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
General Mediator Training Course
導師
首席導師及助理導師均為「香港和解中心」的資深調解員(所有導師資歷均已獲調評會認可)
教授語言
將以課堂形式為主,並透過影帶示範、討論及角色扮演來進行。教授語言以粵語為主,英語為輔。教材以英文為主。
時數
共5講,每講兩節,全期共40 小 時
節數
5 講 (連續5個星期, 公眾假期除外)
導師於上午及下午的課堂均會點名,學員如遲到超過15分鐘,或於課堂完結前離開將被視為缺席,並且需要申請重修該節課堂。
上課地點
尖沙咀東海教學中心
開課日期
21/11/2021
上課日期
星期日
上課時間
09:15 - 18:45
學費
$15,000
課程程度
短期
1 課程簡介
本課程與「香港和解中心」合辦,主要講授調解的概念、程序、技巧及相關法律知識。學員除了學到如何掌握不同的調解技巧外,還會透過小組討論、真實個案分享及小組角色扮演去了解專業調解員的角色和責任。修讀本課程有助學員加強個人溝通技巧,有組織及有系統地運用調解技巧去處理工作上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紛爭。
2 課程內容及大綱
40 小時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內容包括:
• 介紹何謂爭議,調解的定義及另類解決爭議的方法
• 調解的基本概念、趨勢及前景
• 調解程序 I:調解的步驟、開場白、應用範圍
• 調解程序 II:調解的步驟、聯席會議、獨立會議及共同探討細節
• 了解個人價值觀、偏見及歧視
• 調解技巧:溝通及提問技巧
• 調解技巧:聆聽技巧、身體語言的運用
• 調解技巧:促進技巧、重塑技巧、充權、談判技巧、打破僵局、消除最後分歧
• 合約的基本概念,經調解的和解協議及其他有關文件
• 調解守則,調解條例
• 調解員的專業守則及操守
• 介紹何謂爭議,調解的定義及另類解決爭議的方法
• 調解的基本概念、趨勢及前景
• 調解程序 I:調解的步驟、開場白、應用範圍
• 調解程序 II:調解的步驟、聯席會議、獨立會議及共同探討細節
• 了解個人價值觀、偏見及歧視
• 調解技巧:溝通及提問技巧
• 調解技巧:聆聽技巧、身體語言的運用
• 調解技巧:促進技巧、重塑技巧、充權、談判技巧、打破僵局、消除最後分歧
• 合約的基本概念,經調解的和解協議及其他有關文件
• 調解守則,調解條例
• 調解員的專業守則及操守
3 入學資格
1. 大專程度或以上、
2. 良好的中英文程度
2. 良好的中英文程度
4 結業證明
課程完畢後,出席率達百分之七十及在課程考試合格之學員,可向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申請 「結業證明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申請費用為 HK$50。
出席率達百分之一百及在課程考試合格之學員,可獲香港和解中心頒發 「綜合調解員培訓證書 」。憑此 「綜合調解員培訓證書 」,學員可自行報考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 (調評會 HKMAAL) 統籌的資歷評核。考生成功通過考核後,可申請成為調評會的 「綜合調解員 」,有關評核要求及費用請瀏覽調評會網站 http://www.hkmaal.org.hk/en/HowToBecomeAMediator_G.php。
(備註:如欲成為調評會認可調解員,必須擁有至少 3 年全職工作經驗)
出席率達百分之一百及在課程考試合格之學員,可獲香港和解中心頒發 「綜合調解員培訓證書 」。憑此 「綜合調解員培訓證書 」,學員可自行報考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 (調評會 HKMAAL) 統籌的資歷評核。考生成功通過考核後,可申請成為調評會的 「綜合調解員 」,有關評核要求及費用請瀏覽調評會網站 http://www.hkmaal.org.hk/en/HowToBecomeAMediator_G.php。
(備註:如欲成為調評會認可調解員,必須擁有至少 3 年全職工作經驗)
5 報名手續
1. 網上報名
完成網上報名後,學員務必將大專或以上程度之學歷證明電郵到 scs-bus@cuhk.edu.hk,如欠缺遞交學歷證明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2. 郵寄表格
填妥報名表格後,連同大專或以上程度之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及課程學費 (可於申請表格上填妥信用卡資料或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抬頭為 「香港中文大學 」)交往本院之報名中心 (詳情請參閱報名表格) 或郵寄到 :
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39號鐵路大廈6樓
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申請報讀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
學員須於開課當日,帶備報名時所遞交之大專以上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及香港身份證的正本以供本院職員核對
名額將以先到先得形式,額滿即止。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否則已繳之學費恕不退還。
完成網上報名後,學員務必將大專或以上程度之學歷證明電郵到 scs-bus@cuhk.edu.hk,如欠缺遞交學歷證明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2. 郵寄表格
填妥報名表格後,連同大專或以上程度之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及課程學費 (可於申請表格上填妥信用卡資料或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抬頭為 「香港中文大學 」)交往本院之報名中心 (詳情請參閱報名表格) 或郵寄到 :
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39號鐵路大廈6樓
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申請報讀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
學員須於開課當日,帶備報名時所遞交之大專以上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及香港身份證的正本以供本院職員核對
名額將以先到先得形式,額滿即止。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否則已繳之學費恕不退還。
6 查詢
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電話:3943 9127
網址:www.scs.cuhk.edu.hk
電郵:scs-bus@cuhk.edu.hk
香港和解中心
電話:3974 5481
網址:www.mediationcentre.org.hk
電郵:admin@mediationcentre.com.hk
電話:3943 9127
網址:www.scs.cuhk.edu.hk
電郵:scs-bus@cuhk.edu.hk
香港和解中心
電話:3974 5481
網址:www.mediationcentre.org.hk
電郵:admin@mediationcentre.com.hk
7 香港和解中心
香港和解中心成立於1999年,是香港首間獲政府認可為慈善機構的專業調解組織,擁有近千位來自不同專業界別的會員,於調解業界中具有領導地位。二十多年來,本中心一直透過多元化的會務,致力推動調解發展,締造社會和諧。除提供專業調解服務外,會務亦涵蓋專才培訓、專業提升、大眾教育、對外協作等範疇。
香港和解中心備受香港、內地以至國際的高度認可,獲政府安排以法律相關組織的身份,進駐位於香港核心商業區的國際 「法律樞紐」。此外,本中心不僅是多個主要聯合調解組織的創辦機構,更擁有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觀察員地位,為全球爭議解決的發展提供專業意見,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香港和解中心備受香港、內地以至國際的高度認可,獲政府安排以法律相關組織的身份,進駐位於香港核心商業區的國際 「法律樞紐」。此外,本中心不僅是多個主要聯合調解組織的創辦機構,更擁有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觀察員地位,為全球爭議解決的發展提供專業意見,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8 持續進修基金 (CEF)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未有此課程之資歷架構登記紀錄。
課程編號:21Z03051-5
查詢申請 「持續進修基金 」發還款項手續,請電 「持續進修基金 」熱線 :3142 2277 或瀏覽網頁 https://www.wfsfaa.gov.hk/cef/tc/index.htm
課程編號:21Z03051-5
查詢申請 「持續進修基金 」發還款項手續,請電 「持續進修基金 」熱線 :3142 2277 或瀏覽網頁 https://www.wfsfaa.gov.hk/cef/tc/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