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陰霾 籠罩海外抗爭港人

(相片由Shadow Chan提供)

去年十一國慶翌日,20歲的Morning(化名)正在英國雪埠(Sheffield)的市中心擺設街站,向途人講解香港的近況,譴責警方以實彈射擊示威者,並就中槍事件指責中國。一個玻璃瓶突然從人群中拋出,向他眼前襲來,他的腦海頓時一片空白。「砰」的一聲,玻璃碎片散落他腳邊。差一點,Morning就頭破血流。

自反修例運動以來,港人在海外為香港事件發聲時,不時面對各種滋擾和打壓。今年6月30日晚,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條文中強調,無論被告是否香港居民,是否身在香港,國安法同樣適用。在海外抗爭的港人,不能倖免,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在「繼續抗爭」和「安全回港」之間,他們只能二擇其一。

記者|趙泓達 編輯|郭樂欣 攝影|郭樂欣

在英國雪埠留學近四年的Morning,去年返港放暑假時遇上元朗721事件,當時他正身處於西鐵列車內,不滿警察遲遲未到場及不接電話,促使他投入香港街頭社運。九月回英國開學後,他和來自香港的朋友在當地創立組織,自發到社區擺設街站和發起聯署,呼籲更多人關注及聲援香港的抗爭。他們曾在一天內就支持香港民主運動收集2,600個實體簽名,遞交至市議會。最終獲邀至市議會發表演說,更得到市議會的支持。

去年十一前夕,Morning和組織成員在雪埠市中心第一次擺街站時,被一名手持地拖的內地學生指嚇,威脅他們別侮辱中國,否則會殺死他們。眾人不以為意,預計對方不會付諸實行。十一當日,香港有學生示威者在荃灣中槍,Morning與朋友悲憤交集。翌日到市中心派發傳單,講解中槍事件,提及中國國慶,結果引來百多名內地學生舉國旗、唱國歌,有一位曾出言恐嚇他們的內地學生突然從五米外,向Morning與同伴投擲玻璃瓶,Morning形容:「真的是瞄準我們扔,如果我的同伴走前幾步就會頭破血流。」最終Morning和同伴需在議員和警方護送下離場。

除此之外,自組織成立至今,Morning和組織成員在當地一直受到滋擾,被拍照、跟蹤、英國住址在微信被流傳、被恐嚇,揚言「見一遍打一遍」等情況已成常態。不過,面對重重威脅,Morning指未有成員因此而放棄為香港發聲:

「我們被恐嚇過很多次,但一向不怕。」

Morning指面對各種滋擾,亦無阻自己與組織成員抗爭的決心。(受訪者提供)

國安法通過後,Morning起初亦曾感到害怕,他又預計若自己繼續在英國進行游說工作,回港後會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在朋友眼中,他被捕是早晚的事,而父母也勸告他不要再參與抗爭行動。考慮到在外國比香港能有更大空間延續抗爭,而且只要身在外國,國安法難以執行,對自己的影響有限。為了爭取香港民主,Morning選擇堅持:「要麼不做,要做就做盡。」即使心有不捨,他最終在今年九月踏上飛往英國的航班,繼續學業,決定自此不再回港,並進行更多游說項目。

國安法下人心惶惶

於東京留學的21歲港人Ken (化名)在反修例運動開始時,一直關注香港的人權和民主狀況,其後與其他抗爭者成立「Stand with HK at JPN」,先後多次發起支持示威者的遊行、集會。組織共有四名成員負責對外事務,他們會露面接受訪問、參與遊行等,Ken正是其中一員。在過去,他與組織成員一直積極接觸跨黨派的日本國會議員,進行游說工作,亦曾就香港民主情況接受當地媒體訪問,包括NHK、TBS電視台的新聞節目,在當地政治圈的知名度逐漸提高。

除此之外,組織也有擺設街站、做街頭文宣,向當地人解釋香港情況。不過,擺設街站時,偶有內地遊客上前責罵。Ken聯同南蒙古人到中國大使館抗議時,亦曾遇上近20名內地人拉起寫有「日中友好」的橫額反示威。在和平的人鏈活動時,亦有人刻意上前拍照,拍下參加者的相貌。不過,Ken表示不會沒有因騷擾而對抗爭卻步。

日本支持港人組織在東京發起人鏈活動,聲援香港示威者。(受訪者提供)

然而,在國安法下,過往高調行動的組織成員亦變得小心翼翼。參與遊行時,他們會身穿包裹全身的衣物,又以口罩、太陽眼鏡遮蓋面部特徵。活動結束後,他們會隨即更衣,避免被人認出。即使接受訪問,也會要求變聲處理以隱藏身分。在溝通方面,成員轉用具加密功能的Telegram,更會定期刪除用作聯絡的對話群組,再另建新對話群組;大部分抗爭者又以化名相稱,以防暴露身分。除此之外,Ken亦在社交媒體上刪除自己與其他抗爭者的好友關係,避免外界能從自己的社交媒體中找到其他抗爭者的行蹤。

儘管大家用盡方法隱藏身分,仍有不少人擔心參加示威活動會被秋後算帳。Ken觀察到近日參與遊行的人數大幅下降,最近十月的一次大型遊行只有300人參加,與他期望的規模有落差。他認為,國安法實施對一般海外港人而言是一個心理壓力:

