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及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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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預約資料已到館可供借用時,讀者會收到由圖書館發出之「借取預約資料通知書」。由圖書館發出通知書起計,書籍只會暫存於指定的圖書館服務櫃台五天。圖書館會在到期日在不預先通知預約者的情況下,把在限期內未被借取的書籍送回所屬院校的圖書館。

港書網書籍均會被所屬院校的使用者預約及催還。如閣下已借出的港書網書籍被催還時,圖書館將以電郵方式向你發出「催還通知」。到期日或會被縮短,但你最少可享有15天的借閱期。

如港書網書籍沒有被預約及催還,讀者可續借已借出的書籍,以最長借期為限。讀者可透過網上「我的借閱記錄」或親自到圖書館辦理續借手續。新到期日均由續借當天起計算。若有罰款,將自動記錄於我的借閱記錄內。

請把港書網書籍歸還至任何一所中大圖書館的服務櫃檯。

逾期歸還或逾期續借罰款﹕

  • 逾期         每項資料每天二元
  • 逾期續借:  每項資料每天二元
  • 催還:         每項資料每天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