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勾地制度—終結的啟示 社會, 13年4月號, 43屆莊「川」(13-14) 文:來 2013年2月28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高調宣布取消沿用15年的勾地制度、加強土地供應,引起各界議論紛紛。房屋政策是梁振英班子的施政焦點,而土地供應則是政府上任至今最重要的的「法寶」。究竟這項決定能對穩定樓市產生多大作用,是市民最為關心的地方。 勾地制度的由來與發展 相信大家都對「勾地表」相當耳熟,卻未必能詳。讓我們先回顧一下勾地制度如何一路走來。 勾地制度由1999年開始實施,此前政府一直採取定期主動拍賣官地的辦法。在傳統辦法下,政府會為土地內定底價,若無競投者願意付出高於底價,則收回土地,即流拍。在勾地機制下,政府挑選有意出售的土地放入《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即大眾素聞十多年的「勾地表」。任何有意買官地的人士都可以向政府申請,並報出自己的底價;如果達到政府估計之市場價格,該土地即告「勾出」,付諸拍賣,而申請者必須參加,因此勾出的土地肯定可以賣出。 1998年金融風暴後,經濟衰退。為免流拍造成負面消息,進一步打擊樓市,政府推出勾地制度,讓市場決定合適供應,穩定物業價格。勾地制度推出之初,是與常規賣地「雙軌並行」。至2002年,政府推出「孫九招」阻止樓市跌市,同時暫停定期賣地和勾地。及至2004勾地機制「單軌復行」,全面取代定期賣地,由發展商主導土地供應。隨著經濟復甦,市場需求回升,樓市出現短缺,市場傳出要求政府恢復定期賣地、增加土地供應的聲音。政府於2010年實施勾地和「不定期」賣地的雙軌制,回應市場需求,其中主動賣地的方式以招標為主。但其後兩年樓市愈趨熾熱,現任政府終於宣布取消勾地制度,恢復定期賣地,「重奪」供應主導權。 樓價問題不是「誰主導土地供應」的問題 上文提及,推出勾地制度的原意是為了「讓市場決定合適供應,穩定物業價格」。若是如此,市場沒有理由要求政府恢復推地來解決供應問題,政府也沒有需要終結制度。其實勾地機制本身就不如政府所言「行之有效」,尤其在房屋短缺之際,地產商可以刻意不勾出地皮,維持樓市供應緊張,托高樓價。過去七年曾多次出現連續數月「零勾地」的紀錄,可見勾地機制無效回應市場需求。 然而,是不是由政府而不是地產商主導,就能解決問題?政府聲言,恢復定期賣地正正是為了重掌土地供應的主導權。但是,政府近兩年度售出或即將售出的地皮,只有不足十份之一是由地產商勾出。可以說,過去兩年的土地供應已經是由政府主導了。而即使在政府主導下,樓市依然居高不下,政府被逼接連以額外印花稅等「辣招」凍結升市。可見,政府透過主導供應去壓抑樓市的說法,並無多大說服力。 可以推想,當前的樓價問題不是單純的土地供應短缺問題,否則政府多次在土地供應政策上「換軌」,應該早有成效。相比土地供應,政府在房屋政策上的經營邏輯更值得思考。 主導房屋供應 保障基本住屋 土地供應跟可負擔房屋的供應是兩個東西:地產商投得地皮之後,可以不建屋,囤積居奇[1];地產商又可以興建發水樓謀取暴利、興建豪宅賺取外來熱錢,而非平民大眾都買得起的「上車盤」。如是者任政府加推幾多地皮,都無法保證房屋供應的走向;政府要「重掌」的是房屋供應的主導權,確保提供的土地獲得適當分配。 更根本地說,樓價問題之所以成為問題,是由於市民難以負擔作為生活必須品的基本住屋(即使租樓,租金也與樓價掛鈎)。正如我們不會天天抱怨買不起法拉利,或者米高佐敦波鞋愈賣愈貴─這些是奢侈品,不買也罷。但政府把必須的居住需要,與投資、額外置業的需求混在一起,交給私營市場和發展商處理,結果是本應作為必須品的房屋成為商家謀取暴利的工具,並受外圍經濟大幅影響。政府有必要認清楚,居住作為基本權利,責任不在大地產商,而是在政府身上。無論透過增加公共房屋、提高公私營房屋供應目標,或是其他干預手段,政府應該盡力保障市民負擔得起基本住屋;至於投資和額外置業的需求,則可讓自由市場消化。 會不會有真正的政策轉向? 政府取消勾地制度,更似是一種姿態,暫且回應大眾聲音而已。梁振英上任半年,提出港人港地、額外印花稅等等行政措施穩定樓市,但這些只是「頭痛醫頭」的被動回應,政府在中、長期政策上,除了增建相當有限的公屋,未有幾多建樹。政府一天不針對基本住屋下更重的藥,房屋問題都難以舒緩。然而,如果政府破壞現時房地產市場的規則,就必定損害到大地產商的利益;再回想昔日董建華的「八萬五政策」,梁振英班子敢在土地政策上「玩舖勁」嗎﹖ [1]:可參考 主場新聞:地產商囤積居奇 土儲直逼政府 (2012-10-30)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7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