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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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腳朝向洞穴,表示人來到和進入洞穴,本義是到來,與「」相反。
甲骨文的「」字從「」(或「」)從「」(象腳趾向下的腳),金文則從「」從「」。「」或「」象洞穴,古人穴居,「」字象腳朝向洞穴,表示人來到和進入洞穴,與「」的意思相反。「」是「𢓜」的初文,本義是來到。《方言.一》:「𢓜,至也。」《方言.二》「𢓜,來也。」(裘錫圭) 甲金文或從「」旁,表示在道路的旁邊。由外而至到訪家中的稱為「」,參見「」。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來到,卜辭「各雨」即雨水到來,「各雲」即雲朵飄來。《合集》33348:「大水不各」。《合集》24756:「今日有各雨」。《合集》21022:「各云不其雨」。
金文也表示來到,曶壺:「王各于成宮」,表示王來到成宮。㝬鐘:「用卲各不(丕)顯且(祖)考、先王。」「卲各」即「招各」,表示招請先公先王的靈魂到來(郭沫若)。「卲各」文獻作「昭假」,「」是「」的假借字,《說文》:「徦,至也。」《詩.魯頌.泮水》:「允文允武,昭假烈祖。」金文表示來到的「」又以音近的「」、「」表示。
」、「𢓜」字「進入」之義古書多借「」、「」字表示。《爾雅.釋詁》:「格,至也。」又《釋言》:「格,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孔安國傳:「格,來。」《儀禮.士冠禮》:「孝友時格,永乃保之。」鄭玄注:「格,至也。」《禮記.月令》:「(孟夏)行春令,則蝗蟲為災,暴風來格。」鄭玄注:「格,至也。」《易.家人》:「王假有家。」《詩.商頌.玄鳥》:「四海來假,來假祁祁。」鄭玄箋:「假,至也。」
」後多被借用作指示代詞,即「各自」、「各人」的「」。戰國竹簡和漢帛書表示各自,《睡虎地秦簡.語書》簡1:「古者,民各有鄉俗。」《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35:「人各食其所耆(嗜)」。《馬王堆.老子乙本》第232行:「各復歸於其根,曰靜。」
《說文》:「各,異辭也。从口,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
甲金文「」象器皿、蓋子相合,本義是相合,引申為聚合。
甲金文「」從「𠓛」從「」,象器皿、蓋子相合之形(朱芳圃),本義是相合,引申為會合、聚合。部分甲骨文於「𠓛」和「」中間加上一短橫或一象「」字的部件,猶如盒子中收藏的物品。戰國文字下部的「」形訛變為「」。
」字的構形釋義有多種說法。林義光、徐中舒以為象二物(按:徐中舒以為象器蓋)相合之形,徐氏又指出「」是「」的初文,引申而有會合之義。《說文》:「合,合口也。从亼从口。」
應特別注意的是「」字上面的部件是「𠓛」,而非象「倒口」的「」。二者如相混,或會得出以為「」字指二口對答,並以之為「」的初文之議(如高鴻縉)。參見「𠓛」,參見「」,參見「」。
甲骨文表示會合,《屯南》2350:「王其以眾合右旅」,意謂商王使民眾會合右旅。
金文表示符合,秦公鐘:「卲(昭)合皇天」,即配合皇天,指三公之德相配皇天而合於天命(馬承源)。又通假為「」,五年琱生簋:「隹(唯)五年正月己丑,琱生又(有)事,召來合(會)事」,意謂五年正月己丑那天,琱生發生了獄訟之事,召伯虎來處理此事。又通假為「」,陳侯因[次月]敦:「合(答)揚厥德」。
戰國竹簡表示會合,《郭店簡.老子甲》簡19:「天地相合也,以逾(降)甘露。」意謂天地陰陽之氣相合,就會降下甘露(劉釗)。又通假為「」,表示回答、對答,《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孔子合(答)曰」。
