付通知。
- 缴交学费后,本院一般于开课前发出收据及上课证予申请人,若于开课前四天或截止日期后递交网上报名表格的申请人于上课时仍未收到学费收据及上课证,请致电报名组2209-0290或联络个别课程组查询。
- 申请人可于本院网页查询申请状况,请输入网上报名编号、课程编号及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的头六个数字。
网上保安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会储存于本院的伺服器内。为保障您的个人私隐,本院采用了流程和技术性保安系统,包括:加密 (Encryption)、防火墙 (Firewalls) 及网上数据保安传送技术 (SSL)。数据资料乃是重要的资产,本院务必将其保存妥当,以免遗失、被盗取或未经授权而登入及外泄。然而,网上保安于电脑网路上并没有百分百的保证。
入学要求
持续进修课程
除注明外,本院之持续进修课程不设特定入学要求,欢迎有志进修人士报读。详情请参阅各课程内容。申请人惟须持有有效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所签发的学生签证或有效证件来港就读(网上及遥距课程除外)。
缴费办法
支票╱银行本票
如用支票╱银行本票,请以「香港中文大学」名义抬头,并加横线,连同报名表格一并递交。本院恕不接受期票。如报读超过一个课程,请分别填写报名表格及开列支票╱银行本票,并在支票╱银行本票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联络电话及课程编号。如欲报读之课程已满额或取消,本院将退回支票╱银行本票。为免因银行结算而导致进一步延误,如开课日期将至(例如少于三个工作天),本院不建议申请人使用支票缴交费用。如支票不能兑现,有关申请人须于收到本院职员通知当日起的三个工作天内缴付学费。逾期办理将不获保留学额或被取消上课资格。
现金
申请人可于任何一间恒生银行(不包括港铁站内之恒生银行)以现金缴费(中文大学-004 户口),报名中心恕不接受任何现金缴费。本院之银行入数纸可于报名中心、总办事处或恒生银行索取。本院银行入数纸副本 (SCS Copy) 须于缴付学费后连同报名表格一并交回或邮寄至报名中心或总办事处。
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
申请人可使用「转数快」转账*(详情请参阅个别银行的指引)。请于「 受款人提示讯息」/「备注」栏位填上联络电话号码及报读课程之编号。完成转账后将「确认」/「完成转账」纪录(必须附有入账户口、转账金额、转账日期、参考编号及受款人提示讯息/ 备注)连同报名表格一并以电邮方式传送至报名中心(scs-enrol@cuhk.edu.hk)作核实。
* 转数快识别码:160565636 或 转数快电邮地址:payment@scs.cuhk.edu.hk
易办事╱支付宝香港╱微信支付╱八达通
本院报名中心设有易办事、支付宝香港、微信支付、八达通缴费服务。
VISA╱万事达卡(不适用于以外币支付学费的课程)
本院报名中心设有VISA╱万事达卡缴费服务。请于报名表格上清楚填写信用卡持有人姓名、信用卡号码、发卡银行、有效日期及授权金额。如信用卡缴费未能入账,申请人须于收到本院职员通知当日起的三个工作天内缴付学费。逾期办理将不获保留学额或被取消上课资格。
备注:
证书及文凭╱专业课程之申请人如未获得本院确认取录前,本院不鼓励申请人选用现金╱转数快╱易办事╱支付宝香港╱微信支付╱八达通缴交学费。待获得本院通知取录后,成功申请人须于三天内缴交学费,逾期办理将不获保留学额。
截止报名日期
短期课程
各课程的截止报名日期为开课前十日。逾期申请只会在该课程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才被考虑接纳。
证书及文凭╱专业课程
详情请参照个别课程的章程。
其他报名守则
退款
除非因课程额满或取消,否则已缴之学费恕不退还。退款将会转入申请人之银行户口。如申请人在递交「课程额满╱取消通知书」后四至五星期仍未收到退款,请致电 2209-0290 与报名组联络。
课程转修
于课程额满或取消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获安排转修另一课程。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得到本院同意及以支票╱银行本票或信用卡缴交行政费HK$100(短期╱网上及遥距课程)或HK$200(证书及文凭╱专业课程)才可转读另一课程。此项申请(短期课程)须于已报读课程之开课日期前一星期提出,逾期恕不受理。此外,学员已缴之学费及其学额不得转让他人。
课程更改
如报名人数不足,本院有权取消该课程,并于有需要时更改任何原定课程之导师、上课时间、地点及内容。
需要特殊学习安排之申请人
如申请人需要特殊学习安排,请于开课前与报名组或个别课程组联络。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本院只用作进一步了解学生的需要及处理有关事宜,以提供适当的安排及照顾。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申请人于报名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供本院职员处理报名及学生事务之用。如入学申请不被接纳,本院将销毁一切有关的个人资料。
- 申请人于报名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供本院职员向申请人推广本院最新资讯,包括任何举办之活动、开办之课程、各项优惠及服务、募捐活动及其他与校友事务有关之活动。除受委托的顾问研究及调查公司外,这些个人资料不会转交予大学以外的其他机构作上述用途。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查阅及更改其个人资料。申请人如需更改其个人资料,请于本院网页下载及填妥「学员个人资料更改通知书」后交回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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