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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通訊
2010年5月5日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Employee's General Union E-Newsletter 5 May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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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勢將取消「3+3」規定 大學合約員工仍轉制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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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建議取消「3+3」規定 (即三年試用,三年合約,然後才考慮以長期聘用條款受聘)。預計今年秋季起,公務員只需經過三年試用期,即可獲考慮轉為長期聘用。員工總會認為,大學理應跟從新機制,從而振作員工士氣,為預備四年制打下強心針。 自2000年公務員實施「3+3」規定 (Note 1),政府資助機構包括大學的聘用形式亦隨即合約化,以中大為例,仍有大量員工經歷「三年三年又三年」之苦。雖然大學於2007年推出了非教學員工合約轉連續聘用的安排,但新制關卡重重(詳見本會去年聯署及向校方提出之意見書)。而受聘超過六年仍未轉為連續聘用的同事,更被大學定性為「表現未如理想」,校方代表甚至有指,這些同事仍然獲聘,只是出於部門的同情,讓他們仍然有工作機會。這些同事得悉,應該甚為心傷。 這次公務員事務局的文件就指出,三年試用期已足夠淘汰表現欠佳者。在中大的處境,三年多數已是第二張,甚至是第三張合約了。仍然獲續約的,真的可能表現欠佳嗎?表現欠佳的話,部門仍然與其續約,作為公帑運作的機構,又能自圓其說嗎? 員工總會過去已多次向校方反映制度苛刻,要求取消「六年加表現」(再加主管推薦)的條件。不少同事亦有參與我們早前的聯署行動。現在公務員的新機制,就是再一次有力的證明:試一個人的工作能力,要六年嗎? Note 1: 2000年前,公務員只需經過兩年試用期,即可考慮以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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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歧視投訴倍增 女青會解僱準媽媽遭平機會入稟索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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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同事以為大學既然是公帑資助的機構,依法辦事,理應不會出現懷孕歧視。事實上,本會成立以來曾先後接獲三宗涉嫌懷孕歧視不獲續約的投訴。很可惜,其中兩位投訴人最終因家人勸阻,加上產後照顧初生嬰兒壓力大,終止投訴。 其實,法律條文往往不是非黑即白,大學的人事政策只可照顧最基本法律要求,倘若部門平等機會的意識不夠高,仍很可能會「踩界」,或跌入灰色地帶。 近日報章上接連兩樁有關懷孕歧視的新聞,就很值得同事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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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猶太教莉亞堂 | ||
猶太教教堂莉亞堂於1902年建成,乃銀行家沙宣爵士為紀念母親莉亞女士而建,故名為莉亞堂。教堂採東猶太風格設計,樓高兩層,當中閣樓為女教徒所設。教堂於1998年重修,有關維修計劃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區2000年文物古蹟保護獎傑出項目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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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福堂套票優惠 | ||
職工盟聯同鴻福堂推出套票優惠(包括自家鮮製飲品、湯水、膏品、糖水及購物券等),優惠期至5月30日。中大員工總會會員可憑會員證到各職工盟辦事處購買,或致電81174594,由本會理事代購。優惠詳情見:http://www.cuhk.edu.hk/cuegu/download/HFT_coupon.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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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