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于2017年成立,香港中文大学为联盟创盟副理事长单位。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律学院一直与国际专业组织和学府联系紧密,把普通法和中国法制与其他法律传统结合,以促进公义,并维护法治。共建联盟标志着三地院校的合作迈进新里程,为法学教育提供跨地域的专业交流平台。参与联盟的院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及澳门科技大学。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于2017年成立,香港中文大学为联盟创盟副理事长单位。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律学院一直与国际专业组织和学府联系紧密,把普通法和中国法制与其他法律传统结合,以促进公义,并维护法治。共建联盟标志着三地院校的合作迈进新里程,为法学教育提供跨地域的专业交流平台。参与联盟的院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及澳门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