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及台湾访问学生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中大与内地及台湾院校的学术交流,学术交流处(国内事务)设立香港中文大学「内地及台湾访问学生计划」(前称「内地及台湾学生研究培训计划」),为中大学术部门与内地及台湾高等院校的学生进行长期研究培训提供支持。

目的

  • 促进中大与内地及台湾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
  • 促进中大与两岸高等院校学生之间的交流;
  • 为有意与内地及台湾高等院校进行高校学生研究培训的中大学术部门及参与学生提供协助。

对象

  • 与中大有联系的内地及台湾高等院校的学生;
  • 获内地或台湾高校批准或推荐参与是次计划的学生;
  • 计划对象只限于就读于已与中大签署合作协议的内地及台湾伙伴院校之学生

访问期

三十天至一年。本计划希望促成高校学生进行长期访问交流,使双方有足够时间进行深入交流及合作。

培训活动

培训期间必须以研究课题或合作研究项目为基础,活动可包括实验及科学研究,旁听参与研究讨论等。

接待单位为参与学生提供的服务

  • 接待参与学生,统筹学生在校访问活动日程,例如:观课、参观学术相关设施、进行学术培训及交流;
  • 为学生安排书桌等设施(视乎个别情况而定)。

学术交流处(国内事务)为参与学生提供的服务

  • 协助发送邀请函;
  • 协助参与学生申请「培训入境许可标签」;
  • 协助寻找住宿:校内大学宾馆系统或私人楼房;
  • 安排协调与接待学术部门的联系;
  • 为参与学生提供抵港指引;
  • 协助参与学生申请使用校内设备,如诊所、图书馆及计算机中心设备;
  • 安排迎新简介会,介绍香港中文大学的概况。
  • 为参与学生购买额外保险:我校为每位来访中大的参与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因进行访问活动而引致的意外),但这并未包括在港期间有较高机会发生的日常普通生病、小手术、住院、夜间急症、政府及私家门诊等。有关学生将必须购买额外旅游及医疗保险,由本处代向校内商务处购买,费用约港币几百元,视乎留港时间长短而定。费用由本处先垫付,待学生到港后到本处缴交款项(已在内地购买合适保险者除外)。

资助

参加者可自行与访学部门协议,或向推荐导师及院校争取经费支持,以支持在港生活费用。活动又规定学生必须自费购买在港的医疗保险(由本处代为购买),以保障学生在港生活的需要。

资料下载

按此计划详情及申请表格

如有查询,请电邮至 oalc@cuhk.edu.hk 与本处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