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中大學生報》2007年9月號)
文:尤里安.楊

下層建築決定上層建築,在高等學府的生涯亦得靠金錢支撐。新學年伊始,準備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同學多不勝數,各大銀行向同學招手的信用卡廣告也洶湧來襲。大學學費不菲,就算無驚無險在三年內準時畢業,所需金額也接近十三萬元,2012年落實三三四教改之後,四年制大學課程的學費更超越十七萬元之譜。若再將飲食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雜項計算在內,大學生涯無疑屬於奢侈品,不是人人負擔得起。換言之,如果要專上教育這種奢侈品得以普及,讓大學學額以至的副學士、高級文憑課程大幅擴充,作為及時雨的貸款乃必不可少。

對貸款的需求日漸高漲,學生資助辦事處卻不見得因此手鬆了。眾所週知,學生資助辦事處提供的專上學生貸款分為兩種:一是「經入息審查助學金或貸款」(俗稱grant loan),利率為2.5厘;二是「免入息審查貸款」(俗稱non-mean),利率與銀行同業拆息等同,近年為6至7厘左右。問題是,grant loan的審查日趨苛刻,要求申請同學呈交大量繁瑣文件,再加上其不合理的申請條件,大有逼使同學申請高息non-mean之勢,甚至將他們趕進由各大金融集團操控的私營貸款市場。

在貸款之網下,讀大學還是不是基層青年晉身中產的階梯?以下是兩個有血有肉的負債例子,且讓我們看看在神童升學的光輝傳說之外,大學還有如何陰暗的一面。

廿一世紀放數網絡:訪借貸大學生
挺在城大唸創意媒體,今年是三年級。還記得幾個月前見面的時候正值二年級學期末,他為了一份來不及交給教授評分的功課呼天搶地,生人勿近。

少交一份論文兩份報告有甚麼所謂?不合格大不了重修——或許一些大學生會這樣想,但對於家裡欠債二百萬的挺來說,萬一明年他不合格的那一科不開班,要多讀一年大學的話,那絕對不是他所能承擔的。

欠債二百萬,再怎麼說也合資格申請grant loan救燃眉之急吧?可是現實的荒謬已超乎常理想像。「阿爸阿媽欠的是街數,不是銀行數,不能算進去。」挺從土瓜灣前往九龍塘也不乘車,在烈日下邊走邊說:「做生意的,總得留些固定資產,結果就超過grant loan的資產額上限了。」

挺的母親每天從長沙灣的批發處買些衣服,再運往北河街街市擺攤。所謂的「固定資產」究竟有甚麼東西,不難猜想。

從前家裡做的生意可不是這種芝麻綠豆規模,無奈生意失敗,只剩一身債。申請grant loan不成,硬著頭皮申請non-mean,又添一筆債。

暑假重遇,只見挺一身廉價波衫短褲裝扮,貌似一般青年,身上卻多了好幾處泥灰,褲頭的扣子還穿上了膠索帶,用來掛螺絲批。原來他現在於地盤打工,舖設上網的LAN線,日薪三百。

「Non-mean不同grant loan,雖然它也是畢業後才要你還錢,但grant loan的利息在你畢業之後才計算,non-mean卻從借錢那一天起就開始起釘。」挺不顧口乾,越說越投入:「假如我畢業之後不能馬上找到工作還錢,肯定仆街。大學畢業生現在到處都是,甚麼技能都沒有,能做甚麼?」

如是者,挺正考慮一面讀書,一面從學徒做到取得師傅資格,視做建築工人為後備出路。二十年前,大學畢業生或許會思量如何取得美國的綠卡;二十年後,眼前這個大學生卻打算考取建造業訓練局的綠卡。

或許挺還算是幸運的,至少他不用付錢養家,只須應付自己的生活開支。這些生活開支,挺都靠自己賺錢撐下去,申請信用卡借貸的話只會債上添債。然而,即使他自己不用信用卡,他仍然有一卡在身,而且欠下五千多元卡數。

「家裡曾有一段時間要著草逃避債主,要錢應急,就用我的名義申請一張信用卡借錢。」儘管要自行還款,挺還是泰然自若,畢竟較諸二百萬欠債和十多萬學費,五千元的確算不上一回事。

