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戈 (主部件) 共 25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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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 | 後因「「」」的字形很容易與變形後的「㝱」的初文相混,於是在「「」」形下部人形內添加一小斜筆或兩小斜筆作為區別符號。這些區別符號與表示人形軀幹的竪筆結合,使「「」」的下部變成類似「勿」形。「蔑」和「勿」古音相近。「蔑」和從「蔑」諸字所從的「「」」下部變作類似「勿」形的這種變化最初可能只是形變,後來則可能兼有變形音化的因素。(陳斯鵬、謝明文) 甲骨文中用為人名,為殷舊臣。如《合集》17302:「鼎(貞):㞢于蔑。」「㞢」指侑祭,卜辭貞問對蔑舉行侑祭。又表示微小。如《合集》24901:「戊午雨蔑。」 金文常以「蔑曆」連用(或作「蔑𤯍」),是銘文中習見的成語,表示在上者對在下者的勉勵。陳劍認為「蔑」與「被」義近,表示覆被;「歷」以「楙」為聲符,讀為「懋」。如尹姞鬲:「君蔑尹姞𤯍,易(賜)玉五品、馬三匹。」意謂君覆被尹姞以勉勵,賜給尹姞五品玉和三匹馬。 蔑的本義疑為伐滅。(朱駿聲、季旭昇)如《國語.周語》:「今將大泯其宗祊,而蔑殺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韋昭注:「蔑,猶滅也。」「宗祊」即宗廟。 「蔑」又表示微小。如戰國楚宋玉〈小言賦〉:「纖於毳末之微蔑,陋於茸毛之方生。」《法言.學行》:「視日月而知眾星之蔑也,仰聖人而知眾說之小也。」 「蔑」也表示輕侮。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吾聞宋君無道,蔑侮長老。」《史記.周本紀》:「殷之末孫季紂,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 「蔑」還表示無、不。如《左傳.僖公十年》:「臣出晉君,君納重耳,蔑不濟矣。」「蔑不濟」即無不濟,意謂沒有不成功。又如《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9:「天保丌𥃷(得)彔(祿)蔑畺(疆)矣。」「得祿蔑疆」即得福無邊之意。 | ||||||||||||
戰 | 金文從「單」從「戈」,「單」象狩獵或作戰用的工具,「戈」為兵器,兩者皆是作戰用的器具,故以「單」、「戈」表示戰鬥。《說文》:「戰,鬬也。从戈單聲。」金文用作本義,表示征戰,酓忎盤:「戰隻(獲)兵銅。」 金文或不從「單」而從「嘼」,「嘼」是「單」的繁體,與「單」義同。「單」亦是聲符。參見「嘼」。 | ||||||||||||
戲 | 「戲」又表示角鬥,《國語.晉語九》:「少室周為趙簡子之右,聞牛談有力,請與之戲,弗勝,致右焉。」韋昭注:「戲,角力也。」 高鴻縉認為「戲」同音通假作「嬉」,故有玩耍、游戲等義。《史記.孔子世家》:「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 「戲」又表示開玩笑,《論語.陽貨》:「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金文又用作國名。《春秋.襄公九年》:「同盟于戲」,杜預注:「戲,鄭地。」在今河南省內黃縣北。 | ||||||||||||
戳 | 「戳」又解作豎立,《紅樓夢》第十四回:「兩邊一色戳燈,照如白晝。」「戳燈」是舊時書有姓氏或其他印記以標識門第的燈,這種燈的燈柄很長,有底座,直立地上。「戳」亦指印章,如郵戳。 金文用作人名,武戳矛:「武戳。」 | ||||||||||||
穫 | 金文字形見郾王職壺,銘文作「滅齊之[禾戈](穫)」,「[禾戈](穫)」讀為「獲」,意謂是滅齊所得。 「穫」表示本義的例子如《詩.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十月穫稻。」《上博竹書三.周易》簡20:「不[井爭](耕)而穫。」今本作「不耕穫」。 「穫」又表示收成。如《管子.權脩》:「一樹一穫者,穀也;一樹十穫者,木也;一樹百穫者,人也。」《國語.吳語》:「以歲之不穫也,無有誅焉。」韋昭注:「穫,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