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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課程

課程結構及要求

課程結構

下表為四年制哲學本科生課程的結構。

修業期:四年

組成部分學分
主修學院課程  9
主修必修30
主修選修33
副修   (自由修讀)18–30
語文  中文6
英文9
通識教育  21
資訊科技  1
體育  2
選修科目剩餘學分
總計最少123
本列表格式參考自此網頁  

持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入讀高年級生學額之哲學本科生課程結構及要求。

修業期:兩年

組成部分學分
主修學院課程  3
主修必修24
主修選修27
語文  中文0
英文2/5*
通識教育  8–9
資訊科技  0
體育  1
選修科目剩餘學分
總計最少69
*持有副學士學位者之英文科目要求為2學分,持有高級文憑者為5學分。

 

課程要求

課程要求、修課推介及科目總表 (PDF)

主修要求列表

組成部分4年2年^
學院課程 (9或3學分)
哲學概論3分
另選兩科*6分/
主修必修 (30或24學分)
邏輯3分
中國哲學史(一)、(二)6分
西方哲學史(一)、(二)6分
哲學與人生處境3分/
倫理學、形而上學、知識論三科必修 (9分)三選二必修 (6分)
論文3分
主修選修 (33或27學分)
範圍一:中國/東方哲學最少6分最少3分
範圍二:西方哲學最少6分最少3分
範圍三:哲學問題最少6分最少3分
 餘下學分
總計72分54分
*2015–16年度的學院課程包括以下15科: ANTH1020, ARTS1003, CHLL1900, CUMT1000, CURE1000, CURE1110, ENGE1000, FAAS1900, HIST1000, JASP1090, LING1000, MUSC1000, PHIL1110, THEO1000, and TRAN1000.
^此欄適用於持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入讀高年級生學額的哲學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