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報道721事件時,涉嫌在使用車牌查冊時作虛假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被捕,引起廣大關注。蔡玉玲被捕後,民間質疑拘捕行動侵害新聞自由,多個新聞業工會亦齊聲抗議。新聞工作中,核實及調查是不可或缺的環節,兩者與查冊工具密不可分。記者以外,還有其他人員使用查冊工具,從事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工作。查冊權限一再收緊,對他們有何影響?
記者|蔣瑩 編輯|胡敏芝 攝影|蔣瑩
政府部門提供的查冊種類繁多,包括公司、土地註冊和商業登記等等。近年,政府屢次以保護個人私隱為由收緊查冊權限。2019年,政府收緊婚姻記錄查冊,查冊須獲當事人授權;2020年,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申請司法覆核,質疑選民登記冊將選民姓名及住址一併公開侵犯私隱權違憲,令警員面臨更大的「起底」風險。協會4月被判敗訴,其後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最後裁定協會部分上訴得直,限制選民登記冊的查閱權利,僅供參選人、政黨以及傳媒以選舉相關目的查閱。
調查報道需用查冊 揭發涉公眾利益事件
2016年立法會選舉前夕,壹傳媒偵查記者Antony收到消息,懷疑有市民明明不是從事資訊科技的工作,卻加入了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香港分會,從而登記成資訊科技界選民。要如何核實這個消息呢?選民登記冊便派上用場。
Antony透過查證選民登記冊發現,有部分單位離奇新增多名資訊科技界選民:
「你明白那個機率有多小嗎?全家都是做IT的,爸爸、媽媽、女兒和兒子都是,會不會有這樣的可能呢?」
他再配合土地查冊,核對選民登記冊中的登記地址是否屬業主本人,取得相關姓名及地址後,逐家逐戶拍門查問,其中很多戶主否認自己是資訊科技界的僱員,揭發部分資訊科技界選民與實際職業不符的情況。報道刊登後,警方循線索調查,最後得悉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協助司機加入資訊科技界,成為選民,獲得投票權。最終,廉政公署在2019年落案起訴17人,涉嫌在2016年資訊科技界立法會選舉賄選及種票。
Antony指查冊是記者十分常用的工具,在日常的交通意外中,突發組記者會通過查冊核實車主身分。至於調查報道使用查冊的頻率更高,近九成的調查報道都需要用到查冊工具,許多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的報道都是靠查冊揭發,包括律政司鄭若驊以及助理警務處處長陶輝涉嫌僭建、橫洲土地爭議,以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涉嫌騙取政府租金津貼等。
運輸署突改聲明選項 查冊成陷阱
使用車牌查冊時,申請人要在表格聲明查冊原因。記者以往主要是在「其他,請註明」一項闡明查冊用作新聞用途。蔡玉玲被捕一事,揭發運輸署去年暗地修改申請表,有關選項在2019年10月底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變相封堵以新聞用途為由查冊。Antony認為運輸署突然修改查冊表格上的選項,又沒有公佈:
「像設陷阱給我們踩。」
最令他質疑的是,蔡玉玲被捕後,《蘋果日報》記者親身到牌照事務處查冊,在表格上用手寫文字註明查冊用作新聞用途,並且再三向職員表明,最終依然獲批,令他對警方的檢控依據有所懷疑:「如果這件事是虛假陳述,為什麼運輸署依然批給我們?」
Antony在日常工作中亦感受到政府在收緊查冊的權限。他以記者身份查看選民登記冊時,過程明顯較以往嚴謹:「今年(2020年)6月上去查看時『守衛森嚴』,以前是給我們一個電腦,我們自己就可以查看。現在不是了,我們一上去,他們找了三個職員,什麼也不幹,就是站在我們後面,三個角度看著我們的電腦,我們一拿起筆,他們就看看我們要寫什麼,以往是沒有的。」他憂慮若果政府進一步收窄查冊權限,傳媒無法再進行調查報道,政府的可信性亦會愈來愈低。
貨車泄漏混凝土 查冊助社區事務
除了記者,其他行業人員亦會透過查冊以保障公眾利益,區議員就是一例。油塘工業區有數間混凝土工廠的貨車泄漏混凝土,一直為附近居民帶來嚴重的環境問題。油塘道馬路是斜坡,如沒有防漏袋,貨車在行駛途中容易泄漏混凝土,不僅影響市容,混凝土凝固後更會令路面不平,為電單車司機和行人帶來危險,造成交通意外。為了調查涉事車輛屬於哪一所混凝土工廠,觀塘油麗區區議員王偉麟就曾經使用車輛查冊工具。
