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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繫社群的法律界新星

陳浩庭發揮專業正能量

新一屆政府成立青年發展委員會,鼓勵年輕人參與政策制定。三十四名非官方委員中,超過一半屬三十五歲或以下,陳浩庭是其一。他是位執業律師及認可調解員,同時出任多項公職。從參與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至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涉足的範疇多不勝數。

2015年,陳浩庭獲民政事務局及青年事務委員會頒發全港十大優秀青年及「星中之星」,難以想像眼前西裝筆挺的他年少時曾因貪玩而荒廢學業。他是怎樣搖身一變成為眾人眼中的明日之星?

「我不是天資聰敏的學生,也非常貪玩。」他憶述剛上中學那會兒,樣樣事都新鮮,參加了太多課外活動,對學習完全提不起勁,導致成績一落千丈,甚至倒退至全級九十九名。

為了能選讀心儀的大學本科,他打中四起急起直追,咬緊牙關,發憤讀書。「我答應自己全力以赴,如果努力後成績仍不理想,我會接受自己資質便是如此。」豈料他在會考奪得優異成績,憑拔尖計劃升讀中大法律系

他認為當年能迎難而上,皆因從古人的睿智中得到共鳴和開解。有段日子他經常躲在圖書館,有次翻開「詩佛」王維的詩選,無意中看到「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這句話對我影響很大,潛移默化,已經滲透入我的人生觀。」

他打趣道自己是「佛系青年」,個人成敗得失,皆不在念中。「在人生旅途上,總會有成敗得失。有晴空萬里的日子,也有風高浪急的時刻。我不期望自己功成利就,只求過了若干年後,不後悔今天所做的事。」

陳浩庭認為,人生遭遇逆境時,放下個人得失,也許會有新的局面產生

他喜歡接觸人的工作,不論是律師、調解員,還是社會服務,他認為只要不同專業的人聚集一起,很多事情應運而生。法律系有一門「另類解決爭議方式」的選修科,對他影響尤深。「我很欣賞調解的其中一個理念──用心聆聽,了解每個人說話背後的用意。」

「我們在學校、職場,甚至人際關係,都一定有遇上困難;把它大事化小,這是我在調解學到的。憑一己之力未必能處理所有問題,嘗試尋求別人的幫助,問題終會迎刃而解。」

他分享調解技巧有助面對逆境,「當我們日常面對重大難關,嘗試把問題分拆十份,然後逐個擊破。假如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能夠處理一半,已經很好了。」

自課堂接觸調解後,陳浩庭念念不忘。畢業後,他考取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調解員資格,處理綜合及家事案件,並與大學教授合寫了一本關於調解的書。他相信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有自己的專業,現時他在教育大同 、香港聾人子女協會等慈善機構及非牟利團體擔任義務法律顧問,以其專長回饋社會。

陳浩庭:「在中大獲取的法律知識助我在社會上發揮影響力。」

問及在中大最難忘的地方,這位新亞校友不假思索地說:「當然是住了三年的紫霞樓。」當年他為了籌備活動,經常早出晚歸,半夜三更從火車站徒步上新亞的日子記憶猶新。在大學一、二年級時,他擔任新亞書院扶輪青年服務團團長和社會服務工作隊隊長,一年籌備探訪獨居長者等十二項活動。「在短短一兩小時內,長者傳授他們畢生的智慧和經驗,我在過程中深受啓發。」

陳浩庭<em>(右二)</em>曾到雲南的鄉村小學義教,服務弱勢孩童<em>(受訪者提供)</em>

儘管律師的工作披星戴月,他仍參與創辦多個慈善組織,並擔任董事局成員或義務法律顧問。問到他身兼多職,會否感到分身乏術?他凝視了一下手錶,「上天是公平的,每人一天有二十四小時,如何運用是一門藝術。每天我用很少時間休息,善用『等』的時間。每天上班下班候車,我也在辦理公事。只要找到自己對社會的價值,再忙,也樂在其中。」

訪問過後,他又要從中大校園趕回車水馬龍的中環繼續處理案件,但他的臉上毫無倦意。

文/資訊處  Christine H.
圖/Eric Sin

 

本文出自中大主網頁(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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