甲金文從「」從「」,「」象斧鉞,代表權威、尊貴,引申表示吉祥。
甲骨文有兩種字形,第一種字形從◎從「」,上部象形不明,一說象勾兵,即青銅戈,有堅固之意(于省吾),一說象玉圭之形(勞榦、李學勤),玉為祭品,為祥瑞之物,故「」有祥瑞之意。第二種字形從「」從「」,「」象斧鉞之形。古代玉斧用作禮器,是王權、軍權的象徵,由部族酋長擁有,故「」從「」引申有吉祥之意。
金文上承甲骨文第二種字形,從「」從「」,早期金文「」仍保留斧形,後期線條化而失斧鉞之形。
甲金文表示吉祥、吉利,井人鐘:「永冬(終)于吉」,師奎父鼎:「用匄眉壽黃耇吉康」。金文又用作人名和紀日名稱,「初吉」即「初干吉日」(王引之),指以十天干來計算,每月第一日至第十日中的任何一天,都可稱為「初吉」。古人以為第一的事物為吉善,因此把第一個干日視為月之吉日(黃盛璋)。「吉金」表示堅硬的青銅,王子午鼎:「擇其吉金」。
《說文》:「吉,善也。从士口。」
甲骨文作從「」從「」。裘錫圭認為「」可讀為「」,大概是筒、桶一類東西的象形字。王子揚把「」直接釋為「」,「」旁可加可不加。
甲骨文作從「」從「」。裘錫圭認為「」可讀為「」,大概是筒、桶一類東西的象形字。王子揚把「」直接釋為「」,「」旁可加可不加。「」的左右豎筆筆勢對稱。如果豎筆筆直,則兩側豎筆都筆直;如果豎筆作微向外側屈曲,則兩側豎筆都作如此彎曲。而「」則是左右豎筆不對稱,二字的形體有別,參見「」。(寇占民、王子揚)
西周早期天亡簋和凡尊也有「」字。前者孫常敘已釋為「」。後者王子揚認為也是「」字,此尊可以改稱為「同尊」。金文「」多從「」從「」。簡帛文字構形相同。小篆訛為從「𠔼」從「」,隸楷書本之,寫作「」。
甲骨文表示會同、連同。如《合集》11171正+11176:「貞:乎(呼)同多沚。」卜問是否會同沚族內部的族長們。又如《合集》32730:「將兄丁同父乙。」意謂連同兄丁、父乙一起進行將祭。(王子揚)「」也是「」的簡省,如《合集》13874正甲:「肩同(興)㞢(有)疾。」「」表示起,意謂疾病有起色,病情好轉。(蔡哲茂、王子揚)
金文「」也表示會同。如天亡簋:「乙亥,王又(有)大豐,王同三方。」又表示齊同,如[妾子]𧊒壺:「馭右和同,四𩡶汸汸。」
」還表示相同、一樣的。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同罪異罰,非刑也。」《清華貳.繫年》簡24:「以同生(姓)之古(故),必內(入)。」
」又表示使之相同、統一。如《國語.周語上》:「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呂氏春秋.仲春》:「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桶,正權概。」
」表示共同、一起。如《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08「父子同居」即父子居住在一起。《韓非子.說林上》:「同事之人,不可不審察也。」
」表示跟隨、附和。如《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第二個「」表示附和。又如《孟子.盡心下》:「同乎流俗,合乎汙世。」
甲金文從「」從「」,表示黑夜中彼此看不見,所以說出自己的名字,以顯示身份,幫助辨認(許慎)。本義是自己說出自己的名字,即「自名」,後用來表示名字。
甲金文從「」從「」,表示黑夜中彼此看不見,所以說出自己的名字,以顯示身份,幫助辨認(許慎)。本義是自己說出自己的名字,即「自名」,後用來表示名字。《說文》:「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甲骨文用為地名,《乙》3290:「才(在)名」。
