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橙

學生會修章,學生會會費增加,代表會組成改組,你們聽過幾多?
這些改革對每位同學都有深切的影響,可為什麼多數同學都不知道呢,這就要歸究於代表會的問題。

代表會就是學生會中具立法、監察、司法權力的機構,權力很大,還有如reg soc等功能,但其有不少問題。

這邊廂修章投票,那邊廂儲八百個聯署搞全民公投,你地搞乜鬼?
近日,甫收到代表會要為代表會組成修章的massmail,想人支持修章,要代表會組成改組,不久,就在Facebook見到「中大學生會代表會民主化關注組」專頁,號稱要收集八百個中大同學的聯署,要令中大代表會組成民主化,其中有何關聯?

其實,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本年度全部新書院正式收生,那會使代表會規模太大,難以運作,故要修章。(詳見中大學生報2013年1月號《代表會修章:書院聯邦制的消亡?》)

而民主化的討論也由此而來,反正也要修會章,有代表就動議將代表會的組成也一併改作民主化。

小知識:其實在代表會內,很多代表也不是由全民普選產生,以今年為例,46個代表內,只有3個是民選代表,其餘的代表都是書院(代表會)委派的或是當然代表,情況不甚健康。

經歷了長達三個月的討論,章則委員會[1]提出修正案(A議案):除了刪減各書院和中大學生會的代表人數,還要將各書院原有的當然代表人數刪減,即要除去各書院的代表會主席的位置。

由於這類型的議案,要全體代表三分之二贊同,方可通過。可是有部份代表對「除去書院代表會主席一位」的做法不甚同意(詳見代表會網頁中各代表的投票結果),故此雖然這個議案有過半數代表通過,但由於不夠三分二贊成,修正案(A議案)最終被否決,書院代表會或監議會主席,仍然是不用普選的當然代表。

 

最終,退而求其次的原議案(B議案)近乎被全數通過:只是刪減各書院和中大學生會的代表人數,並保留各書院的當然代表(書院學生會會長、書院代表會主席)議席。

 

兩個議案的主要分別,就是A議案要求刪去書院代表會主席的議席,但被否決。而現時通過的了B議案則保留書院代表會主席的議席(而通常書院代表會主席也不是由普選產生)。

 

所以,代表會最終發出有關代表會組成的修章建議,即是我們將要投票通過的,就是B議案(原議案)。

 

不服氣的人:我們追求民主

 

事情雖然看似告一段落,但代表會中一些代表,仍對保留書院代表會主席為當然代表一事感到不滿。

 

故此,這些代表於中大代表會會議內,動議全民投票議案:「本民主自治精神,本會會員擔任本會會章訂明之代表會席位,必須由其成員書院學生會的基本會員互選產生」。但由於有另一派代表,覺得此議案可能會違反之前所通過的修章(保留書院學生會會長、書院代表會主席為毋需直選的當然委員),加上擔心倉促作全民投票,會有討論不足的情況出現,故此,此議案遭到擱置。

 

雖然議案遭到擱置,這些代表仍然希望達至代表會組成民主化,故此他們決定另覓他途,希望集齊八百位中大同學的聯署,令代表會民主化的議案可以交付全民投票。

 

為此,筆者參與了他們發起的簡介會,希望了解詳情。

 

當問及他們為何要追求代表會民主化時,「當中大講求人文精神,我們出去遊行,我們批評香港政制不夠民主時,我們的代表會卻無法達至民主化」他們慨歎,「以公投決定學生會架構,使學生會真正地變成民主化,中大才能跟外面的人談民主」最直白的說話,透露了他們的心聲。

 

「民主化不只是中大代表會的事,是整個校園的事。」

 

於討論中大代表會民主化時,他們不時會提到書院代表會組成不民主的問題。

 

由於書院代表會主席是中大代表會的當然代表,但書院代表會主席的選舉卻有不少問題,因為多數書院代表會主席是由其代表互選產生,但代表的產生已有問題。例如系代選舉的問題,由於無統一指引,有些系代的組成竟是由抽籤產生,甚至一些書院,例如逸夫仍然有委任代表的情況,這可能令書院代表會主席的正當性成疑。

 

對於前述可能出現的章則衝突問題,他們除了將民主化的終點改至後年(第44屆代表會)外,他們還另有一套看法。

 

據悉,其實早於三年前,各書院學生會、各書院輔導長、及中大代表會主席已經一致認同要從書院開始盡責,鼓勵學生參與代表會的選舉,並且要求當然代表要多點出席會議(當時不少當然代表經常缺席會議),可謂在鼓勵從書院開始的民主化。他們認為到現在,各書院的代表會民主化進程仍然緩慢,實在可惜,故現在提出聯署,是希望交付全民決定,如成功通過,就可以加快民主化進程。

 

「全民公投,就是更直接地表達全民意見,因為憲法應該由人民所定立」就是這個簡單直接的原因,他們決定發動全民聯署,讓中大人決定中大的民主進程。

 

但要集齊八百個簽名似乎並不容易,當談到這個問題,他們一面惘然。後來緩緩答道:「其實要集齊八百個簽名不是太難,但我們想要的,不是同學們隨隨便便簽個名咁簡單。」。對他們來說,一個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就是要學生了解資訊,確實同意後才投票,同樣,一個完善的聯署,對他們來說應說是一個長期運動,要靠文宣令更多同學了解,才簽名。

 

這些討論,你們知道嗎?

 

雖然,這也是不錯的做法,但,真正要做的也許不只於此。

 

加會費、代表會組成改組,這些討論在中大裡面,不少同學之前也不甚清楚,長期以來,代表會裡的代表也甚少發放資訊,帶動討論。

 

當談及這一點時,推動民主化的代表也一面靦腆地解釋:「沒錯,這些的確是我們應該反省的……但這個問題的成因,正可能是因為現在的代表因多數非民選,無動力去做好多野,去透明化,令同學得到資訊」

 

也許他們說得對,但就算是民選的代表,就能讓同學參與那些討論嗎?

 

說到底,也是中大的民主氛圍不足。

 

代表會甚少發放資訊,校園媒體甚少跟進,同學不知情自然不關心,這樣那班代表更沒動力發佈更多資訊……一環扣一環,這個灰色循環。

 

也許,曙光不在遠處,出路就在你我手中。

 

[1] 代表會裡有章則委員會,章則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修改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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