*****

欠下巨款,下一步也許就是破產。刀仔就讀樹仁歷史系,隨著樹仁升格為大學,他也升上了二年級。九十年代,香港樓市風起雲湧,刀仔父母捨身炒樓,結果焦頭爛額,破產告終。

於是乎,刀仔的升學生涯一波三折。父母要他幫忙養家。中五畢業,他做過社區中心,做過書局倉務,晃了幾年再讀預料。預料畢業,到九廣東鐵做了幾年站務員,月入近九千,卻覺得沒有大學學位很難升職,除非靠人事關係。一次被喝醉的乘客毆打後反遭上司斥罵,刀仔憤然報警驗傷,瀟灑辭職,跑到樹仁重投學生生涯。

幾經轉折,回首已是百年身。長得一副娃娃臉,個子又不高,刀仔顯得很年輕,實際上卻快到25歲了。25歲是一個分水嶺,皆因grant loan申請人必須是「25歲或以下的本地學生」。

設立這個年齡限制的理由何在,教人費煞思量。說廿五歲以上人士自有經濟能力交學費嗎?環顧全港,恐怕不是每個廿五歲的青年能夠隨手拿出十多萬元,尤其是那些沒有大學學歷的。

好不容易才進了大學,馬上又被封了支付學費的門路,惟有自投non-mean羅網。「一年學費要四萬三千,樹仁又是四年制大學,堆單一共十七萬。」刀仔呷著凍奶茶計數。雖說他讀書是因為相信有了大學學位前途比較好,但問及畢業後預期找到一份有多少月薪的工作時,他亦坦言大概只有八千元左右。

八千,亦即他目前在服飾公司打工的收入。刀仔現在半工讀,幸好與老闆談得來,才能把工作時間編配得稍為彈性一點,遷就上課時間。畢業後能否找到如此好相與的老闆?天曉得。

家人十分反對他讀書,害怕因此失去其中一條經濟支柱。對於破產家庭而言,別人再怎樣推銷「升學就是投資/自我增值」都是枉然。手停口停,哪有閒錢「投資」?

談到信用卡,刀仔就有好幾張,但全部都不是他自願申請的。話說他父母自從破產後無法向銀行借錢,就叫收入穩定的兒子申請信用卡,再用兒子的名義借錢。「天下父母心」只不過是神話,刀仔的遭遇就比挺坎坷,一卡蓋一卡的,家人要他借的錢接近六萬元。

這是甚麼意思?意思就是,學生資助辦事處審批grant loan時將你家人的資產當成你自己的資產,方便把你踢出門外;銀行簽發信用卡時不計算你家人的債務紀錄,方便將你招進門來。在這個雙重標準下,政府花公帑在行政手段上刁難學生,無異為金融財團招攬生意。

*****

從以上兩個例子,可見學生資助辦事處現時審批貸款的規則起碼存在三大漏洞:

一) 「經入息審查助學金或貸款」計劃只計算資產而不計算債務,漠視負債家庭,使之進一步陷入債務深淵;
二) 「經入息審查助學金或貸款」計劃將25歲以上人士拒諸門外,剝削不同年齡人士進修的機會;
三) 「免入息審查貸款」由貸款日起計算利息,忽略就業市場環境,與大學畢業生還款能力未必相副。

當你走進學生事務處拿取grant loan申請表,踏出范克廉樓門外又發現游說你申請信用卡的攤位,請不要覺得奇怪。Grant loan和信用卡,政府和商家,本來就是共生關係。

一人一句

「之前我每季都要六千幾蚊grant loan。」(馮同學,2002年畢業,畢業後在非政府組織工作,月入5000元)

「連幾十蚊銀行轉帳都要我交單證明,邊度搵得返?Grant loan申請手續搞到一半,我都煩到寧願唔搞。」(黃同學,政政系二年級)

「我梗係mean同non-mean都借啦,唔駛生活費呀?銀行知你借左non-mean,你一畢業佢就打電話問你借唔借乜乜創業貸款,成六十萬借畀你,用佢咪還清non-mean筆數囉」(R同學,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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