王偉麟一月剛上任,便觀察到一個月內混凝土泄漏了三至四次,每每發現的時候都要爭分奪秒,向食環署報告,請工人清除。否則一旦混凝土凝固,就要請路政署進行碎石工程,然而工程有可能破壞路面,區內也因此一年重鋪兩次地面。即使食環署來得及清理,但當中的公帑全出自納稅人:
「一架洗街車再加六個工人,洗兩個小時,其實也要二千至三千元,那麼一個月單是維護這條路也要差不多八千到一萬元。」
他表示情況不能接受,因此通過車輛查冊,希望追究法律責任,促使環保署監督相關車輛安裝防漏袋或者防漏盤,避免再次出現泄漏問題。
選項不清 有公眾利益應可豁免
他表示運輸署車輛查冊的用途選項並不清晰,以他調查混凝土車為例,他認為跟「進行與運輸相關法律程序」和「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兩個選項相關。但他亦希望查冊之後,環保署能協助處理,因此查冊目的又不止牽涉運輸問題,由於不清楚應選哪一項,最後也只能胡亂填選「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王偉麟相信蔡玉玲是因為報道721事件,才被警方以虛假聲明控告,而自己處理的是民生相關的社區議題,因此日後也會繼續使用查冊工具:「我不怕,你拘捕吧,始終是公眾利益的問題。」長遠而言,他希望法例可以為查冊人士提供保障,特別是為公共利益而查冊的,例如記者、議員以及學術研究相關人士等等,可以在查冊過程中獲得豁免,無須經過繁瑣的行政程序,就可以獲得相關資訊。
查冊推進民間研究
為了公眾利益而查冊的,還有一眾民間研究員。本土研究社研究員夏淳權指,查冊在研究過程中不可或缺,是揭示社會問題一個十分有力的證據。本土研究社一直有研究新界的違法套丁問題,亦即有丁權而沒有土地的原居民,將丁權售予擁有土地的發展商,發展商建成房屋後,售予沒有丁權的人士,從中牟取極大利潤。
為證實該地段是否有套丁,要透過公司及土地查冊獲得相關業權紀錄,進而查證發展商有否購買那些房屋,並轉售給非原居民,才可以斷定該位置有否套丁。本土研究社最後花了過萬元進行公司及土地查冊,並公佈《新丁再現: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20》,揭示新界套丁問題。研究員蔡諾正認為,查冊最重要的是核實未經證實的線索:
「其實做那麼久研究,最興奮的步驟就是打開查冊的那一刻看見:『哇,真的是他!』」
公眾利益與私隱並非對立
面對警方是次拘捕行動,兩人皆表示不擔心將來使用查冊會誤墮法網,認為政府暫不會收緊土地和公司查冊,因為一旦收緊,就等同不再容許公眾監察。蔡諾正表示並非害怕與否的問題,以查冊去研究有關公眾利益的事務是應有的權利。若政府日後真的進一步收緊,便只可以用實地考察、「放蛇」等方式研究,成本就會高出許多。
作為民間研究員,他們認為是次拘捕可以令公眾反思,公開資料以及私隱之間的衝突是一個「假兩難」。他們建議香港參考其他國家,例如愛爾蘭和斯洛文尼亞,建立一個完整的公眾利益測試 (Public Interest Test),判斷個案之中公開資料的重要性,是否可以凌駕於個人私隱之上,然後再決定是否公開。這樣既能保護個人私隱,又可以保障全民監察的權利。他們亦提出政府應該設立《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確保政府妥善儲存重要文件,供市民查詢,避免政府部門拒絕索取資料要求,保障公眾知情權。若政府可以免費開放相關資料的查詢權限,會有效促進公眾一起參與政策討論,監察政策實施。
「起底」情況頻生 個人私隱如何保障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蔡玉玲被捕一事,與查冊以及新聞自由無關,因為她的控罪是屬於《道路交通條例》之下的「作出虛假陳述」,他亦不認同記者可以用「與公眾利益相關」作為抗辯理由:
「是不是公眾利益可以賦予別人說謊的權利呢?我相信所有人都會回答不是。」
他觀察到社會近年出現了許多「起底」、網絡欺凌等事件,都是個人資料被濫用的例子,政府應該要做好防範工作。他亦提到政府沒有責任花費公帑公開更多個人資料,以便利記者或其他人員的工作:「你試想如果將所有這些私人資料公佈天下,上網就可以找到,香港的情況會是怎麼樣呢?」他同意公眾知情權和個人私隱同屬公眾利益,兩者在查冊上的確存在矛盾,至於應該如何平衡兩者,他說這就要留給社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