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Order 投稿, 18年4月號, 48屆「秋毫」(18-19), 常刊 文:關焯堯 不知那生來就沒有耳朵的怎樣覺得! 寂寞吧,我想。 ——周夢蝶〈畸戀〉 我在山頂。望著從黝黑的海面上射出的彩色燦爛的煙花,聽著的卻不是煙花爆破的聲音。甚至可說是因為討厭旁邊的人駢發出歡快的聲浪,我才戴上耳機,讓音量調到最大,聽著Chet Baker的精選歌單。我在他的曲子裡看出自己,而自己又是如他多麼相似。 煙花繼續在舞動,煙花的花始終是主角。煙到哪裡去了?「如果世界上的花有顏色,為何人們始終覺得花必須配合彩虹七色,而世上卻鮮有黑白灰的花?」我這樣想著。想著就想到陳奕迅的專輯《黑.白.灰》。我把寂寞小號手對我的哭訴暫停,轉到那轉輯裡。十首歌,竟然有兩首的歌名都有「寂寞」兩字。我按下第一首。煙花仍然躍動,人群照樣躁動。 我到山頭來不算是沒原因的。只是我更不願到尖沙咀,或留在家。尖沙咀太多人,我呼吸不了。留在家卻太少人,我太自由了。太自由是不好的,它會使我亂想,雖然我一直都在亂想。不能呼吸也是不好的,太多人壓迫著我,我去不了自己想去的地方,雖然我沒有什麼地方是真正想去的。太多地方都有過彩色的回憶,回憶卻使我暗淡下來。山頭比低地更冷,在這十二月的天氣裡。或者這樣,才吸引不到很多人來。這裡剛剛好,適度的自由,適度的人群。我很自在。 我一直倚在欄杆。旁邊疏疏落落幾對朋友,幾對情侶。大家都不妨礙大家。他跟她擁抱也好,擁吻也好,我看著都不感尷尬。我早就習慣,不過是現在的角色倒轉了。那幾對朋友可能喝醉了,彼此通紅的臉不知是喝醉了,還是被冷風吹成這樣?陳奕迅的聲線確實美妙,美得落寞。而煙花也同時落幕了。爆破後的煙花令夜空的雲重疊的奇怪。我望著這樣有層次的怪狀,覺得很美。只有我欣賞這樣的美嗎? 我照樣凝視著維多利亞港。這個黑海倒映著天上的黑雲。這比起尖沙咀海旁慢慢離去的人更耐看。一會兒後,人群再沒有人。一會兒後,海和雲卻繼續相襯。 我轉過頭來看看廣場的模樣,本來已經不太擁擠,現在卻更少。他們趕著到蘭桂芳吧,我想。那一排的人都在等的士。口渴了,我卻不想到便利店買樽裝水。這不適合。廣場有三間酒吧。看似有權選擇,但這怎會是實況呢?每間都是一樣,不過是大小的分別。我隨便走到那門面最大的吧檯去,跟酒保說:「Glenfiddich 15,double,on the rock。」他轉身就拿酒瓶。他把紙巾墊到杯底下時好像跟我說什麼。我聽不到,便除下右耳耳機,他重覆:「You alone?」我沒有回答,只拿起酒杯,稍稍搖一搖,讓冰塊跟玻璃杯碰撞。他明白我沒說的一切便逕自走了。喉嚨灼得火熱,正好可以跟這寒冷的天對抗。我只能與威士忌攜手對抗寒冷。或者有一天我能攜著自己的手,同時不需要酒,就能抵抗寒冷,然後穿過。可是此時此刻的我還未有這能力。 酒吧的喇叭很差,再配合不同語言的混雜,使我十分煩擾。我趕緊戴回耳機。剛好播的是〈十年〉。粵語版我聽得熟了,全首歌詞背出來也行。國話版卻很少聽到,歌詞也不記得了。僅僅除了這一句,我以為我完全忘掉,但原來總有些東⻄,腦袋不讓自己忘記。當副歌最後一次重複時,我一直倒數著這句的到來,不知不覺閉著眼卻清楚看到「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是嗎?我問自己。畢竟我只能問的是自己。 酒吧和吧檯都太耀眼,為何一排排的酒瓶背後總要安裝光管?太光了,太彩色了。像剛才的煙花那樣。可是這幾排高矮肥瘦不一的酒瓶,難道不正代表這裡所有人嗎?我在當中尋找自己,看看有沒有一個全滿的。唯有全滿,光線才難以穿透。沒有。這裡沒有我,但這裡同時有我。 腦袋開始發脹, 心跳明顯加速。這剛巧很配合現在的歌。我從沒聽過這首歌。這種輕快,爽朗,不是平常的我會愛上的。這種歌是彩色的,爆破似的,有驚喜,無傷悲。我走到酒吧外的長椅坐下。長椅還留著一些黃昏時過雲雨的水漬,雨水不願被蒸發,拼命停留在這裡,稍微弄濕我的褲子。蒸發了的雨水,再不能在這長椅上找到,再不會弄濕我的褲子,那麼雨水算是有過生命,算是存在過嗎?我搖一搖,冰塊幾乎全融掉了,它們到了哪兒?去年這天的你,現在在哪兒?我一口氣乾盡了。我的喉嚨依然灼熱,至少這灼熱証明我確實在這裡。在我用神留意的時候,歡快的歌曲已經消失了。歡快總是在人留神時才發現一切都只剩下悵望。 眼前的一切在旋轉,怎樣旋轉也好,都沒有意義了。因為原來這裡沒有你。我從褲袋拿出黑色啞面的iPod Classic,看看這是第幾首歌。我從不隨機播放,因為一隻專輯的順序有它的意義。混亂會使意義消解。這是第十首,是最後一首〈Last Order〉。我想我聽完這首歌後,就要除下耳筒,下山了。對面碼頭看來再沒有人,或者零零落落的還有幾個,但我看不到了。看不到就是沒有。也許太累,雙眼沒有焦點,只是為撐開而撐開。耳朵卻繼續有目的地欣賞歌曲。但當歌曲完了,還剩下什麼? 我除下耳機。我想聽風的歌,但聽不到什麼。至少剛才有音樂陪伴著我,才不使我孤獨得可怕。謝謝Chet Baker,謝謝陳奕迅,和在背後跟他們做音樂的人。 從長椅上站起來。伸展一下腰骨,扭動一下麻木了的頸。廣場的酒吧招牌仍然光亮地照著,但不足以照亮我的前路。客人不是爛醉的,就是那些去酒吧不喝酒所以依然清醒的人。他們不時揮手,是要添酒嗎?一排紅色的的士等著我。我在開車門的一剎,依稀聽到遠方喊出一聲:「Last order!」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5 − =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