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奪得三面殘疾人奧運會金牌的英國游泳選手Margaret McEleny說:「游泳救了我的命──如果沒有游泳和比賽,我不知道自己會有何下場。」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成為運動選手,但是,普通殘障人士都可以從運動獲得極大好處。中大體育運動科學系薛慧萍教授指出:「參與運動能改善他們的體能,此外,自理能力、社交能力甚至自信心都能因此而提高。」
世界衛生組織和多國的公共衛生機構都建議,兒童和青少年每天應至少從事60分鐘中等至高強度的體力活動(簡稱MVPA),以增進健康和預防疾病。關於這方面的研究不少,但研究對象通常是一般兒童,對於殘障兒童的研究則較為缺乏。薛教授在2002年於國際期刊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Quarterly發表第一篇關於香港殘障兒童參與運動情況的文章,是這領域的第一份國際文獻。
原來薛教授在專注研究體育前是攻讀社會工作,曾經擔任社工。這種背景令她決心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協助弱勢群體。
薛教授說,影響殘障兒童活躍程度的因素,可分為個人、社會和環境三方面,個人層面是指殘障的類型和嚴重程度。社會層面是指父母、老師、朋友甚至宗教團體的支持。她說:「我們希望從環境入手,慢慢改變個人和社會層面。所以我們現在的研究,主要是探討及減低他們在環境層面所遇到的障礙,從而提高他們做運動的機會,進而增加運動量。」
她的近期研究利用多種觀察工具,如SOFIT(主要用於觀察體育課)、SOPLAY(用於評估校內各地點)等,集中探討學校環境對於殘障兒童參與體力活動的影響,評估學生在有組織的情景(如體育課)和無組織的情景(如小息、午飯時段、上學前和下課後)中的活動量。薛教授的研究團隊觀察學生在以上情景中的活動,分成不活躍、步行和劇烈等不同類別,加以紀錄;另外還評估校內活動區域的環境特點,例如區域是否無障礙進入、是否適合使用、是否提供設施、是否有專人監督指導、是否安排有組織的體力活動。
結果發現,以一週平均計算體育課及小息時段,殘障兒童遠遠無法達到每週從事420分鐘(即每天60分鐘)MVPA的目標,實際上只有61.2分鐘,即僅及目標的14.6%。她解釋,這是因為上體育課時,老師會花一些時間講解示範,結果兒童實際做運動的時間不多,大約二十至三十分鐘的課堂中,只有7.9分鐘達到MVPA。反而在大約十五分鐘的小息中,兒童不受限制,自動自發地玩耍和活動,MVPA的時間有8.9分鐘。
針對這種情況,薛教授建議特殊學校增加體育堂的次數和時間,加強兒童上課時的活動量。至於小息、午飯、上課前和下課後這些無組織的情景,薛教授發現,開放更多可供自由活動的區域,安排專人督導,提供有組織的活動,例如跳舞班之類,都能提高兒童參與體力活動的意願。她說:「如果能令他們在學校每天有40分鐘左右的MVPA時間就很成功,其餘20分鐘可以在學校以外時段補足。」
薛教授打算下一步研究如何做介入工作,例如設計一些加強跑、跳、踢、擲、接等基礎運動能力的課程,讓學生在上體育課時參與。她說,在兒童六、七歲左右做介入工作效果最理想。她的目標以這種課程改善殘障兒童的運動技能,提高他們參與運動的興趣,最重要的是藉此加強自信心及獨立自理的能力。她說:「我做這些研究是出於一個信念──協助他人自立自強。」
本文出自中大主網頁(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