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甸甸的《德意志法典》,令我想起在德國讀法律的日子
當年一個課室可擠上五百個學生,互動欠奉,死氣沉沉。那時我已有志於教學,誓言將來要盡己所能,讓學生樂於上課,不用像我那般度日如年。
把學生當成嬰兒,將學問一羹羹的送到他們嘴裏,百害而無一利
剛開始在香港執教時,眼見大學老師也要為學生打點一切,無微不至,着實有點驚訝。都云教育當「以學生為本」,實情恐怕是學生自幼接受的填鴨式教育陰魂不散。回想自己應考第一次國家法律試前的兩年,有感聽着導師講課幫助不大,一次也沒有現身課堂,改而自訂課程,多花時間在圖書館自修,偶與同學以小組形式溫習,每兩星期做一次模擬試卷。衣來張手、飯來張口,對學生有害而無益,我們該放手讓他們自主學習了。
為師作範,也可標奇立異,穿穿紅襪子,亦無不可
法律學院有位同事常以一身亮麗的西裝示人,雙腳穿着的,卻是一雙紅通通的襪。只能說他的品味超凡,怪不得我們這些庸夫俗子總是拿他來說笑。說句認真的吧,老師形象獨特,對教學也有好處。紅襪子也好,口頭禪也好,都能為課堂增添一點個性。學生能記住你的教誨,可能就是因為你夠古怪,上課時嘴裏老是嘰哩咕嚕、三不五時提起夢寐以求的法拉利。不過紅襪配西裝呢……要知道衣着打扮這回事,真的不能勉強。
平平無奇的包裹,說着一件關於信任的軼事
有位軍隊教官告訴我,有次他將一個神祕的包裹放在學生面前,引得眾人屏氣凝神,靜候他揭開謎底。誰知他到下課也沒有解釋那是甚麼一回事,拿起包裹便逕自離去。原來這不過是個玩笑——他得逞後與一眾在走廊看戲的同事捧腹大笑,學生都聽在耳內。此後的課堂上,教官處處受阻,難以追上進度。這也只能怪他破壞了學生的信任,還把他們的純真當作笑柄,我們可真的要引以為戒!
教法律好比放羊
法律教育,難矣哉!有句話說得好:「教法律好比放羊。你跟着學生跑,一邊向他們吠叫,一邊把朝着山頂跑的學生趕下來,經過一番喧嚷,他們自會沿着山谷跑去,走着走着,在不知不覺間抵達終點。當然,他們是否去對了地方又作別論,總會有人為此爭論。」(威廉.普索,〈燈塔不好〉,《法律教育期刊》卷一(1948),第264至265頁)
以上段段故事,皆輯錄自我近日出版的短篇著作《法律教育的藝術》
誠如拙作序言所說,天底下大概沒有比教法律更令人滿足的謀生方式。我的學生一直為我帶來不少靈感,謹將此書獻給他們。
中譯/jasonyuen@cuhk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