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通訊 2009年12月8日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Employee's General Union
E-Newsletter 8 Dec 2009
 

     
  請積極參與「為導師正名,為教學正名」聯署行動
 

立法會否決校方修訂 校內檢討現正進行

請積極參與「為導師正名,為教學正名」聯署行動

(如果你是第一次收到有關「導師正名」運動的消息,可到查閱過往通訊。)

各位同事:

在員工總會的遊說下,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在十一月九日否決中大對「教師」定義的修訂,嚴詞指出「教師」定義不包括導師是明顯漏洞。議員並批評校方與校內成員溝通不足,要求校方先徵求校內師生同意,在一月份的會議上再作討論,屆時並會邀請工會代表發言。(員工總會致立法會意見書:

校內外回響
自員工總會曝露中大不承認導師為「教師」的制度性歧視問題,並透過不同途徑要求改善導師地位及待遇,這些問題終於成為校內焦點,亦受到校外關注。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最新一期的教協報,亦報導了我們的正名運動:

在校內,在本會及立法會的壓力下,校長已承諾將成立一個臨時專責小組,檢討導師職系。而校內另一個工會「教師協會」亦終於公開表示支持導師正名,加入與校方協商。

積極參與聯署,為導師正名,為教學正名
由現在至一月份,是爭取導師正名,改善導師地位及待遇的關鍵時刻。員工總會現發起「為導師正名,為教學正名」聯署,向校方、大學社群以及立法會成員說明我們的觀點與訴求。我們同時進行「中大導師現況」問卷調查,旨在進一步掌握資料,以便與校方進行談判。

在十一月九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校方代表指出,導師當然是「老師」,但把導師納入「教師」的定義中,會令導師「有等同教授一樣的學術地位和權利」,「會對中大未來的學術發展和學術管治,(帶來)天翻地覆的改變」。而要做這種決定,除了要諮詢導師,更要視乎校內其他教職員的看法。

這種說法,固然是以「既有權利者」為本位。與此同時,更是對導師的蔑視及不信任。

我們的聯署,正是要大聲說出:導師正名,不單是導師爭取自身利益而已。院校重研究而輕教學,老師的教學貢獻得不到應得的表彰與認同,為人詬病已久。為導師正名,更是為教育正名。

不論你是否導師,倘若你支持「導師正名」,請積極參與聯署!

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
會長 吳曉真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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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你是否導師,都可以實際行動支持「導師正名」運動:

1. 參與聯署(聯署內容及方法見下文 )
2. 填寫「中大導師現況」問卷(只適用於導師或Professional Consultant及Teaching Fellow等相關職級):將於數日內發出
3. 加入員工總會(這將是校方是否重視我們的意見的重要指標):

 

     
  為導師正名 為教育正名
 

為導師正名 為教育正名
──請中大開風氣之先

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的「導師正名運動」在短時間內得到各方的關注,既成功遊說立法會拒絕通過中大對「教師」定義的修改,要求校方尋求校內共識,亦使校長主動承諾成立臨時專責小組檢討導師地位。這些發展一方面說明了院校歧視導師,輕視教學的趨勢已在大學社群間積累了很大的不滿,另一方面亦說明大學社群挺身發聲,能為大學管治帶來積極正面的效果。

校方承諾檢討,令人鼓舞。然而校方至今仍擔心,導師正名會令導師的權力突然擴張,引起「天翻地覆的改變」。這種說法反映了校方對導師的不信任。將「正名」想像為導師的一己之私,更是扭曲了我們的訴求。

中大現時有導師共四百多人,當中包括相應職系,即專業顧問(Professional Consultant)及特任導師(Teaching Fellow)等數十人。這四百多位專責教學的同事,有的是年輕學者,有的是教學多年,深受同學同事尊敬的老師。他們都是懷抱著對學問的熱情,對大學教育的抱負而加入中大的。因此,即使待遇比在中學任教要差,他們仍願意留在中大,為中大的教學使命作出貢獻。過去,大學能保持一優秀教學團隊,可以說是利用了這些同事的熱誠。現在,正是大學正視這些教學貢獻的時候。

我們重申,為導師正名,即為教育正名。重研究而輕教學,不只是中文大學獨有的問題。我們卻希望中大能真正成為院校之先,糾正多年來累積的失衡,把教學重新放在其應有的位置。

唯有給予教學人員應有的尊重,才能真正落實重視教學的理想。

具體來說,我們的要求有三:

1.「教師」定義
修改大學條例對「教師」的定義,把所有現時按人事政策列為「教學人員」 (teaching appointee / teaching staff)者歸入定義之中。具體建議為「"教師"(teacher)指香港中文大學全職教學人員」。專業顧問及特任導師亦屬導師職系,當在此類。至於有部門聘請導師而教學責任甚少者,即是大學有責任在擴大「教師」定義後再仔細處理的。因多年疏忽而糾結不清,不是大學不正視問題的藉口。

2. 代表權
根據以上的定義修改,按條例規定,正式把導師及相應職系,如專業顧問及特任導師等,納入各學務決策機關,包括系務會、學院院務會及教務會。在校董會新增的兩個教職員校董席位中,則導師及相應職系應計算在「教務人員」一組,而不是「非教務人員」一組。導師是教學任務最重,教學經驗最豐富,與學生接觸最多的一群。大學對導師的歧視,導致中大制定教學政策時未能有效吸納導師的寶貴教學經驗及意見,損失的正是學生。

以上兩點應在是次條例修訂中進行,大學必須儘快進行校內討論及決策程序。

3. 教學職系 (Teaching track) 檢討
就教學職系的架構、晉升階梯及薪酬待遇等,立即展開檢討。檢討應考慮以下各項:一、重新引入「講師」職系,為專責教學的同事正名,並提高教學職系的地位,正確反映教學工作的重要;二、教學職系與研究職系
(Research/Professorial Track)間應有互相接軌的機制;三、開放校內研究資助及支援予教學職系的同事申請,使有興趣和能力從事研究的教學同事仍可在研究上作出貢獻,而教學職系中有研究成果的,大學亦應給予肯定。

各院校準備四年制的工作已如火如荼,為保留優秀教師及招聘人才,檢討及新制度的實行,應儘量在一年內完成。

我們深信,倘若校方能趁此機會正面處理問題,則近日種種發展對中大有極正面的作用。教學與研究間應如何取得合理平衡?導師正名是尋求平衡的關鍵一步。導師在教學方面的貢獻能得到制度上的承認,肯定有利中大未來進一步提升教學質素。

願中大能開風氣之先。

發起組織: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
聯署組織:大學教育關注組
     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籌委會
     香港城巿大學教職員協會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
     香港教育學院教學人員協會
     (多個單位正加入聯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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