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口 (主部件) 共 99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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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來到,卜辭「各雨」即雨水到來,「各雲」即雲朵飄來。《合集》33348:「大水不各」。《合集》24756:「今日有各雨」。《合集》21022:「各云不其雨」。 金文也表示來到,曶壺:「王各于成宮」,表示王來到成宮。㝬鐘:「用卲各不(丕)顯且(祖)考、先王。」「卲各」即「招各」,表示招請先公先王的靈魂到來(郭沫若)。「卲各」文獻作「昭假」,「假」是「徦」的假借字,《說文》:「徦,至也。」《詩.魯頌.泮水》:「允文允武,昭假烈祖。」金文表示來到的「各」又以音近的「客」、「洛」表示。 「各」、「𢓜」字「進入」之義古書多借「格」、「徦」字表示。《爾雅.釋詁》:「格,至也。」又《釋言》:「格,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孔安國傳:「格,來。」《儀禮.士冠禮》:「孝友時格,永乃保之。」鄭玄注:「格,至也。」《禮記.月令》:「(孟夏)行春令,則蝗蟲為災,暴風來格。」鄭玄注:「格,至也。」《易.家人》:「王假有家。」《詩.商頌.玄鳥》:「四海來假,來假祁祁。」鄭玄箋:「假,至也。」 「各」後多被借用作指示代詞,即「各自」、「各人」的「各」。戰國竹簡和漢帛書表示各自,《睡虎地秦簡.語書》簡1:「古者,民各有鄉俗。」《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35:「人各食其所耆(嗜)」。《馬王堆.老子乙本》第232行:「各復歸於其根,曰靜。」 《說文》:「各,異辭也。从口,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 | ||||||||||||||||||||
合 | 「合」字的構形釋義有多種說法。林義光、徐中舒以為象二物(按:徐中舒以為象器蓋)相合之形,徐氏又指出「合」是「盒」的初文,引申而有會合之義。《說文》:「合,合口也。从亼从口。」 應特別注意的是「合」字上面的部件是「𠓛」,而非象「倒口」的「亼」。二者如相混,或會得出以為「合」字指二口對答,並以之為「答」的初文之議(如高鴻縉)。參見「𠓛」,參見「亼」,參見「盒」。 甲骨文表示會合,《屯南》2350:「王其以眾合右旅」,意謂商王使民眾會合右旅。 金文表示符合,秦公鐘:「卲(昭)合皇天」,即配合皇天,指三公之德相配皇天而合於天命(馬承源)。又通假為「會」,五年琱生簋:「隹(唯)五年正月己丑,琱生又(有)事,召來合(會)事」,意謂五年正月己丑那天,琱生發生了獄訟之事,召伯虎來處理此事。又通假為「答」,陳侯因[次月]敦:「合(答)揚厥德」。 戰國竹簡表示會合,《郭店簡.老子甲》簡19:「天地相合也,以逾(降)甘露。」意謂天地陰陽之氣相合,就會降下甘露(劉釗)。又通假為「答」,表示回答、對答,《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孔子合(答)曰」。 | ||||||||||||||||||||
吉 | 金文上承甲骨文第二種字形,從「士」從「口」,早期金文「士」仍保留斧形,後期線條化而失斧鉞之形。 甲金文表示吉祥、吉利,井人鐘:「永冬(終)于吉」,師奎父鼎:「用匄眉壽黃耇吉康」。金文又用作人名和紀日名稱,「初吉」即「初干吉日」(王引之),指以十天干來計算,每月第一日至第十日中的任何一天,都可稱為「初吉」。古人以為第一的事物為吉善,因此把第一個干日視為月之吉日(黃盛璋)。「吉金」表示堅硬的青銅,王子午鼎:「擇其吉金」。 《說文》:「吉,善也。从士口。」 | ||||||||||||||||||||
