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通識課程

課程結構

四年制本科生適用

聯合書院學生必須修滿大學規定之通識教育科目,連同書院所設計及指定之通識教育科目在內,合共21學分,始准畢業(惟特許專業法律課程,學生只須修讀上述規定科目至少12學分)。 學生選課辦法如下:

聯合書院通識課程科目

大學通識科目

通識教育總學分

一般課程要求

特許專業課程要求

一般課程要求

特許專業課程要求

GEUC 1011    

【大學生活與學習】      (於入學第一年上學期必修,在特准情況下可改為修讀GEJC11201)

2
學分

15 學分

12 學分

21 學分

12 學分

GEUC 2017-2102

【學術與書院生活系列】   (第二或三年級必修)

1
學分

GEUC 4011

 

GEUC 4012    

【專題討論】2

(於最後修業年上學期)或

【社會企業與創新:實習】

3
學分

GEUC 1000    

【書院聚會】3

(每學期最少出席三次)

合計:

6學分

0
學分

合計:

 

6
學分

註: 特許專業課程法律學院開辦之課程,學生只需修讀6個大學通識學分

  1. GEJ 0112【書院、大學與社會】乃四書院為一年級學生共同開設的書院通識科目,並以英語為授課語言,優先給予使用中文有困難的學生修讀,餘下學額則公開給其他一年級學生申請,惟必須經書院通識教育辦公室核准,並退選GEU 1011【大學生活與學習】。
  2. 此乃取得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資格直接入讀二年級的本科生之必修科目。
  3. 以高級條件入讀大學一年級課程的學生,不會獲得任何書院通識教育學分的豁

學生除依書院之規定修讀上表所列之書院通識教育必修科目外,亦須選修大學通識教育基礎課程及四個範圍規定內的科目,詳情請參考大學本科生手冊內的大通識教育課程修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