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本系系务会决案︰
“如学生未经请假而严重缺课者,请教师提交系方处理,系方当即向缺课之学生发出书面警告,有需要时加以辅导, 如该生仍继续缺课,超逾授课时数三分之一者,系方得决定是否将该生该科之成绩作不及格论。”
决案适用于全部大学中文核心科目,各班教师当切实执行。
学生于每次课堂均须在上课签到表签名,以示出席;学生倘有合理缺席理由,务须儘快通报科任教师,并提交相关证明,再由科任教师视乎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以上各项,至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