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在疫情時——考試安排 2020年 四月號, 50屆「深瞳」(20-21) 訪、文:追月 肺炎爆到咁仲考試? 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武漢肺炎為「全球大流行」,近日香港的確診個案亦急劇上升,政府推出多項抗疫措施,包括修例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等。不少公開試及國際試早前亦宣布延遲甚至取消,包括 DSE、IB、IGCSE 及 A – Levels。儘管如此,在這水深火熱之際,中大考試看似仍要如期進行。 眾所周知,武漢肺災傳染性高,可長時間存活在不同物料上,甚至出現無症狀感染者。有見及此,眾多學系將實體考試改為網上考試。這做法背後的原因一覽瞭然——考試期間,縱然有種種防疫措施,如量體溫、戴口罩、使用酒精搓手液等,一大群人長時間逗留於室內,難免令同學因染病機會大增而惶恐不安。且前往試場的路上,大部分同學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這更可能演變成社區感染,後果不堪設想。相比實體考試,網上考試確實大大減低患病的風險,然而此做法的公平性、可行性等卻引起強烈爭議。 不少同學擔憂網上考試會出現作弊的情況,導致不公。就此問題,校方表示老師可選擇無監考、自行安排監考、由校方安排監考等考試模式。可是,若於同一類課程中,不同老師採用不同模式,不公依然存在。再者,目前的監考方法能否完全確保作弊不出現亦存疑。就如某些工程系的評核指引指,考生可參考任何 Hard copy 或 Soft copy 的書本和筆記,但不能上網查資料或進行討論。作弊方法多不勝數,現存的 LockDown Browser、Webcam 等方法又能否保證同學不違反指引? 此外,某些課程的評核準則被指不合理,違背教學原意,使同學困擾。舉個例子,體育科中撰寫文章佔四成分數,拍攝影片又佔另外四成分數。前者於上學期推出時被指未能體現學生的體育技能和真實水平,後者則於下學期被指因家中環境狹窄、欠缺相關器材、或只上了幾課實體教學而不可行。日常在球場進行的練習都改為網上觀賞知名運動員的比賽精華,以及老師以文字解說動作,這未能符合課程本意讓同學強身健體之餘,更進一步呈現出考核之不合理。可惜面對這些要求,同學暫只能硬著頭皮準備考試。此外,由於圖書館全數關閉,除了未能如常獲取參考資料完成課業外,居住環境未如理想的同學亦需四出另覓地方溫習,使不少考生頭痛。若然校方能就此作出相應安排,或許有助解決同學的擔憂。 此時此刻,不論是通宵開會的校方還是埋頭苦讀的同學,均處於高壓力狀態。筆者仍清晰記得某醫學院教授於與全體二百多個四年級醫學生就考試安排進行 Zoom 會議中所言:「考試從來唔係一件民主嘅事」,此言論看似離地萬丈,校方與同學觀點之差距隱隱若現,但於經同學多番爭取後,院方最終還是將考試延遲了十日。無可否認,眾多學院的高層就考試安排的確遲遲未能給予如意且實際的答覆,然而在這多災多難之際,要完美平衡各方面的考量談何容易。在同學嘗試體諒校方的難處的同時,各學院高層也許亦應放下身段多聆聽意見,且提高取捨過程之透明度,從而促進雙方平心靜氣地進行有效討論。 堅持要咁樣考試? 咁 P/F 我得唔得呀? 疫情蔓延之際,港大、城大陸續推出了合格或不合格(Pass/Fail, P/F)的選項。然而,這決非同學唾手可得的成果,經過一眾學生聯署,與校方展開多次會議後,終成功爭取。當然,並非大多數同學要求,校方便需聽從。除了學生的意見,院方高層、教授、相關專業的委員會等均是決策中的持分者;中大的國際聲譽、同學的升學、執業路向等亦是考慮範圍內。可想而知,推行 P/F 並非一朝一夕的結論,縱使需顧及重重因素,筆者認為仍應極力向校方爭取,動之以情,說之以理。 P/F 非強制性,學生可自行選擇。踏入大學生的旅程,想必大部分同學都明白這幾年做的事是為未來鋪路,深知 天做的決定會對未來帶來何等影響,如 GPA、實習、工作機會等,無庸置疑成績單上的等級評核比 P/F 更能展現個人能力,然而,當面試官看見考試的年份——2020 年,相信會諒解同學的情況。當其他大學紛紛提供此選項,八大之一的中大或許應多多斟酌。 校方應推出 P/F 的一大原因乃網上教學比傳統面對面教學遜色,未能讓同學達到如期學習成果。網上教學大大減少面對面交流,學生專注力下降,影響課堂氣氛;且老師較難跟進學生進度,筆者身邊亦有不少同學上課時「掛機」而老師一無所知。更甚的是,有老師陽奉陰違,看似跟隨校方安排,實質偷偷取消課堂,或只播放影片,使同學對課堂內容仍舊一知半解。亦有課程本質不適用於網上進行,如實驗等課堂,這樣莫說是稍遜一籌,那些教學在這時期根本不存在。 可惜,當同學未能如願汲取知識時,還是要面對等級評核的難關。中大考試成績非拉 Curve ,全體同學一同爛 Grade 亦非不可能。全面轉用網上評核後,教授需重新劃分各等級的標準,這前所未有的做法難免對他們做成壓力,標準是否公正合理亦或會存疑。因此,等級評核在這時是否必要呢? Add Drop. 再者,教學模式轉制後,評核準則亦隨之改變。遺憾地,不少老師於 Add/drop period 已完結後才公佈 Revised assessment guideline(第一次為 1 月 13 日至 1 月 19 日,第二次為 2 月 17 日 至 2 月 23 日)。當同學面對上述不合理的評核準則或公平性難以得到保障的考試方式,而想要擇日再修時,已是為時已晚。起初同學報讀一選修課程時,相信教學內容、課業負擔、考試方式等均屬考慮條件;如今面對如此迥然不同的境況,校方或應給予同學一個選擇,彌補預期與現實之落差。況且,主修課程並非同學能輕言放棄的。即使成功通過重重審批程序,放棄主修科目意味著同學將重讀一年,相信這並非大家想要得到的。如此情況下,提供 P/F 的選擇或許是更好的做法。 上屆教務會民選學生成員(法律學院)余承熹同學表示,除了 P/F 外,校方可考慮放寬 Special late drop 的審批。上學期時,院方為他以社會運動為由的申請有寬鬆的安排;然而院方指教務處註冊及考試組稱下學期並沒再安排類似程序。時至今日,運動依然進行中,且轉了網上教學對學習帶來莫大影響,望校方能重新斟酌。 上學期的經驗告知我們,推行 P/F 於技術方面乃可行,但最終校方會否採納,仍需等待回應。無論結果如何,筆者感謝一眾學生會幹事以及教務會學生成員據理力爭,還望同學繼續努力學習。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