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普通話速遞
香港人說普通話很喜歡用「有字句」。所謂「有字句」,說的是:當說話者對過去發生了的事情表示肯定時,會說「有做甚麼」。譬如說:「我有吃早餐」 「你有告訴他嗎?」「上個星期我們有交作業。」等等,由於我們平時講廣州話,已習慣了這種表達方法,所以講普通話的時候,也把這種句式帶進來。
其實在動詞前附加「有」的結構,只是南方方言的用法,並不符合普通話的語言習慣。正確的普通話表達是用「動詞+了」或者「動詞+過」,來肯定過去發生的事情。因此上述三句話應該這樣說:「我吃了/過早餐」「你告訴了/過他嗎?」「上個星期我們交了/過作業。」
如果要否認過去發生的事情,普通話是用「沒/沒有+動詞(+過)」,這點和廣州話大致相對應。例如:「昨天我沒找他」、「昨天我沒有找他」、「昨天我沒找過他」,或者「昨天我沒有找過他」,四種說法都可以。下面再舉廣州話和普通話的肯定與否定句作對比:
廣州話 |
普通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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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日我有去過街市。 |
昨天我上了/過菜市場。 |
尋日我無去過街市。 |
昨天我沒/有/上過菜市場。 |
我有食飯,而家唔肚餓。 |
我吃了/過飯,現在肚子不餓。 |
我無食飯,而唔肚餓。 |
我沒/有/吃過飯,現在肚子不餓。 |
佢有考試,你唔知咩? |
他考了/過試,你不知道嗎? |
佢無考試,你唔知咩? |
他沒/有/考過試,你不知道嗎? |
你有講大話,大家都知嘅。 |
你撒了/過謊,大家都知道的。 |
你無講大話,大家都知嘅。 |
你沒/有/撒過謊,大家都知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