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頁面,你會學到
- 什麼是版權?
香港的版權是賦予原作者/創建者一個獨有的財產權利, 允許他們做以下的行為:
- 複製該作品;
- 向公眾發放該作品的複製品 (出版);
- 租賃該作品的複製品予公眾;
- 在互聯網上向公眾提供該作品的複製品;
- 公開表演、放映或播放該作品;
- 將該作品廣播或將該作品包括在有線傳播節目服務內;
- 製作該作品的改編本 (例如翻譯該作品或更改其電腦程式)。
它受 版權條例 (第528章) 及 the 2007年及2009年版權(修訂)條例管轄。
- 什麼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泛指一組無形的獨立財產權利,包括版權及其他產權如商標權、專利權、外觀設計權、植物品種保護權及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權。詳細說明可參考 http://www.ipd.gov.hk/eng/intellectual_property/ip_hk.htm。
- 版權與專利和商標之間有什麼區別呢?
版權保護意念的表現形式或有關的製成品,而意念本身卻未受保護。專利保護專利擁有人的發明。商標保護文字(包括個人姓名)、徵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 、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
作品要在香港取得版權保護,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它可說是自動的權利。專利商標均須註冊方可取得專有權。
- 版權保護什麼呢?
香港的版權保護創意及其意念的表現形式或有關的製成品,而意念本身卻未受保護。 共有九類作品包括互聯網、電台、電視傳送的作品存在版權:
- 文學作品如書籍及電腦軟件
- 音樂作品如創作樂曲
- 戲劇作品如舞台劇
- 藝術作品如繪畫、髹掃畫及雕塑品
- 聲音紀錄
- 影片
- 廣播
- 有線傳播節目
- 文學、戲劇及音樂作品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
版權適用於所有作品,即使他們來自香港以外地方。著作權是自動的,毋須辦理任何手續便可取得,而且版權擁有者可授權/分配他人使用其作品的獨有權利。詳細說明可參考 http://www.ipd.gov.hk/eng/pub_press/publications/cpr_ed_e.pdf。
- 什麼是不受版權保護的呢?
版權保護原作者有關作品的權利,包括其技術和努力。因此,以下的作品不會受到保護 :
- 毫無意義的作品或者涉及小技巧和勞動的如標題、名稱和短語
- 作品的意念
- 在公共領域的作品
- 誰擁有版權?
作品的作者,便是該著作的版權擁有人。如果是合作作品,則全部作者擁有版權。
如作品是由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製作的,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否則僱主是版權的第一擁有人。 詳細說明可參考 香港中文大學版權環境與政策。
至於委託作品,版權的擁有權則取決於作者與委托人之間的協議。
詳細說明可參考 http://www.ipd.gov.hk/chi/pub_press/publications/hk.htm#cp4。
- 版權的期限有多久?
版權是有時間限制的。在香港,版權持續多久取決於版權作品的格式,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版權的期限延續至有關創作人離世後 50 年為止。
香港的版權法容許若干例外情況, 讓教育機構以「公平處理」的方式合理地使 用版權作品。法例沒有規定可以複製的百分比;然而,這不是一個一攬子許可複製。教育機構獲允許由教師或學 生,為教學或接受教學的目的,而在合理的範圍內複製文學作品、戲劇作品、音樂作品或錄製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法院在裁定對作品的處理是否公平時,須考慮有關個案的整體情況,並尤其須考慮:
- 該項處理的目的及性質,包括該項處理是否為非牟利的目的而作出以及是否屬商業性質;
- 該作品的性質;
- 就該作品的整項而言,被處理的部分所佔的數量及實質分量;及
- 該項處理對該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
如要享用「公平處理」豁免,你必須正確地確認作品的名稱及作者,並且以公平的方式處理。在這裡 http://www.ipd.gov.hk/eng/intellectual_property/copyright/edu_guide.pdf 可找到被認為是公平或不公平處理版權作品的例子。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為研究或私人研習而複製是允許的。為考試的目的並藉擬出試題或解答試題而作出的複製也是允許的,但此並不適用於製作音樂作品的翻印複製品供考生表演該作品之用。即使作出試題之用也應使用最小量的材料。
但應當注意的是,在評估是否過度複製時所採取的是質而非量的方式; 所以,雖然不是複製原作品的一個顯著的比例,但實質部分的複製仍可屬於「公平處理」之外,從而構成侵犯版權。
香港的版權法對教育機構有著多方面影響。以下內容涵蓋版權法應用於教學用途的相關條例、規則、和指引 。
- 版權條例 (第528章)
- 2007年及2009年版權(修訂)條例
- 2007年版權權豁免(修訂)條例
-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 版權與教育小冊子
- 修訂後的香港版權法: 教師與學生指南
- 版權與教育 (影音)
- 2014年11月28日知識產權署「版權與教學」講座
- 有關非牟利機構在教學上影印印刷作品的指引
- 非牟利教育機構影印印刷作品指引的常見問題
香港中文大學的知識產權政策 (第5節)訂明,所有由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或使用大學的設備、設施或其他資源製作的材料的版權均屬中文大學。
任何侵犯版權的責任在於製作副本的人。雖然大學有責任確保僱員和學生都知道版權法和遵守法律,但仍然是製作副本的人有責任確保他們不侵犯版權。大學的版權與知識產權政策詳情請參考 http://www.cuhk.edu.hk/policy/copyright/b5/.
創作者將捍衛、賠償和無損大學和/或其授權人利益下,反對因作品含有或聲稱含有任何醜聞、中傷,或非法物質,或任何侵犯或違反版權,而導致的所有索賠,訴訟,費用,損失及費用。
以下是適用於大學校園的版權規則和指引的列表:
- 大學的版權與知識產權政策
- 大學的知識產權政策
- 大學的研究政策
- 學術著作誠信: 給學生及老師的指引
- 版權法與資訊科技服務處有關使用電腦軟件及視聽器材的政策 (只提供英文版)
- 知識產權許可 (研究及知識轉移服務處) (只提供英文版)
- 畢業論文/作品集版權 (第15節) (研究生院)
為遵從最新的香港版權法,圖書館在處理印刷作品和電子資源、 過量下載、影印和數碼化的過程中, 已經制定了很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