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教育博士 (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

教育博士学位课程兼重修课与研究,提供多类科目选择,并要求学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研究,旨在让学员对专研范围有深入的认识,鼓励学员以创新方法进行教育探究,并培养学员对解决教育问题的洞察力。

修读办法

学生须修毕21 学分,方可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并于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后一年内,呈交论文计画,详情如下。

教育博士 (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 学分
必修科目 (3) 9
PEDU 7206 教育行政与政策的基础
PEDU 7207 全球性脉络下的学校改革
PEDU 7208 教育组织与领导
研究法相关科目 (4 ) 6
PEDU 6003 教育研究中的比较与历史方法
PEDU 6004 教育研究中的族志学研究
PEDU 6401 教育研究中的量化方法
PEDU 6402 教育研究中的质化方法
PEDU 6403 教育研究中的量化数据管理分析
PEDU 6404 课室与学校情景中的量化分析
PEDU 6405 教育研究中的多元度向与多元归因分析
PEDU 6406 教育中的行动研究
PEDU 7301 量化研究方法进阶研讨班
PEDU 7302 质性研究方法进阶研讨班
选修科目 (2 ) 6
学生应征询其导师意见,然后从教育学部开设之科目中选修2 科(不包括PEDU 8000)。
其他 9
PEDU 8000论文研究

由入学至完成论文期间,必须于每学期注册PEDU 8000 一科。

总共 30

 

研究生在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后一年内,必须选修PEDU 8010 (9学分)及呈交论文计划书,然后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其论文,并参加有关论文之口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毕业。

研究生必须报读由学能提升研究中心举办之有关知识产权及版权法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