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玲 教授 南昌大學法學院
內容簡介:70%的世界人口還生活在有死刑制度的法域中,中國大陸“居功至偉”。但是,中國政府近二十年的努力,使得死刑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從立法上看,1997年以來,中國立法上再沒有增加一個有死刑的罪名;2011年刑法第八次修訂開啟了廢除死刑罪名之旅,取消了13個走私文物罪、盜竊罪等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2015年刑法第九修正案又廢除了9項死刑罪名。在司法上,最高法院2007年收回了死刑覆核權,從司法上進一步嚴格控制了死刑的判決。學界關於死刑制度的討論,已經從20年前的“存”還是“廢”轉變為“當下廢”還是“將來廢”,廢除成為共識,只是時間點的問題。香港“廢死”歷程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實踐藍本,1993年香港從立法上徹底廢除死刑,到今天20餘年的經濟、社會和法治持續穩定發展,“香港經驗”似乎在提示我們,刑罰公平公正觀的變革、死刑價值觀的更新才能避免對死刑功能的想像性誇大,才能擺脫對死刑的習慣性依賴,而飄忽的民意甚至不足以成為我們刑事政策的決策參考。
講者簡介:吳曉玲,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博士,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出版專著《宋明理學視野中的法律》,近年學術興趣專注于中國傳統死刑制度的演變及當代死刑制度的存廢問題。
時間 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點至下午1點30分
費用 餐費港幣20元;不訂餐者免費
地點 香港中文大學田家炳樓八樓,中國研究服務中心
語言 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