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瘋狂的距離——JOKER觀後感 文藝, 19年11月號, 49屆「逆流」(19-20) 文︰報社社工 若然藝術本身是希望引起社會的反思與討論,那《小丑》(JOKER)絕對是一套成功的電影。自上映以來,各種角度評論與內容分析不絕於耳。小記自問無力提出高見,只能由自己的個人經歷,與觀影後的反思湊合成文。 下文將會討論到 JOKER 的主要橋段,不願被劇透的讀者請留意!Spoiler Alert! 反派人物的誕生 JOKER的定位是一個 Origin Story,從 Arthur Fleck 的視角去了解他從普通人到自稱 JOKER 的過程。注意,這個故事僅僅是 JOKER 背景的其中一種可能。DC Comics 內的所謂官方 Joker 自 1940 年首度登場在 Batman 漫畫裏, 但他的過去一直沒有一個確定的說法。電影 JOKER 亦明顯不是漫畫 Joker 一般的高智商犯罪能手,因此不少人認為漫畫 Joker 更可能是受電影 JOKER 所啟發的「第二代」。 Arthur 的職業是搞笑小丑,薪酬微薄但至少能為世界帶來一點快樂。他的夢想是成為喜劇演員,但他沒有一般世俗認為的搞笑天份。他既要養活自己,定時服藥見社工,又要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種種壓力逼得 Arthur 喘不過氣來。失去工作後,他以為自己與城中鉅富 Thomas Wayne 有血緣關係,結果換來 Thomas 狠狠的一拳,更牽扯出 Arthur 是母親 Penny Fleck 收養回來的,甚至曾虐待、疏忽 照顧小時候的他。 正當 Arthur 一無所有時,他得到一個上電視的機會,能夠與搞笑名嘴 Murray 互動。但是,Murray 只是想嘲笑 Arthur 拙劣的棟篤笑表演以換取收視。Arthur 在節目中控訴著現實的無情,更拔槍殺害 Murray。他隨即被逮捕,但押送中途有街上的示威者駕車撞向警車,把他救出。故事完結前,Arthur 站在車上畫出小丑的招牌笑臉,欣賞著他眼中 “beautiful” 的亂象,身體擺著舞步鞠躬, 群眾由衷地讚嘆拍掌。 JOKER 的舞台不屬於電視台的搭出的場景、 燈光、家庭觀眾,他真正的舞台是城市街頭、硝煙火花、苦難大眾。這一瞬,一個有血有肉的大奸角誕生了。 Gotham City的社會背景 JOKER 的故事雖然發生在 1981 年的虛構 Gotham City,但裏面有足夠的細節和日常令人身同感受。電影開首就以收音機作旁白, 帶出市內垃圾工人罷工的情況,折射出 Gotham City 的社會狀況。Arthur 犯案後意外創造出來的身份:The Clown,是針對富人的運動象徵。它穿插於故事之間,與我們世界的貧富懸殊遙遙呼應。 有趣的是,Thomas Wayne 批評殺害三位前員工的兇手 “hide behind a mask”,直接把殺人行為視作冷血、仇富。同時,他卻公開宣稱他是貧苦大眾的 “only hope”,希望成為市長以改善社會問題。事實上,暴力的源頭就是社會的不公不義,而不公不義正正是因為制度有利 Thomas Wayne 一類的富貴人家。這與絕大部分權貴的思路一模一樣,拒絕接受社會制度對人的影響,完全忽略低下階層所受的長期壓迫,社會環境有多令人失望,鋌而走險。他們不會意識到,自己才是禍首,是迫使 Arthur 跌入瘋狂深淵的兇手。 似瘋非瘋的主角 然而,「瘋狂」並不是一般理解的無法預測、無定向喪心病狂的傻子(Lunatics),反而是跟隨創傷的脈絡,直視造成傷害的現實原由並批判、反抗。Arthur 開場時被街童戲弄,甚至遭拳打腳踢,但跟人說 “they are just kids”,沒有打算報復;他拿到手槍後,沒有上街搶劫或隨機射人,他一開始想到的是在電視直播中吞槍自殺,“I hope my death will make more cents than my life”;他驚覺與鄰居 Sophia 的關係是妄想後,沒有對她發洩任何暴力,就這麼離開了她家門。 可以說,Arthur 是個恩怨分明的人。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後,明白自己的笑病也許與幼年被虐有關,才狠心把母親悶死。他反覆受 Murray 嘲笑否定,才拔槍公然殺人。他在家中殘忍地殺害了背叛他的同事,但放過了與他一樣受盡日常歧視的侏儒 (明知他可能會報警告發自己)。人性一點一滴地喪失,直到電影最後,Arthur面對毫無惡意的社工也下殺手,那時他才真的是瘋了吧。 The Killing Joke的Joker故事 縱觀原初漫畫、電影、電子遊戲的Joker,他們的理念和目標不全相同,但都具有批判現時體制的精神,亦會反覆向對頭人Batman拷問其相信制度公義的信心。Christopher Nolan的The Dark Knight於2008年上映,裏面的Joker是無政府主義者,且自稱混沌使者(Agent of Chaos),是大家較熟悉的一位。