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語體語法
在現代漢語裡,「買和看了一本書」是非法的,但「購買和保存了一批經典文獻」卻是合法的。前例說明「和」不能連接動詞;後例卻否定前例的結論。這種語法「矛盾」的現像是語體不同導致的結果:前者是口語語體的語法,後者是正式語體的語法。本中心的研究任務之一就是建立“語體不同,語法亦異”的理論體系和發掘相關的語法現象。這裡的「語體」指「實現人們在直接交際之中最原始最基本屬性的、用語言來表達或確定彼此之間關係和距離的一種語言機制」。人與人之間的交際距離基本不離「遠近」與「高低」,反映到語言之中便構成語體的二元對立,於是有「正式/非正式」、「莊典/通俗」的不同,造成語體三分的格局:口語體、正式體、莊典體。語言的基本功能是交際,人們因不同的交際對象、場所、內容和交際者的態度而啟用不同的語法(音法、詞法和句法),創造出不同的話語風格和方式以至文體和文類,形成不同語體之間的不同的語法系統。
語體語法是研究人們交際時不同語法現象的一個新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