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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版权?
香港的版权是赋予原作者/创建者一个独有的财产权利, 允许他们做以下的行为:
- 复制该作品;
- 向公众发放该作品的复制品 (出版);
- 租赁该作品的复制品予公众;
- 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该作品的复制品;
- 公开表演、放映或播放该作品;
- 将该作品广播或将该作品包括在有线传播节目服务内;
- 制作该作品的改编本 (例如翻译该作品或更改其计算机程序)。
它受 版权条例 (第528章) 及 2007年及2009年版权(修订)条例管辖。
-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泛指一组无形的独立财产权利,包括版权及其他产权如商标权、专利 权、外观设计权、植物品种保护权及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详细说明可参考 http://www.ipd.gov.hk/eng/intellectual_property/ip_hk.htm。
- 版权与专利和商标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版权保护意念的表现形式或有关的制成品,而意念本身却未受保护。专利保护专利拥有人的发明。商标保护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 、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以识别不同商户的货品和服务。
作品要在香港取得版权保护,毋须办理任何手续。它可说是自动的权利。专利商标均须注册方可取得专有权。
- 版权保护什么呢?
香港的版权保护创意及其意念的表现形式或有关的制成品,而意念本身却未受保护。 共有九类作品包括互联网、电台、电视传送的作品存在版权:
- 文学作品如书籍及电脑软件
- 音乐作品如创作乐曲
- 戏剧作品如舞台剧
- 艺术作品如绘画、髹扫画及雕塑品
- 声音纪录
- 影片
- 广播
- 有线传播节目
- 文学、戏剧及音乐作品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
版权适用于所有作品,即使他们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著作权是自动的,毋须办理任何手续便可取得,而且版权拥有者可授权/分配他人使用其作品的独有权利。详细说明可参考 http://www.ipd.gov.hk/eng/pub_press/publications/cpr_ed_e.pdf 。
- 什么是不受版权保护的呢?
版权保护原作者有关作品的权利,包括其技术和努力。因此,以下的作品不会受到保护 :
- 毫无意义的作品或者涉及小技巧和劳动的如标题、名称和短语
- 作品的意念
- 在公共领域的作品。
- 谁拥有版权?
作品的作者,便是该著作的版权拥有人。 如果是合作作品,則全部作者拥有版权。
如作品是由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制作的,除非劳资双方另有协议,否则雇主是版权的第一拥有人。详细说明可参考 香港中文大学版权环境与政策。
至于委托作品,版权的拥有权则取决于作者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
详细说明可参考 http://www.ipd.gov.hk/sc/pub_press/publications/hk.htm#cp4。
- 版权的期限有多久?
版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在香港,版权持续多久 取决于版权作品的格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版权的期限延续至有关创作人离世后 50 年为止。
香港的版权法容许若干例外情况, 让教育机构以「公平处理」的方式合理地使 用版权作品。法例没有规定可以复制的百分比;然而,这不是一个一揽子许可复制。教育机构被允许由教师或学 生,为教学或接受教学的目的,而在合理的范围内复制文学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或录制广播或有线传播节 目。法院在裁定对作品的处理是否公平时,须考虑有关个案的整体情况,并尤其须考虑:
- 该项处理的目的及性质,包括该项处理是否为非牟利的目的而作出以及是否属商业性质;
- 该作品的性质;
- 就该作品的整项而言,被处理的部分所占的数量及实质分量;及
- 该项处理对该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如要享用「公平处理」豁免,你必须正确地确认作品的名称及作者,并且以公平的方式处理。在这里 http://www.ipd.gov.hk/eng/intellectual_property/copyright/edu_guide.pdf 可找到被认为是公平或不公平处理版权作品的例子。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为研究或私人研习而复制是允许的。为考试的目的并藉拟出试题或解答试题而作出的复制也是允许的,但此并不适用于制作音乐作品的翻印复制品供考生表演该作品之用。即使作出试题之用也应使用最小量的材料。
但应当注意的是,在评估是否过度复制时所采取的是质而非量的方式; 所以,虽然不是复制原作品的一个显着的比例,但实质部分的复制仍可属于「公平处理」之外,从而构成侵犯版权。
香港的版权法对教育机构有着多方面影响。以下内容涵盖版权法应用于教学用途的相关条例、规则、和指引 。
- 版权条例 (第528章)
- 2007年及2009年版权(修订)条例
- 2007年版权权豁免(修订)条例
- 2011年版 权(修订)条例草案
-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 版权与教育小册子
- 修订后的香港版权法: 教师与学生指南
- 版权与教育 (影音)
- 2014年11月28日知识产权署「版权与教学」讲座
- 有关非牟利机构在教学上影印印刷作品的指引
- 非牟利教育机构影印印刷作品指引的常见问题
香港中文大学的知识产权政策 (第5节)订明,所有由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或使用大学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资源制作的材料的版权均属中文大学。
任何侵犯版权的责任在于制作副本的人。虽然大学有责任确保雇员和学生都知道版权法和遵守法律,但仍然是制作副本的人有责任确保他们不侵犯版权。大学的版权与知识产权政策详情请参考 http://www.cuhk.edu.hk/policy/copyright/b5/.
创作者将捍卫、赔偿和无损大学和/或其授权人利益下,反对因作品含有或声称含有任何丑闻、中伤,或非法物质,或任何侵犯或违反版权,而导致的所有索赔,诉讼,费用,损失及费用。
以下是适用于大学校园的版权规则和指引的列表:
- 大学的版权与知识产权政策
- 大学的知识产权政策
- 大学的研究政策
- 学术著作诚信: 给学生及老师的指引
- 版权法与资讯科技服务处有关使用计算机软件及视听器材的政策 (只提供英文版)
- 知识产权许可 (研究及知识转移服务处) (只提供英文版)
- 毕业论文/作品集版权 (第15节) (研究生院)
为遵从最新的香港版权法,图书馆在处理印刷作品和电子资源、过量下载、影印和数码化的过程中, 已经制定了很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