反而1988年出版的Batman: The Killing Joke漫畫,是極為出色的作品(請絕不要看2016年改編的電影版,it is garbage!!!),卻可能因為年代久遠而少人提及。[1] [1] The Killing Joke提出了Joker過去的一個版本︰一個佚名實驗員辭去化工廠的工作後,為了追逐夢想而去當一個喜劇演員,但結果一敗塗地。為了供養臨盆將近的妻子,他答應為兩個罪犯帶路,潛入他工作過的化工廠,抄近路去洗劫隔壁的撲克牌公司。但在安排計畫時,工程師得知他妻子死於一場離奇意外,在悲痛之下他本來打算退出,但兩名罪犯還是威脅他上陣。 三人來到化工廠後,保全人員趕到射殺兩名罪犯,而工程師在驚嚇之餘遇見前來調查的蝙蝠俠,打算逃跑而跳進硫酸池中。當他從下水道中沖到河口時,從水中倒影看見白皮膚、紅嘴唇、綠頭髮的自己。他開始狂笑不止,變成Joker。 Joker與Batman的永恒辯證 以上故事的部分元素,在 JOKER 電影裏面都有跡可尋,但兩者最大的分別,是Joker 這角色如何理解自己的犯罪。當電影結束時,我們很難不去同情 Arthur 的遭遇。他活在一個冷酷的都市內,各種壓迫如影隨形地圍繞著他,終於身不由己地成了罪犯。The Killing Joke 的 Joker 卻是有意識、主動地成為罪犯。他開宗明義就提出,面對殘酷而不仁的世界,瘋狂是合理的,以此為自己犯下的罪行開脫。他根據自己一天悲慘的遭遇,斷定「任何人只要經歷巨大打擊,都會變成瘋子」。Batman也理應一樣,質問 “You had a bad day and everything changed. Why else would you dress up like a flying rat?”[2]。 Joker 甚至槍擊了警察局長Gordan 的女兒並拍照,不停讓 Gordan 觀看來迫瘋他。結果 Gordan 堅持理智,Batman 在最終對決時回應 “Maybe it was just you, all the time”, 否定 Joker 的人性觀。[3] [2] [3] 香港需要JOKER嗎? 回到香港,相信不少讀者都讀過一些比較 JOKER 與香港現狀的文章,或見過那張被廣傳的旺角港鐵站照片(原圖:_fungcw)[4]。 但細心想一想,這場抗爭真的是與 JOKER 相通嗎? 回看電影,就會見到 Arthur 其實是抗爭者的相反,上電視時自稱沒有政治立場,也似乎不理解 Gotham City 種種社會問題的因由。他是眾多無權勢者之一,機緣巧合下被社會迫至瘋狂,才以激烈行動反抗,順帶掀起了一場仇富、反對權貴的運動。他沒有清晰的政治理念,亦不會對貧富、罷工、精神健康等議題提供說法。Clown 也好,JOKER 也好,其實毫不重要。他只是一個真實,但去政治化的反抗象徵,他的出現沒有令 Gotham City 變好,亦看不出他會如何整頓社會。香港的抗爭者沒有 Arthur 般暴力,但在思想上是較為進步的, 對現今的社會問題有基本判斷,亦會思考香港未來的方向。若然我們相信抗爭是希望帶來改變,那我們更要警愓自己,要做個負責任的人,不能以 Arthur 作為學習對象,不可任由瘋狂蓋過理性。 近年中國的壓迫干預漸趨明顯,同時香港政府多次自我閹割,由此衍生的反抗行為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網上部分言論會武斷地指,香港已處於戰爭狀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因此任何推進運動的手段都可以接受,不會割席。這不就像是 Killing Joke 的 Joker,強調自己的遭遇來合理化犯罪行為嗎?舉個例,「獅鳥」行動尚有理性的理由,因為警方執法極為偏袒, 抗爭者需要合理地保護自己。但攻擊警員家屬、動輒指罵有口音人士等,真的是大部分抗爭者都接受嗎?錯誤「裝修」後在旁噴一句 Sorry,是負責任的做法麼?所謂的「兄弟爬山」與不割席,本身就要冒上行動不一致的風險。前線抗爭者可能會借機破壞與發洩,沒有人能夠分辨,亦沒有人敢於質疑這些行動與運動的長遠目標有何扣連。我們信任手足,相信不割席就是團結,所以不過問。這難道不是一種如同迷信的瘋狂嗎? 荒謬使人狂笑,反抗令人迷醉,但 Batman 的清醒也是必要的。否則,我們將會是世界上最大的 JOKE。 [4] 延伸閱讀︰ 《〈Batman:The Killing Joke〉:瘋狂思辯, 思辨瘋狂》,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2017-08-10 《〈小丑〉沒有革命》,陳子雲,立場新聞,2019-10-17 Batman:The Killing Joke,by Alan Moore,Brian Bolland,John Higgins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一 × =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