同 | 西周早期天亡簋和凡尊也有「◎」字。前者孫常敘已釋為「同」。後者王子揚認為也是「同」字,此尊可以改稱為「同尊」。金文「同」多從「◎」從「口」。簡帛文字構形相同。小篆訛為從「𠔼」從「口」,隸楷書本之,寫作「同」。 甲骨文表示會同、連同。如《合集》11171正+11176:「貞:乎(呼)同多沚。」卜問是否會同沚族內部的族長們。又如《合集》32730:「將兄丁同父乙。」意謂連同兄丁、父乙一起進行將祭。(王子揚)「同」也是「興」的簡省,如《合集》13874正甲:「肩同(興)㞢(有)疾。」「興」表示起,意謂疾病有起色,病情好轉。(蔡哲茂、王子揚) 金文「同」也表示會同。如天亡簋:「乙亥,王又(有)大豐,王同三方。」又表示齊同,如[妾子]𧊒壺:「馭右和同,四𩡶汸汸。」 「同」還表示相同、一樣的。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同罪異罰,非刑也。」《清華貳.繫年》簡24:「以同生(姓)之古(故),必內(入)。」 「同」又表示使之相同、統一。如《國語.周語上》:「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呂氏春秋.仲春》:「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桶,正權概。」 「同」表示共同、一起。如《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08「父子同居」即父子居住在一起。《韓非子.說林上》:「同事之人,不可不審察也。」 「同」表示跟隨、附和。如《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第二個「同」表示附和。又如《孟子.盡心下》:「同乎流俗,合乎汙世。」 | ||||||||||||||||||||
名 | 甲骨文用為地名,《乙》3290:「才(在)名」。 金文表示命名,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意謂我幫它取名,名為「少虡」。又讀為「銘」,表示鑄造或刻寫銘文,鼄公華鐘:「慎為之名(銘)」,意謂謹慎地為它鑄上銘文。《禮記.祭統》:「夫鼎有銘,銘者,名也。」 戰國竹簡表示名字、名稱,《清華簡一.楚居》簡9:「徙居免郢,焉改名之曰福丘」。《清華簡一.保訓》簡6:「言不易實變名」,表示說話不變亂名實。《郭店簡.老子甲》簡18:「道亙(恆)亡(無)名」。《郭店簡.太一生水》簡10:「青(請)昏(問)丌(其)名」。 | ||||||||||||||||||||
后 | 金文表示君主,吳王光鑑:「往矣弔(叔)姬,虔敬乃后,孫孫勿忘。」「后」指吳王光之女叔姬所嫁之蔡國國君昭侯。《書.舜典》:「肆覲東后」孔安國《傳》:「遂見東方之國君」。 《說文》:「后,繼體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厂之。从一口。發號者,君后也。凡后之屬皆从后。」 | ||||||||||||||||||||
向 | 漢帛書用作本義,表示回響,《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簡76:「如景(影)之隋(隨)刑(形),如向(響)之隋(隨)聲」,表示比如影子跟隨着形體,回響跟隨着聲音。 戰國竹簡上部寫作兩「宀」並列,郭店竹簡字形上部似從「北」,可能是為方向的「向」而造的字。下部的「口」又加一點飾筆變為「甘」。古璽文字或加兩短橫為飾筆,使字形較為勻稱。 甲骨文用作地名,《英》2543:「王田向,往來亡(無)災。」表示王在向地打獵,往返都沒有災害。《屯南》2163:「于向。」《詩.小雅.十月之交》:「作都于向。」在今河南濟源南。 金文用作人名,弔向父簋:「弔(叔)向父禹」,張世超認為「禹」是名,「向父」是字。 戰國竹簡通假為「鄉」,表示鄉里,《郭店楚簡.語叢四》簡10-11:「匹婦禺(愚)夫,不智(知)丌(其)向(鄉)之小人、君子。」《郭店楚簡.老子乙》簡16-17:「攸(修)之向(鄉),丌(其)德乃長;攸(修)之邦,丌(其)德乃奉(豐)。」 又通假為「卿」,表示卿相,《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2:「大夫向(卿)使(士)」,「大夫」、「卿士」都是古代的執政大臣。 戰國陶文用作人名,《古陶文孴錄》7.2:「陳向」,即《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之「田常」,是田乞之子田成子,是齊簡公、平公的宰相。 許慎認為「向」象向北之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从宀,从口。《詩》曰:『塞向墐戶』。」何琳儀指出口與窗無關,故此說可疑。 | ||||||||||||||||||||
