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解放本土小組】

 

我的野蠻警察

 

媒體玩謝尼漢四步曲

【好過冇︳陳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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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男,媒體工作者,關心拉丁美洲政治。朋友說,他總是被一股巨大的不滿罩著,很難跟別人相處。http:/morethanvoid.blogspot.com

 

現代媒體工業講求專業分工,記者生產自己故事時,在個別報導上講求用字精確與資料豐富,並謂之專業精神。然而,這份專業精神往往忽略了社會文化意涵;媒體工作者身陷其中,見樹不見林,十分危險。此前差佬槍殺尼泊爾裔露宿者事件,正是經典的新聞意識型態分析案例。

 

玩謝「尼漢」第一步:

野人從天而降

我們先重溫從警方角度的敘事。三月十七日中午,警方聲稱接到愛民村居民投訴,指一名非華裔男人於山邊小解,並向樓上居民「怪笑」。紅磡警區警員「可樂」即被單獨派往現場調查,發現該名男子。查看證件不果後兩人發生磨擦,可樂嘗試以警棍制服男子,男子亦以木椅還擊,期間可樂丟失警棍,並聲稱面部被打。可樂改用胡椒噴霧,但用光後他仍未能制伏疑犯。大叫「唔好逼我」幾聲後,可樂向男子開槍。傷者不治,警方隨即封鎖現場。

公眾看完這套敘事,未必一定「理解」,但至少「知道」警方殺人的原因,但大家「知道」這合乎公義嗎?

故事存在不少破綻。一︰男子與警員為何發生衝突?誰先挑起言語、肢體衝突?二:為何「可樂」用光噴霧,衝突還未能暫停?三:是警察執起手槍自衛,還是非華裔「疑犯」用木椅自衛?四:警察是否需要動用致命的警槍對付手無寸鐵的市民?故事存在多重疑點,正是記者發掘「故事」之時。可最後大部份媒體只集中分析男子「使用武力」的背景與動機,卻不懷疑警察。

記者即日搜集涉案雙方背景,但只著重對死者著色描述。警察過往有否被投訴紀錄?私生活是否檢點?平時能否與非華裔種族溝通?待人接物是否有禮?上班當天情緒是否正常?這些背景資料對讓人明白警察為何開槍非常重要。畢竟,若警察濫用武器,市民隨時成為下位受害者。然而,這方面的媒體資訊卻統統從缺。

相反,報章大篇幅引用區議員及街坊對死者的著色回憶︰指他於山邊露宿已有時日,隨處排泄發出惡臭,又以不知名的語言唱歌大叫。受訪者又指死者臉上經常畫上迷彩,靠野果及垃圾充飢;區議員說死者曾多次被居民投訴「造成滋擾」。有報導更指尼漢曾因嚴重傷人及偷竊罪坐牢。

有匿名記者表示,報導涉案人背景只是為了供讀者了解案情,記者只要在用字上沒有將背景直接指向案件就冇問題。但當只有死者過往「不良記錄」,對警員的過去卻如履薄冰,隻字不提,這是否公義?警隊過去是否沒有使用不合理武力鎮壓市民的紀錄?要是不能操作此一資訊公義,即使媒體沒有抹黑死者的主觀意願,也不能迴避為公眾製造歧視眼鏡的罪愆。

 

玩謝「尼漢」第二步:

「咖喱一族當胡椒噴霧冇到」

多份報章同日參與「調查」和「分析」「野人」的行為背景,繼續將「為什麼」精神指向死者。

某警員語出驚人,指「胡椒噴霧對三類人成效不彰,……另一種則是『食辣一族』,尤其是南亞裔人士三餐無辣不歡,聞慣辣味,對胡椒的抵抗力分外強。」,如此不科學的言論竟刊登於A02版位。報導又引用醫學權威指「南亞裔人士皮膚較黑,眼睛黏膜及毛孔粗鄙,相對皮膚白皙者,更能抵抗有刺激性物質侵襲」。

當記者無法目擊案件,手上又只有警方說辭,是以報導就只有「假設」。但記者卻只尋求權威的「假設」去解釋死者「不正常」動機,卻不「假設」開槍殺人的警察有事。例如警方長期面對挑戰,身上武器會否令市民精神緊張?警隊是否長期處於精神緊張、反應過敏、幻覺受武力挑釁?記者為甚麼不提供醫學權威的分析?為甚麼不去研究狂躁症是否警隊常態?向手執木椅市民開槍,屬不尋常事件,還引致命案,警察更應受到關注。為何報章不能假設警員因「精神錯亂」、「醉酒」而錯用配槍?

 

玩謝「尼漢」第三步:

嘩眾取寵製造「人蛇」議題

警方首天在案發現場在死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證。傳媒率先說他是「人蛇」,再製造全港性「人蛇議題」。

「人蛇論」的始作俑者屬《星島》,該報在十八日以「人蛇『炸彈』損港治安」為題,指「有不少南亞裔人蛇隱藏社區,情況愈來愈不受控,猶如計時炸彈」,又稱一個難民每年耗用近百萬公帑。《大公報》更撰社論,指偷渡的南亞人士明顯增加,他們「個別人鋌而走險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治安必然會面臨嚴峻挑戰。」

事後發現,死者屬土生尼泊爾人,証明案件跟「人蛇」無關,揭露了報章嘩眾取寵「造新聞」的醜陋技倆。雖然媒體立即停止「人蛇論」,但已出版的報導對尼漢、整個南亞族群名譽之傷害由誰負責?尼漢在港並無親故,其兄正從家鄉趕來,故暫時無從追究,但報章是否因此可講完算數?

 

第四步:自圓其說——行孖必

媒體如何影響議題設定?當案件「塵埃落定」,各報章便開始討論如何避免事件。提出「孖必論」一鎚定音,警方版本大勝,餘下問題便變成如何達至雙贏——誰保護警察安全?又如何能避免事件發生?

例如「行孖必」既可盡快制服尼漢,就可無須開槍減少傷亡,公眾自然安心。那麼,為何男子要露宿?如警察沒開槍,是否沒基礎追索警察有否濫用暴力?媒體的社會責任是甚麼?公眾能否向報章追究不盡不實的報導?以上種種,在以「孖必論」自圓其說的發展下,都給一筆勾消。答案就是「假如警方加強防衛,事件就不會發生」,然後多搞警民聚會,邀請非華裔族群參加少年警訊,美化形象,我們拭目以待云云。這就是《玩謝尼漢四步曲》的故事結構。

 

結論:新聞的意識型態

新聞媒體是說故事的工業,幫助從業員仔敘事的工具就是一副眼鏡,它幫助我們觀察事物,幫助我們向涉案人士發問,對誰產生懷疑,對誰不敢懷疑;這些就是意識型態的操作。當有從業員說:「事實就是尼漢不尋常的強壯,令警員無可避免要自衛開槍」,我們不防退一步想,是哪副眼鏡令我們不敢懷疑警察?是我們看得太多《警訊》,還是我們根本不了解露宿者或非我族群,才會理所當然地只懷疑他們行為是否正常?

對手持權力者保持懷疑、批判、求真精神,記者才能寫好每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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