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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計劃

適用於2020-2021年度或以後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選取與其主修及副修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修讀歷史以外一科3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選修科目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18 學分 | 兼讀制:24 學分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 博士生修畢 12 學分後需參加資格考試及取得合格,方可獲博士候選人資格。
    • 資格試將按學部規定,以口試形式進行,內容涵蓋主修及副修範圍。
    • 博士生必須於以下限期內通過資格考試:
      持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24 個月/兼讀制 32 個月
      非持有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36 個月/兼讀制 48 個月

 

III) 其他要求

    •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至少一篇論文。
    • 若學生在學期的累積平均積點低於 2.0 或「論文指導」課程不合格,將被歸入學術觀察期。有關詳情,可參閱研究院網頁內 “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 13.0 條的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 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詳情請瀏覽 IPL 網頁
    • 博士生須完成由研究及知識轉移服務處開設的 Research Ethics Training (RET) 科目:“Publication Ethics”,並取得有效之 Publication Ethics 證書。詳情請瀏覽 RET 網頁

 

IV) 備註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及副修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及副修範圍導師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1. 中國古代及近世史
      2. 中國近代史
      3. 古代及近世世界史*
      4. 近代世界史*
      5. 香港史
      6. 比較史
      7. 公眾歷史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此中文版修讀計劃為英文版本譯本,中、英文兩個版本如有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適用於2017-2018至2019-2020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或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歷史以外一門領域作為第二輔助範圍,並可在有關學部修讀一門 3 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第二輔助範圍課業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18 學分 | 兼讀制:24 學分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 參加資格考試之前,博士生必須修讀一科由第一輔助範圍導師教授之 3 學分課程或 HIST7101「個別專題研究」。
    • 博士生修畢 12 學分後可參加資格考試,合格者可獲博士候選人資格。
    • 資格試將按學部規定,以口試形式進行,內容涵蓋主修及第一輔助範圍。
    • 博士生必須於以下限期內通過資格考試:
      持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24 個月/兼讀制 32 個月
      非持有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36 個月/兼讀制 48 個月

 

III) 其他要求

    •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至少一篇。
    • 若學生在學期的累積平均積點低於 2.0 或「論文指導」課程不合格,將被歸入學術觀察期。有關詳情,可參閱研究院網頁內 “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 13.0 條的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 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詳情請瀏覽 IPL 網頁
    • 博士生須完成由研究及知識轉移服務處開設的 Research Ethics Training (RET) 科目:“Publication Ethics”,並取得有效之 Publication Ethics 證書。詳情請瀏覽 RET 網頁

 

IV) 備註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第二輔助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第一及第二輔助範圍導師各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1. 中國古代及近世史
      2. 中國近代史
      3. 古代及近世世界史*
      4. 近代世界史*
      5. 香港史
      6. 比較史
      7. 公眾歷史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適用於2015-2016至2016-2017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或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歷史以外一門領域作為第二輔助範圍,並可在有關學部修讀一門 3 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第二輔助範圍課業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18 學分 | 兼讀制:24 學分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 參加資格考試之前,博士生必須修讀一門由第一輔助範圍導師教授之 3 學分課程或 HIST7101「個別專題研究」。
    • 博士生修畢 12 學分後可參加資格考試,合格者可獲博士候選人資格。
    • 資格試將按學部規定,以口試形式進行,內容涵蓋主修及第一輔助範圍。
    • 博士生必須於以下限期內通過資格考試:
      持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24 個月/兼讀制 32 個月
      非持有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36 個月/兼讀制 48 個月

 

III) 其他要求

    •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至少一篇。
    • 若學生在學期的累積平均積點低於 2.0 或「論文指導」課程不合格,將被歸入學術觀察期。有關詳情,可參閱研究院網頁內 “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 13.0 條的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 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詳情請瀏覽 IPL 網頁

 

IV) 備註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第二輔助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第一及第二輔助範圍導師各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1. 中國古代及近世史
      2. 中國近代史
      3. 古代及近世世界史*
      4. 近代世界史*
      5. 香港史
      6. 比較史
      7. 公眾歷史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適用於2014-2015年度或之前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 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或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歷史以外一門領域作為第二輔助範圍,並可在有關學部修讀一門 3 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第二輔助範圍課業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 18 學分 | 兼讀制: 24 學分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 博士生修畢12學分後可參加資格考試,合格者可獲博士候選人資格。
    • 資格試將按學部規定,以口試形式進行,內容涵蓋主修及第一輔助範圍。
    • 博士生必須於以下限期內通過資格考試:
      持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24 個月/兼讀制 32 個月
      非持有研究式碩士學位:全日制 36 個月/兼讀制 48 個月

 

III) 其他要求

    •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至少一篇。
    • 若學生在學期的累積平均積點低於 2.0 或「論文指導」課程不合格,將被歸入學術觀察期。有關詳情,可參閱研究院網頁內 “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 13.0 條的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 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詳情請瀏覽 IPL 網頁

 

IV) 備註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第二輔助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第一及第二輔助範圍導師各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1. 中國古代及近世史
      2. 中國近代史
      3. 古代及近世世界史*
      4. 近代世界史*
      5. 香港史
      6. 比較史
      7. 公眾歷史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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