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程序 学术交流处(国内事务)统筹大学与内地、台湾及澳门院校之学术交流协议。根据学术联系委员会规定,所有与内地、台湾及澳门院校签订之学术交流协议均需按照指定规章程序成立合作关系。本处将就拟签订协议提供指引及建议,以下请见有关详情: 建立合作项目程序(只有英文版) 成立联合研究单位程序(只有英文版) 学术交流协议签订程序(只有英文版) 学术交流协议续签程序(只有英文版) 学术交流协议样本(只有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