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重新思考我們的經濟自主性:工盟成員訪問 09年七一特刊 重新思考我們的經濟自主性: 工盟成員訪問 文:早泄 我們時常對老闆有一種想像,覺得老闆是出糧給我們的人,所以他比我們更有權力。這種權力令我們忌諱老闆,認為老闆的意思是不可拂逆,否則對自己沒好處。當經濟好景時,老闆話加下人工,當做獎勵。做打工仔既梗係歡迎啦,但係心裡又覺得物價高漲,好似加得唔多夠。但係又唔敢當面同老闆講數,博炒咩?受人二分四,攪咁多野做咩?咪順老闆意囉。 我們對工會慣常的想像:避之則吉? 在勞資權力不均的狀態下,僱員面對着一個擁有着巨大資源優勢的僱主,很多時會出現自我矮化。僱員以為僱主擁有相對大的權力,我只不過是僱主所需勞力中的極小部份。 當我們自我矮化後,對工會會產生怎樣的想像?我們盡量不忤逆老闆的意思,而不自覺地站在老闆的角度看待工會。從老闆的思路,工會是一樣麻煩的東西,它經常搞搞震,一時要加人工,一時要補加班費,一時要減工時……工會令公司賺少左,亦要用精力應付工會的要求。種種對工會的想像都是負面的,所以覺得參與工會是一件蠢事,倒不如只做好自己的份內事。由於我們對老闆唯命是從,為老闆着想,結果選擇忽視工會。 香港工會無奈頹皮原因 在香港,除了上述原因外,工會為何會處於捱打的狀態?工盟成員陳昭偉昭哥和我們分享在香港組織工會的難處。 {mosimage} 昭哥說,工會要發展,必須要有法律保障其工業行動不會被老闆秋後算帳。老闆將一些活躍於爭取工人權益的工友炒掉,不准其復職。現時法例只保障工人如果在工業行動後被解僱,老闆必須賠償予工人,但沒有保障其職位不會被裁。公司很可能用錢送走它們眼中的瘟神,令公司內的工人變成一盤散沙。工人要保住飯碗,很可能不會自己站出來和老闆抗爭,所謂槍打出頭鳥,一旦被老闆認定是滋事份子,後果不堪設想。 另一法律需要保障的是集體談判權。集體談判權是指工會在得到大部份工人支持(如七成)後,公司必須承認其行動的合法性並必須與工會談判,而該談判結果有法律約束力。集體談判權的目的是想將勞方放在一個較公平的位置上和資方談判,以保障勞方利益。集體談判權能鼓勵工會爭取工人支持,在得到某一百分比後,便能肯定可為工人爭取權益,而並非處於一種即使得到工人支持,但公司仍可不理會的情況。 拿一個加拿大的例子來說,加拿大公共事務員工工會的一個分會,是代表三百多位全市停車場的服務員。在合約期滿前兩年,員工聽到管理層打算把這些工作外判、私有化,工會馬上就這危機同會員講解事件嚴重性,得到超過九成的會員投票支持罷工,最後談判破裂,在冷天雪地罷工罷了七個星期,得到很多社區及宗教團體支持。罷工糾察線越來越長,最後政府終於讓步,員工保回工作。如果加拿大沒有保障集體談判權,員工可能在雪地上企足一世,政府都可以唔睬你。 然而即使知道法律保障是極其必要,香港政府又如何回應?昭哥說,政府一直站在企業一邊,復職權和集體談判其實已談了多年,但政府都在拖。在1997年六月尾時由李卓人在立法局提出〈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均得到通過。然而,在回歸不久,所謂代表勞工的工聯會夥同其他政黨合力打擊工盟為工人權益的法例,結果法例被先凍後廢。結果辛辛苦苦訂立的法例被二五仔同為大財團服務的政黨政府廢掉。至今已十年,工人在香港不受保障,被老闆剝削,該三條法例的重訂遙遙無期,令人不勝唏噓。 一線生機:最低工資立法──保障工人權益意識之覺醒 最低工資在香港從不為人知,到成為全城共識,成果得來不易。最低工資在報章報道極其不人道的低工資時開始被討論,加上工會多年來的努力,終迫使政府將最低工資納入立法議程,成為香港近年來對工人的一個好消息。 訂立最低工資的目的是防止老闆將工人剝削到極其刻薄,不能維持生計的程度。最低工資令工人得到最低度的保障,確定自己必定能得到法律上訂明的工資,否則即可控告老闆。然而,最低工資有可能變成最高工資,老闆只會出法律訂明的工資。所以,我們只爭取最低工資是不夠的,還要有意識地參與工會,爭取比最低工資更高的工資和其他福利。 最低工資在香港訂立的日子不遠矣,但政府仍欲操控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由政府和勞資雙方組成。政府可委任親政府的勞方代表,令委員會完全沒有代表性,令工商界為所欲為。 同時政府在委員會應只擔任秘書處或中間人的角色,提供一個談判平台予勞資雙方。香港政府代表在委員會亦只應擔任同樣角色,否則一旦官商勾結,談判便無從說起。 歷史的必然:工會的反擊 難道工會只能坐以待斃?昭哥說,現時工盟採取「兩條腿走路」策略:一方面在各行業培養工會力量,另一方面加強公眾教育,加強勞工抗爭的意識。同時正積極推動最低工資立法,組織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反對政府自行委派勞方委員。在成功爭取最低工資後,便向集體談判權和復職權埋手。 金融海嘯令新自由主義的真確性遭受質疑。這是推翻新自由主義,提出新意識形態的好時機。工會的力量更是不容忽視。現時金融海嘯將新自由主義下的經濟惡果全部顯現出來,令人重新思考將所有事交給市場決定,到底是否正確?這應是培養工會勢力,並擊潰多年來新自由主義迷信的好機會。 聚沙成塔──重新描繪權力圖像 綜合上文,我們意識到理想中的僱傭關係可以是一種合作/交易方式,但一人的力量是不能撼動僱主,令他作出策略上的改變。所以我們才需要一個工會去將大部份勞力集中起來,和僱主談判。 但在現實中,工會所需的不單是僱員的參與,同時亦需要法律上的保護,才能避免僱主利用其權力扼殺工會的成長。我們必須明白,工會和法律只不過是工具,最重要的是知道要利用工具的意識。如果我們依然停留在那種聽任僱主的想像中,即使我們擁有所有工具,始終得物無所用。所以先要理解僱傭關係可以是平等的,然後就是行多一步,參與工會,去實現那種平等的談判。唯此,剝削勞工的情況才能得以改善,甚至達到勞資雙贏的局面。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九 −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