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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本兩年全日制課程通過「科學家—實踐者」教學模式提供教育心理學專業培訓,課程內容包括一系列適合本地現況和文化的評估,諮詢和經驗驗證的學科。同時,學員必須於畢業前在該領域的合資格教育/臨床心理學家的指導下完成指定時數的實習。本課程由教育學院開辦,同時與心理學系開辦的臨床心理專業培訓課程有密切合作。

本課程的畢業生將符合成為香港註冊教育心理學家的專業和道德標準。教育心理學家提供的服務包括心理教育評估,對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心理介入,教師在職培訓,以及為政府資助和私營教育機構的校長、教師、行政人員和家長提供諮詢。

 

課程對象

申請人須已擁有心理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希望接受專業培訓以獲取資格,在香港擔任註册教育心理學家。

課程要求

學員須在5個範疇中完成總共60學分方可畢業,包括專業和基礎知識、心理評估、介入技巧和策略、教育心理學研究和實習。

(1) 修課要求

學員須按照課程要求完成60學分,方可畢業。

(a)
專業和基礎知識
(i) 必修科目
EPSY 6101-6103
9 學分
(ii) 選修科目
- 從下列科目選修1 – 2科: PEDU 6502, 6506, 6513, 6515
3-6 學分
- 從下列科目選修0 – 1 科: PSYC 7021
0-3 學分
- 從下列科目選修1 科: PEDU 6051-6054, 6208-6209
3 學分
(b)
心理評估
(i) 必修科目

EPSY 6201-6203
9 學分
(c)
介入技巧和策略
(i) 必修科目

EPSY 6301-6304
12 學分
(d)
教育心理學研究
(i) 必修科目

EPSY 6401-6403
9 學分
(ii) 選修科目
從下列科目選修2科:
PEDU 6401-6406

(PEDU 6404 & 6405 皆有先修科目。)
3 學分
(e)
實習
(i) 必修科目

EPSY 6501-6503
9 學分

(2)其他要求

  1. 學員的累積平均積點必須不少於2.0,方可畢業。
  2. EPSY 6402 – 6403研究論文EPSY 6501 –  6503 實習外,學員必須在各學科成績達到“D”等 或以上,方作及格論。除非獲得學院院務會特別批准,否則學員須在學科EPSY 6402  –  6403研究論文EPSY 6501  –  6503 實習達到“C-”等或以上成績。如學員未能在學科EPSY 6402 – 6403研究論文EPSY 6501 – 6503 實習達到“C-”等或以上成績,則須在隨後學期重讀學科,直至達到“C-”等或以上成績。

  3. 學員每個學期必須達到研究院的評審要求。根據學則13.0 中“成績低劣及退學”,研究生於上一學期的累積平均績點少於2.0,該生次學期將被列為試讀生。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http://www.gs.cuhk.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