「有些參與者預計自己需要回港,會重新考慮能為運動付出多少,有人由現身支持轉為後勤製作文宣。」

有人選擇淡出運動,有人選擇堅持,就算代價是從此訣別香港。國安法通過後,Ken決定短期內不會回港,繼續公開抗爭。他解釋,要讓日本人了解香港民主情況,會見日本議員、交流情報都是持續的工作,一旦退出便會前功盡廢。經過多番接觸,今年六月終於有國會議員與香港人聯合舉辦記者會,正式關注香港議題。十一月,更有跨黨派議員促請國會修訂人權制裁法案,制裁涉侵害人權的香港官員。Ken深信只要慢慢向日本人解釋香港情況,終會得到日本人支持。他有心理準備自己會因國安法而被通緝,甚至連在港的家人也會受到騷擾:「一定怕,但也要繼續。」他強調已經「拋個身出來」,不會後退。

Ken在國安法生效後,計劃不再回港,繼續在日本露面抗爭。(受訪者提供)

避免觸紅線 自我審查帖文

身在美國的Chris(化名)也同樣受到國安法困擾。37歲的Chris到美國工作近十年,去年在德州侯斯頓(Houston)成立了港人組織,先後發起多次遊行和集會,聲援香港的示威行動。Chris指國安法頒佈後,組織立即刪除或封存了社交媒體上所有遊行照片,避免洩漏組織者及參加者的身分。為避免觸及官方神經以致誤墮法網,他們甚至刪除所有與反修例有關的分析及評論帖文:

「你不知道它的線劃到哪裡,我們的家人在香港,總要回香港,所以真的害怕。」

就算短暫時間內不會回港,Chris仍然十分憂慮會被秋後算帳。去年一次遊行集會期間,他們遇上反示威,有內地人唱國歌、舉國旗,更有人拍攝參加者樣貌。Chris相信,負責處理港人證件事務、掌握港人大量個人資料的中國大使館,可透過網上示威的照片和錄像辨認出活動參加者的身分:「你永遠不知道它甚麼時候會敲你門,找你麻煩。」事實上,Chris也察覺到示威人數在該次滋擾後大減,人數由超過80人大幅下跌至約10人參與。

Chris於去年12月因工作關係移居至另一城市,暫時只能遙距為侯斯頓的組織做後援及聯絡工作。由於居住地沒有港人組織,他主要以聲援紐約的活動為主。若有支持香港的集會,他一定會出席,但暫時未有考慮成立新組織。

堅持繼續 做香港做不到的事

「我未曾聽聞有人因為害怕國安法而不再參與。」同樣身處美國,55歲的楊錦霞卻有不同的看法。她在美國參與香港民主運動超過30年,90年代協助組織香港民主人士到訪美國。在2014年,她更創立紐約港人組織NY4HK,自反修例運動起,組織頻繁舉辦遊行、集會等活動,呼籲國際關注。楊錦霞認為國安法頒布後,活動規模沒有縮小,仍有很多當地港人支持,每次活動約有100人參與。她猜測,國安法實施後遇上疫情,參與者戴口罩後不易被認出,加上未見有居美港人因國安法被捕,參加者危機感不大。

國安法來臨前,楊錦霞曾一度天真地認為自己仍可回港,更打算以美國護照入境香港,「有事最多走翻轉頭」。及後至八月,她發現自己被《大公報》點名,指她勾結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內政。得知有可能會因國安法被捕,預計十年八載都沒有機會回港,當時楊錦霞心情惡劣:「將難過感情付諸於其他事,喊完第二天起身努力。」她表示,由於自己曾經到華盛頓就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作游說,已無法回頭,而且她自認是民主路上愈戰愈強的人,不會被嚇怕,亦不會後悔。

楊錦霞深信身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地方,能做在香港做不到的事,為香港的民主進程貢獻更多:

「你們不可以講光時,我幫你講;你們不可以貼敏感的東西,我幫你貼。」

她認為世界各地的香港人都可以利用這個空間,儘量做香港被禁的事,以推動香港的自由民主。

楊錦霞在美國生活三十多年,仍以香港人自居,利用自由民主的空間為香港發聲。(受訪者提供)

法律學者:香港屬犯罪,海外同屬犯罪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指出,當罪行會危害一個國家的核心利益時,該國的刑法便可以延伸至境外及非該國公民,所以國安法下列明的罪行是否屬於國家核心利益,就是爭論點。他又補充,當國安法犯罪行為或結果在香港發生,香港法律就會適用。他舉例,香港人在美國製作港獨網站,雖然犯罪行為在美國發生,但在香港的人可以看到該網站,犯罪結果就在香港發生。在這樣的情況下,主權國就有一定的管轄權,惟管轄權概念甚廣,亦不能一概而論。

傅華伶表示,在法律層面上,在海外的行為只要涉及國安法的四個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就跟在香港犯國安法一樣:

「最好的理解就是在海外和香港沒甚麼區別,如果在香港是犯罪,在海外也是犯罪。」

而唯一的區別是執法問題,香港在海外沒有警察,執法上不太可能,但如果犯法者在香港轉機,就有機會被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指出,國安法在香港與海外的分別在於執法的可能性。(郭樂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