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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通訊
2009年9月28日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Employee's General Union E-Newsletter 28 Sept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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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學僱員評核即將截止 | ||
本年度的非教學僱員評核即將截止。(部門最遲需於10月15日前將評分輸入中央電腦系統,否則合約同事的增薪將受影響。)員工總會在此提醒各位同事在評核過程中,受評核人享有的一些基本程序上的權利:
過往員工總會收到有關程序的投訴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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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個案 | ||
以下為兩個部門的個案供同事參考: 園藝組以工作時數計算績效 評核員被勒令修改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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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投稿:一國兩制/一制兩用 | ||
一位品學兼優的學生,年終成績優異,獲得來年獎學金,但與此同時,卻又被指成績分數未達標,不能升班。這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究竟是審核頒發「獎學金」的標準有問題,還是「升/留班」的制度上有漏洞?還是評核人員有參差不同的評核標準?抑或是兩個制度的協調出現了問題? 根據2007年以前的舊制,合約員工完成每份合約後,若表現達「上佳」,即可獲一份約滿獎勵金。按理這個是否「上佳」的標準應與年終績效評核,或合約員工續約評核一致。如果兩份報告評分不一致,該員工既有獎金而且兼能續約,他/她對年終評核結果亦未必太在意。 問題出現在哪裡呢?在「連續聘任」條款下,員工須連續服務中大六年,而過去連續三年要達「上佳」評分才符合提名資格,然而有員工過去連續三年當中有兩年獲「上佳」之評分,而其中一年更以「上佳」之評分獲取約滿獎勵金,但該員工之「績效評核」卻未達「上佳」之列,故未能成功轉成「連續聘任」,即使上訴也只獲公式回覆,最終可能要再等一年、二年或三年。因為新系統只反映最近三年你對中大的付出和努力。最耐人尋味的是一個機構有兩套評分制度,兩個評分結果。在新舊制交替時,是否應由機械式的制度去決定最終結果?究竟是人訂立制度,抑或人被制度控制?同事們,你是否受影響的一份子呢? 編者按:「約滿獎勵金」在2004年推出,「按照表現」,合約同事有可能在約滿時獲得「表現獎金」。但當時卻同時有兩款表現評估的表格:一是專為「約滿獎勵金」而設的,而另一項則是每年的評核。現時「連續聘任」要參考過往三年的表現評估,卻只考慮後者。有同事曾經在其中一年的「約滿獎勵金」中獲評為「上佳」,而年度評核卻低於「上佳」,結果未能轉為「連續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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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謝啟事 | ||
特別鳴謝友營堂捐出禮品予出席本會9月3日會員大會之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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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