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打手做假民意

編輯│鄧曉聰  記者 攝影│張靖林

以往宣傳商品,商家會在電視、報紙、雜誌登廣告。近年宣傳戰場進入互聯網,除了網頁上擺明車馬的廣告橫額,愈來愈多商家採用一種經濟實惠卻可以假亂真的宣傳手法,名為「網絡打手」。

通常網絡打手收受商戶的利益後,會假扮成一般用家,在網絡論壇、討論區、手機應用程式等互動媒體上為商品宣傳、引起話題,甚至抹黑競爭者,以此提升網民對商品的信任。近年,網絡打手愈來愈得大型企業的重視,除了宣傳食肆、電子品牌、電影和唱片,也會宣傳公眾人物,透過製造討論的假象,提升他們的知名度,接觸的客戶層面之廣,不禁令人懷疑現時香港的網絡上,有多少「被製造」的「民意」。

麥浩霆表示自己的主要角色是召集人,將每項客戶要求,分給一個四至五人的團隊進行宣傳。

麥浩霆在大學一年級時毅然離開學校做生意,兩年前與朋友成立打手公司,任職主管一職至今。他憶述幾年前留意到雅虎電影網站的網友分享功能,發現評語的可信性其實只靠「網友」、「用家」的身分維持。他馬上意識到「影響到資訊的工作,會是好大盤生意!」便開始聯絡電影公司。

「我說幫他們寫推薦電影的留言。除了報紙廣告等等的正當宣傳,有些自己拍的電影,例如本土電影《一路向西》,受宣傳經費所限,會想要這(打手)服務。」

與電影公司建立關係後,他的客戶層面逐漸擴大至美容院、餐廳、電器品牌,打手亦發展成專業團隊行業。他表示,討論區、手機應用程式、個人網誌,甚至是社交網站的「讚好」、「專頁」,都已成為打手團隊出沒的平台。

打手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要有效宣傳客戶產品,須隱瞞打手身分,免影響客戶形象。麥浩霆表示,如果打手身分暴露、公司資料外洩,客戶只會支付剩下一半的款項。因此,他聘請新打手的方法多數是「朋友搭朋友」,少有公開招聘。

曾由朋友介紹到宣傳公司任全職打手的大學生阿文(化名)表示,自己簽訂了一份保密協議,承諾不可向他人透露公司資料如客戶資料、工作內容等。如果洩露有關資料,打手或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