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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外判政策(网上节录版)

  1. 香港中文大学(下称「大学」)作为一个政府资助机构及负责任的雇主,致力为雇员提供一个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在有需要外判的情况下,大学会审慎考虑外判方案,并订立适当机制以遴选及监察承办商的服务表现。承办商的员工亦应获得合理薪酬和待遇。

外判的指导原则

  1. 下列为外判指导原则:
    1. 大学重视社会公义及责任,会审慎考虑应否外判,并尽量将外判减至最少,特别是有关外判对现职雇员聘任的影响。
    2. 大学核心使命为教育和研究,有责任适当地运用公帑。如要大学完全不考虑外判某些支援服务实际上并不可行,尤其是a) 涉及专门知识丶技能丶设备和技术的服务;或b) 需要弹性提供的服务。
    3. 大学会小心考虑外判,尤其是清洁及保安等涉及非技术劳工的服务。大学亦会探讨促进社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措施。
    4. 大学必须在维持社会公义与公共责任之间取得平衡,而提供服务的成本效益为其中的考虑。然而,减省成本和增加效率不应是大学考虑外判的唯一因素。在某些情况下,直接聘用员工可能比外判更具成本效益。
  2. 上述指导原则供各学院院长丶书院院长丶学系系主任丶部门主管丶全体教职员和同学参考,惟外判的最终决定会因应各学系/部门不同的考虑,由大学按个别情况及所有相关因素决定。

遴选承办商准则

  1. 大学遴选承办商的过程秉持公平丶公正丶公开之原则,任何有兴趣的承办商均可参与。投标过程除考虑服务条款及收费外,招标/合约文件亦要适当反映下列准则:
    1. 承办商应提供反映市场情况的合理薪酬以及符合法例规定的劳工福利予其员工。例如饭堂承办商应安排雇员获得有薪用膳时间和法定休息日。履行社会责任及能够提供更完善雇员福利的承办商可获优先考虑。
    2. 承办商应致力维持和谐的劳资关系和保障其雇员的劳工权益。
    3. 承办商应正确申报和因应要求提供过往的表现纪录(例如营商信誉丶劳资关系及以往定罪纪录)。
    4. 承办商应致力遵守大学采纳的绿色政策(例如可持续发展政策丶环保政策丶 能源政策和绿色采购政策)。
    5. 致力遵守以下行为守则:
      1. 承办商应致力秉持商业操守及采取负责丶公开和具良好声誉的经营手法。
      2. 承办商应遵守基本人权及平等机会的原则,并在招聘和雇佣安排上避免涉及任何形式的歧视。
      3. 承办商应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予其雇员,并安排适当的培训。
      4. 承办商应尊重及保障雇员不被剥削。
      5. 承办商应确保雇员有言论自由和成立员工组织的权利,并提供适当的沟通渠道以便雇员表达意见。
      6. 由承办商委任的分判商亦应致力遵守此行为守则。

 

外判工友热线

在中文大学工作的外判工友如需就其雇佣或工作安全事宜向大学寻求协助,欢迎在办公时间致电大学人力资源处所设之外判工友热线 3943-1795。

 

香港中文大学外判政策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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