金文表示命名,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意謂我幫它取名,名為「少虡」。又讀為「」,表示鑄造或刻寫銘文,鼄公華鐘:「慎為之名(銘)」,意謂謹慎地為它鑄上銘文。《禮記.祭統》:「夫鼎有銘,銘者,名也。」
戰國竹簡表示名字、名稱,《清華簡一.楚居》簡9:「徙居免郢,焉改名之曰福丘」。《清華簡一.保訓》簡6:「言不易實變名」,表示說話不變亂名實。《郭店簡.老子甲》簡18:「道亙(恆)亡(無)名」。《郭店簡.太一生水》簡10:「青(請)昏(問)丌(其)名」。
」字金文始見於春秋晚期,本義是君主。
」字金文始見於春秋晚期,字形向右的為「」,向左的是「」字,這種分別是在金文中才出現,而甲骨文向左向右無別,故唐蘭認為「」、「」古本同形,李孝定亦認為「」、「」一字。此外,甲骨文后字又以「」表示(王國維)。參見「」、「」。
金文表示君主,吳王光鑑:「往矣弔(叔)姬,虔敬乃后,孫孫勿忘。」「」指吳王光之女叔姬所嫁之蔡國國君昭侯。《書.舜典》:「肆覲東后」孔安國《傳》:「遂見東方之國君」。
《說文》:「后,繼體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厂之。从一口。發號者,君后也。凡后之屬皆从后。」
甲金文從「」從「」,「」象房屋,表示在屋子裏用口發出聲音,產生回響,是「」的初文(裘錫圭),後假借為方向之「」。
甲金文從「」從「」,「」象房屋,表示在屋子裏用口發出聲音,產生回響,是「」的初文(裘錫圭),後假借為方向之「」。
漢帛書用作本義,表示回響,《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簡76:「如景(影)之隋(隨)刑(形),如向(響)之隋(隨)聲」,表示比如影子跟隨着形體,回響跟隨着聲音。
戰國竹簡上部寫作兩「」並列,郭店竹簡字形上部似從「」,可能是為方向的「」而造的字。下部的「」又加一點飾筆變為「」。古璽文字或加兩短橫為飾筆,使字形較為勻稱。
甲骨文用作地名,《英》2543:「王田向,往來亡(無)災。」表示王在向地打獵,往返都沒有災害。《屯南》2163:「于向。」《詩.小雅.十月之交》:「作都于向。」在今河南濟源南。
金文用作人名,弔向父簋:「弔(叔)向父禹」,張世超認為「」是名,「向父」是字。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鄉里,《郭店楚簡.語叢四》簡10-11:「匹婦禺(愚)夫,不智(知)丌(其)向(鄉)之小人、君子。」《郭店楚簡.老子乙》簡16-17:「攸(修)之向(鄉),丌(其)德乃長;攸(修)之邦,丌(其)德乃奉(豐)。」
又通假為「」,表示卿相,《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2:「大夫向(卿)使(士)」,「大夫」、「卿士」都是古代的執政大臣。
戰國陶文用作人名,《古陶文孴錄》7.2:「陳向」,即《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之「田常」,是田乞之子田成子,是齊簡公、平公的宰相。
許慎認為「」象向北之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从宀,从口。《詩》曰:『塞向墐戶』。」何琳儀指出口與窗無關,故此說可疑。
甲金文從「」從「」,匕象匙或勺子,會以匙子把食物放進嘴裏(吳式芬、李孝定、何琳儀、沈培),本義是美味。
甲金文從「」從「」,匕象匙或勺子,會以匙子把食物放進嘴裏(吳式芬、李孝定、何琳儀、沈培),本義是美味。《說文》:「旨,美也。从甘,匕聲。凡旨之屬皆从旨。𣅌,古文旨。」
