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事項
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海外疫情資訊及更新呈報準則
2020年3月5日
列印
因應新冠肺炎在全球多地爆發,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CHP)提醒市民切勿前往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廣泛社區傳播的湖北省,以及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內地其他省市、伊朗、意大利(艾米利亞—羅馬涅、倫巴第及威尼托地區)和韓國。
健康促進及防護委員會勸喻各位盡量避免外遊,如要前往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社區傳播的國家/地區,應避免與發燒或有呼吸道病徵的人士有密切接觸。如果不可避免與他們接觸,應戴上外科口罩,並繼續佩戴直至回港後14天。
因應各地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疫情,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已更新相關呈報準則以加強對懷疑個案的監測。醫生如發現任何病人符合下列條件,應通報衞生防護中心作進一步調查:
- 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及
- 於病發前14天內內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 曾到訪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活躍社區傳播的地區;或
- 曾與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病人有密切接觸。
有關更多2019冠狀病毒病的資料,可瀏覽:
- 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
- 衛生防護中心「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的國家/地區」 (https://www.chp.gov.hk/files/pdf/statistics_of_the_cases_novel_coronavirus_infection_tc.pdf)
-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法定須呈報傳染病 (英文版) (https://cdis.chp.gov.hk/CDIS_CENO_ONLINE/diseas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