旨 | 一說「旨」從「人」、從「口」或「甘」(口中有一點◎表示味道甘甜),會人口所好,有甘美的意思。小篆從「甘」,「匕」聲。季旭昇認為甲金文所從的當為「人」而非「匕」,理由有二:第一,甲骨文「匕」之典型寫法,未見於甲骨文「旨」所從的部件。第二,金文後來的旨字從「千」,而「千」本從「人」分化而得,這可作為「旨」上部當從「人」的旁證。按「人」形訛變為「千」形未見於甲骨文,很可能是後來的人誤解了「旨」所從的「匕」為「人」形,才把「旨」訛寫作從「千」。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假借為「𪊨」,是一種野獸。《合集》10307:「隻(獲)鹿百六十二……旨(𪊨)一」。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美味,殳季良父壺:「用盛旨酉(酒)。」「旨酒」即美酒。《詩.小雅.桑扈》:「兕觥其觩,旨酒思柔。」鄭玄箋:「其飲美酒,思得柔順。」《詩.小雅.頍弁》:「爾酒既旨,爾殽既嘉。」《孟子.離婁下》:「禹惡旨酒而好善言。」上曾大子鼎:「多用旨食。」「旨食」即美食。又通假為「詣」,表示造訪,盠駒尊:「王親旨(詣)盠」,表示王親到盠處(郭沫若)。又用作人名,「者旨於賜」即是越王鼫與,緩言之為「者旨於賜」,急言之則為「鼫與」(林澐)。 戰國竹簡假借為「祁」,表示大,《郭店楚簡.緇衣》簡10:「晉冬旨滄」。《小爾雅.廣詁》:「祁,大也。」《禮記.緇衣》:「資冬祁寒」。「滄」表示寒,「祁寒」即大寒、極寒,表示到了冬天非常寒冷。又通假作「示」,表示指示,《郭店楚簡.緇衣》:簡41-42引《詩》云:「人之好我,旨我周行。」《毛詩.小雅.鹿鳴》作「示我周行」,即向我指示至道、大道(屈萬里)。又通假為「嗜」,《郭店楚簡.尊德義》簡25-26:「不以旨(嗜)谷(欲)害其義」,「嗜欲」表示嗜好和欲望。 | ||||||||||||||||||||
冶 | 「口」旁應為飾筆,「刀」旁或訛作人形。秦漢文字「口」上之「刀」旁訛變為「厶」形,故聲化為從「台」。 金文表示冶鑄工匠,金屬器物的鑄造者,四年昌國鼎:「冶更所為」。又用作人名,蘇冶妊盤:「蘇冶妊乍虢妃魚母般(盤)」。 《說文》:「銷也。从仌台聲。」段玉裁注:「銷者,鑠金也。仌之融如鑠金然,故鑪鑄亦曰冶。」 | ||||||||||||||||||||
君 | 甲骨文有「多君」一詞,如《合集》24132:「多君弗言。」一說以為讀為「多尹」,與「多臣」、「多公」義同,為殷之職官名。陳夢家以為「多君」指諸侯國首領,姑備一說。 金文「君」亦與「尹」義同,指君主所倚重的官吏,內史龏鼎:「朕天君其萬年。」唐蘭認為「金文習見天君,即大君,而天尹鈴及作冊大鼎並作天尹,即大尹也,春秋時宋尚有大尹,當是其遺制矣。」《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杜預注:「大尹,近官有寵者。六卿因之以自通達於君。」又,「君」可指國君,中山王方壺:「適曹(遭)郾(燕)君子徻不顧大宜(義)」,子徻即燕國國君子噲。「君」用作動詞,指君臨、主宰,晉姜鼎:「余隹司(嗣)朕先姑君其國」,指國君夫人繼承其先姑,與國君同時君臨其國(陳連慶)。金文「君」亦用作職官名、人名,或用作封地領主、諸侯的稱呼,或用作貴族男子的通稱,或用作父母先輩的敬稱。 戰國文字「君」指君主,《上博竹書一.緇衣》簡2:「則君不疑丌(其)臣,臣不或(惑)於君。」戰國竹簡常見「君子」一詞,如《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詩》曰:『幾(愷)俤(悌)君子,民之父母。』」意指《詩經》上說:「和樂平易的君子,是人民的父母。」(季旭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