一說「」從「」、從「」或「」(口中有一點◎表示味道甘甜),會人口所好,有甘美的意思。小篆從「」,「」聲。季旭昇認為甲金文所從的當為「」而非「」,理由有二:第一,甲骨文「」之典型寫法,未見於甲骨文「」所從的部件。第二,金文後來的旨字從「」,而「」本從「」分化而得,這可作為「」上部當從「」的旁證。按「」形訛變為「」形未見於甲骨文,很可能是後來的人誤解了「」所從的「」為「」形,才把「」訛寫作從「」。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假借為「𪊨」,是一種野獸。《合集》10307:「隻(獲)鹿百六十二……旨(𪊨)一」。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美味,殳季良父壺:「用盛旨酉(酒)。」「旨酒」即美酒。《詩.小雅.桑扈》:「兕觥其觩,旨酒思柔。」鄭玄箋:「其飲美酒,思得柔順。」《詩.小雅.頍弁》:「爾酒既旨,爾殽既嘉。」《孟子.離婁下》:「禹惡旨酒而好善言。」上曾大子鼎:「多用旨食。」「旨食」即美食。又通假為「」,表示造訪,盠駒尊:「王親旨(詣)盠」,表示王親到盠處(郭沫若)。又用作人名,「者旨於賜」即是越王鼫與,緩言之為「者旨於賜」,急言之則為「鼫與」(林澐)。
戰國竹簡假借為「」,表示大,《郭店楚簡.緇衣》簡10:「晉冬旨滄」。《小爾雅.廣詁》:「祁,大也。」《禮記.緇衣》:「資冬祁寒」。「」表示寒,「祁寒」即大寒、極寒,表示到了冬天非常寒冷。又通假作「」,表示指示,《郭店楚簡.緇衣》:簡41-42引《詩》云:「人之好我,旨我周行。」《毛詩.小雅.鹿鳴》作「示我周行」,即向我指示至道、大道(屈萬里)。又通假為「」,《郭店楚簡.尊德義》簡25-26:「不以旨(嗜)谷(欲)害其義」,「嗜欲」表示嗜好和欲望。
金文從「」從「」從「」,或加從「」,兩點當為「」字,象圓形金餅之形,會以火鎔鑄、冶煉金器(刀)之形,本義是冶鑄、銷金製器。
金文從「」從「」從「」,或加從「」,兩點當為「」字,象圓形金餅之形,會以火鎔鑄、冶煉金器(刀)之形,本義是冶鑄、銷金製器。
」旁應為飾筆,「」旁或訛作人形。秦漢文字「」上之「」旁訛變為「」形,故聲化為從「」。
金文表示冶鑄工匠,金屬器物的鑄造者,四年昌國鼎:「冶更所為」。又用作人名,蘇冶妊盤:「蘇冶妊乍虢妃魚母般(盤)」。
《說文》:「銷也。从仌台聲。」段玉裁注:「銷者,鑠金也。仌之融如鑠金然,故鑪鑄亦曰冶。」
從「」從「」,「」亦為聲符。「」象以手持杖,表示有權者及治事者。
從「」從「」,「」亦為聲符。「」象以手持杖,表示有權者及治事者,卜辭中「」、「」字互用。參見「」。《說文》:「君,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𠱭,古文象君坐形。」以「」訓「」屬聲訓。另,許慎以「」表示發令之意,但甲骨、周初金文「」、「」互用,「」字或為飾筆。
甲骨文有「多君」一詞,如《合集》24132:「多君弗言。」一說以為讀為「多尹」,與「多臣」、「多公」義同,為殷之職官名。陳夢家以為「多君」指諸侯國首領,姑備一說。
金文「」亦與「」義同,指君主所倚重的官吏,內史龏鼎:「朕天君其萬年。」唐蘭認為「金文習見天君,即大君,而天尹鈴及作冊大鼎並作天尹,即大尹也,春秋時宋尚有大尹,當是其遺制矣。」《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杜預注:「大尹,近官有寵者。六卿因之以自通達於君。」又,「」可指國君,中山王方壺:「適曹(遭)郾(燕)君子徻不顧大宜(義)」,子徻即燕國國君子噲。「」用作動詞,指君臨、主宰,晉姜鼎:「余隹司(嗣)朕先姑君其國」,指國君夫人繼承其先姑,與國君同時君臨其國(陳連慶)。金文「」亦用作職官名、人名,或用作封地領主、諸侯的稱呼,或用作貴族男子的通稱,或用作父母先輩的敬稱。
戰國文字「」指君主,《上博竹書一.緇衣》簡2:「則君不疑丌(其)臣,臣不或(惑)於君。」戰國竹簡常見「君子」一詞,如《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詩》曰:『幾(愷)俤(悌)君子,民之父母。』」意指《詩經》上說:「和樂平易的君子,是人民的父母。」(季旭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