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要求

課程要求

修讀辦法

(除特別註明者外,所有科目為3學分)

修課要求

學員須按照課程要求完成24學分,方可畢業。

學分
I. 中文課程與教學的基礎理論 6-9
從下列科目選修6-9學分:
MCLE6102 中國語文課程與評估
MCLE6103 聆聽和閱讀教學理論與中文教學
MCLE6104 說話和寫作教學理論與中文教學
II. 中文教學不同範疇的研習 6-12
從下列科目選修6-12學分:
MCLE6062 語言學在中文教學上之應用
MCLE6063 文學理論與中文教學
MCLE6101 中國文化與中文教學
MCLE6105 教材設計與中文教學
MCLE6171 普通話與中文教學
MCLE6172 中國語文教學專題研習
MCLE6174 中國語文教育的新議題
MCLE6175 語文教學中的思維教學
III. 教育研習與研究
a. 選修科: 3
從教育學院其他碩士課程開設之科目選修3學分
b. 教育研究法: 3
從下列科目選修3學分:
PEDU6003 教育研究中的比較與歷史方法 (1.5學分)
PEDU6004 教育研究中的族誌學研究 (1.5學分)
PEDU6401 教育研究中的量化方法 (1.5學分)
PEDU6402 教育研究中的質化方法 (1.5學分)
PEDU6403 教育研究中的量化數據管理分析 (1.5學分)
PEDU6404 課室與學校情景中的量化分析 (1.5學分)
PEDU6405 教育研究中的多元度向與多元歸因分析 (1.5學分)
PEDU6406 教育中的行動研究 (1.5學分)
c. 研究實踐:學員可選擇完成: 0-6
MCLE6173 專題研習或研究報告:中國語文教學 (6學分)
總計:24學分
其他要求
  1. 學員的累積平均積點必須不少於2.0,方可畢業。
  2. 學員每個學期必須達到研究院的評審要求。根據學則13.0 中“成績低劣及退學”,研究生於上一學期的累積平均績點少於2.0,該生次學期將被列為試讀生。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https://www.gs.cuhk.edu.hk
上課時間

每學年分上、下學期。上學期由9月開始至12月;下學期由1月開始至4月。一般上課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晚間及週六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