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遇襲、被捕被檢控 記者活在暴力陰霾下

記者們整晚守在佔領現場,為求記錄每一個珍貴的瞬間。 (吳煒豪攝)
記者們整晚守在佔領現場,為求記錄每一個珍貴的瞬間。 (吳煒豪攝)
記者們整晚守在佔領現場,為求記錄每一個珍貴的瞬間。
(吳煒豪攝)

編輯│鄭瑞雪 記者│陳嘉欣 劉潔伶 江美琪 攝影│陳嘉欣 劉潔伶 江美琪 吳煒豪

「我相信沒有一個記者希望成為新聞主角,甚至連花絮都不想做。」這是佔領運動中受襲記者之一──港台記者徐文傑的自白。自佔領運動爆發後,記者屢屢成為新聞焦點:採訪期間遭襲擊而受傷,新聞機構被群組圍堵、新聞部員工被無故調職,更有記者因被控襲警而遭拘捕,情況令人憂慮。

佔領運動超過兩個月,記者日以繼夜採訪,人身安全卻沒保障。香港記者協會自佔領兩個月已錄得超過廿五宗記者受襲個案,記者在採訪期間面對的暴力,確是前所未見。在混亂對立的時勢下,傳媒面對如此嚴峻的考驗,該如何自處?

傷勢不淺 但仍堅持做好本份

DBC數碼電台記者何駿軒,在佔領運動中兩次受傷,先是涉嫌被警員襲擊,再被旺角群眾所傷。九月廿八日在政府總部門外,他拍攝警方向示威者噴胡椒噴霧之際,被背後警員用警棍擊中左手手臂:「行開!呢度係警察封鎖線。」他立刻出示記者證表明身分:「唔理邊個,記者都無用,行開!」,後再被警員推開及用警棍擊中胸口而倒地。

受襲後他回公司稍作梳洗,又再回到示威現場,連續工作了十五小時,直至被公司逼令照X光才肯離開。「公司給七天假我,但我受襲翌日已繼續上班,我想這是新聞工作的一個要求。」

選擇留在佔領現場,也是基於對工作的牽掛:「我們派往採訪佔中的只有三人,分別在金鐘和旺角輪流守早、夜更,所以我要慎重走位,前中後都要拍,不能為顧及自己安全去選擇拍攝位置。」

他又曾在旺角被群眾以巨型水樽擲中頭部後暈倒,要由記者行家抬走,但他仍沒有想過退下來。他指,堅持動力源於市民,每次發生衝突,市民總紛紛讓路給他們拍攝,令他更感受到記者作為監察角色的重要性。

遭警察襲擊 反被指襲警

十一月廿六日,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在旺角山東街及上海街採訪期間無故被指襲警,按在地上拳打腳踢後再被拘留,折騰廿七小時後,方獲無條件釋放。

他接受本刊訪問時憶述,事發時警方正驅趕示威者,他雙手拿著工作所需的鋁梯,與攝影師一起跑離,期間鋁梯被警員拉扯,他立即後退,表明「我是記者」,詎料被指襲警,數名警察衝前合力將他制服在地。他反覆提及記者身分,惜警察仍充耳不聞。頭部被撞落地下後,他曾用雙手護頭,但雙手被暴力拉開,被多名警察又踢又踩,最後他頭部及耳朵受傷送院。

驗傷後,他被帶往警署,然而他拒絕保釋:「我很清楚,當時我只是盡力照顧我的攝影師、做好直播及保護器材。」李小龍堅定的說,他沒有襲擊任何人的意圖。手上鋁梯用以輔助攝影師爬上高位,以高角度拍攝現場環境;工程除了負責將信號傳回直播室,更肩負保護攝影師的重任,需從後扶緊全神拍攝的攝影師,以免他跌倒受傷。

「新聞從業員一定從沒想過會被警察打傷;沒有犯事、沒有反抗,竟然會被警察用手銬鎖上。」李這番話,亦無奈道出了同行的境況。他受襲翌晚,《蘋果日報》攝影記者王俊龍在旺角手持攝錄機採訪期間,亦同被指襲警,在沒有反抗的情況下被鎖上手扣拘捕,現正保釋候查。

入職年多的港台記者徐文傑,亦是運動中的受襲記者之一。十月四日凌晨,他採訪金鐘警民對峙的情況,突然感到左邊盆骨疼痛,原來被便衣警員以伸縮警棍打傷。

同月十九日,他被派往旺角佔領區採訪,當時他戴著記者證,已多次表明記者身分,亦已穿上識別裝束,手持附港台標誌的咪牌,但仍然遭警員驅趕、用警棍指向,警告他不准拍攝。

親耳聽過「記者走開,記者大晒呀!」的氣話,徐文傑重申記者不是甚麼特別的人,只不過有記錄事實的職責在身。徐認為記者有責任把現場畫面還原,無論對受指控的示威者或警察,都是一種保障。

李澤彤在明報做了五年攝影記者,曾在旺角拍攝反佔中集會時遭揮拳打向相機,閃光燈被打破及遺失,「已經一隻手拿著相機,另一隻手擋著他們的衝擊,盡量保護自己,但下身擋不了,有些無影腳會撞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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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場面 記者如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