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瀞文教授
背景、理念和願景
本委員會隸屬新亞書院院務委員會,旨在為學生於大學生活中提供適切的協助及意見。
(一) 職權範圍
1. 加 強 學 生 對全人發展及精神健康的意識。
2. 建 立 鼓 勵 互助的學習氛圍,從而協助推動全人發展,為學生提供更全面的支援。 3. 策 劃 及 推 行有助提昇學生自我認知、自我接納及自我欣賞能力,同時促進其
個人發展之活動。
5. 執 行 由 書 院管理層所指派有關學生輔導及發展之工作。
(二) 組織 1. 本會設委員不得超過十五人(學生代表不計在內); 2. 本會主席由輔導長擔任,秘書由院務主任委任。
(三) 會議程序 1. 一般情況下,本會每學年召開一次; 2. 主席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