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廾 (主部件) 共 33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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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 | 一說奏字的甲骨文從廾從夲,字象兩手(廾)持繁飾的植物類器具(夲)。篆文將中間的「夲」形變為「屮」和「夲」。學者釋「奏」,或以為與祭禮有關(如饒宗頤、貝塚、池田、趙誠等),或以為用作樂舞之義(屈萬理)。二說並不衝突,祭禮中有樂舞並不奇怪,有學者即以為是以樂舞祁求之祭(李孝定、徐中舒、趙誠)。《說文》訓「奏」曰︰「奏進也。」許說當為引申義︰由演奏歌舞以祁禱、祭祀,引申為奏進。 另有學者不採以上諸說,而以為奏字構形實象雙手(廾)取桼(即木汁)。取桼者均以管收聚木汁,「奏」字由此可會「聚」、「會」、「合」之意。其字初義當是收聚木汁,後引申為一般的聚集之意。卜辭中祈雨之祭有「舞」,又稱「奏舞」,即聚集而舞。若此說成立,則「奏」當是「湊合」之「湊」的初文。另外,卜辭中「奏」又用作祭名。(參姚孝遂)參見「桼」。 | |||||||||||||||||||||||||||||||||
奐 | 「奐」在古書中多表示眾多、盛大。《玉篇.廾部》:「奐,眾多也。」如《禮記.檀弓下》:「美哉輪焉!美哉奐焉!」鄭玄注:「輪,輪囷,言高大。奐,言眾多。」《大戴禮記.四代》:「君先眇而後善,中備以君子言,可以知古,可以察今,奐然而興民壹始。」王聘珍解詁:「奐然,盛貌。」 「伴奐」形容閒適自在之貌。如《詩.大雅.卷阿》:「伴奐爾游矣,優游爾休矣。」鄭玄箋:「伴奐,自縱弛之意也。賢者既來,王以才官秩之,各任其職,女則得伴奐而優游,自休息也。」 「奐奐」表示華麗、光彩鮮明,後寫作「煥」。如唐代丘光庭〈補新宮〉:「奐奐其宮,禮樂其融。」 | |||||||||||||||||||||||||||||||||
弇 | 《墨子.耕柱》:「是猶弇其目而祝於叢社也。」「弇其目」即掩蓋眼睛。意謂猶如掩蓋眼睛到叢林裏的神社祝禱。 金文從「廾」從「合」從「甘」,見於中山王鼎,有深的意思(參李學勤),《呂氏春秋.孟冬紀》:「其器宏以弇。」高誘注:「宏,大;弇,深。」《呂氏春秋.仲冬紀》:「君子齋戒,處必弇。」高誘注:「弇,深邃。」 | |||||||||||||||||||||||||||||||||
振 | 金文從「廾」,「辰」聲,「廾」象兩手之形,「辰」是相當於「耨」一類的農具,用以除草,字象雙手持農具,疑表示整理田地。引申有整頓之意。 金文表示整頓,中觶:「王大省公族于庚,振旅。王易(賜)中馬。」「振旅」即整頓軍隊。《左傳.隱公五年》:「入而振旅」杜預注:「振,整也。」 《說文》:「振,舉救也。从手辰聲。一曰奮也。」 | |||||||||||||||||||||||||||||||||
朕 | 甲骨文用作第一人代詞,通常為商王的自稱,又用作方國名。金文表示送女出嫁,後作「媵」,毛弔盤:「毛弔朕(媵)彪氏孟姬寶般(盤)」。黃仲匜:「黃仲自乍朕(媵)也(匜)」。又用作第一人稱代詞,作定語。彔伯簋:「用作朕皇考釐王寶尊簋。」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又用作人名。 馬王堆漢帛書「朕」讀為「勝」。《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敬朕(勝)怠,敢朕(勝)疑」,《馬王堆.老子乙本》:「水之朕(勝)剛也,弱之朕(勝)強也。」 《說文》:「朕,我也。闕。」段玉裁注:「戴先生曰:舟之縫理曰朕,故札續之縫亦謂之朕,所以補許書之佚文也。本訓舟縫,引伸爲凡縫之偁。凡言朕兆者,謂其幾甚微。如舟之縫,如龜之坼也。」 | |||||||||||||||||||||||||||||||||
秦 | 金文或只從一「禾」,或省去象雙手形的「廾」。一說「秦」是禾名,許慎認為秦國的土地適宜種植禾,故取禾名為國名。《說文》:「秦,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从禾,舂省。一曰:秦,禾名。𥠼,籒文秦从秝。」 甲骨文借用為地名、人名。又疑用為祭名。 金文用作國名,𠫑羌鐘:「征秦」,指征討秦國。秦王鐘的「秦王」、秦公鐘的「秦公」都是秦國國君。秦公簋:「保業(䢃)氒〈又─有〉秦」,表示保佑輔助秦國。又用作人名,洹秦簋:「洹秦乍(作)且(祖)乙寶𣪕(簋)」。 戰國竹簡用作國名,《清華簡二.繫年》簡39:「秦晉焉始會好,穆(勠)力同心。」又讀為「溱」,鄭國河流名,《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9:「〈涉秦(溱)〉丌(其)絕撫而士」,表示〈涉溱〉(即《詩.鄭風.褰裳》)一詩講述士人斷絕不合義理的安撫,而做士人應做的事。 | |||||||||||||||||||||||||||||||||
索 | 金文從「素」從「廾」,「素」是聲符。 甲骨文表示選擇,如「索牛」即選擇牛,又用作族氏名,還表示索求、索取(參施謝捷)。金文假借為「素」,表示白色,□白壺蓋:「素絲束」。又表示簡樸、無紋飾,師克盨:「素戉(鉞)」。 《說文》:「索,艸有莖葉,可作繩索。从𣎵、糸。杜林說:𣎵亦朱木字。」《說文》:「𦅽,素屬。从素,𠬞聲。」 | |||||||||||||||||||||||||||||||||
舁 | 請注意此中的「𦥑」並非臼齒的「臼」,而是兩隻手並舉之形,故字的下面應不相連。 上面兩手與下面兩手(廾)合共四手,象並舉之形。一說象(二人)上面兩手與下面兩手互相交付之形,是給與之「與」的初文。 舁後來成為許多字的組成部件。參見「與」,參見「興」,參見「輿」。參見「𦥑」。參見「廾」。 | |||||||||||||||||||||||||||||||||
送 | 中山王圓壺字中的兩橫畫是飾筆。金文釋讀為「朕」,表示我的,中山王圓壺:「隹(唯)送(朕)先王。」(參張政烺) | |||||||||||||||||||||||||||||||||
舂 | 「臼」象舂搗穀物用的器皿,用石或木製成,中間凹下。古人把穀物置於臼中,兩手(廾)持棍棒或杵自上而下擊打,以去皮殼,或把穀米碎成粉末。《說文》:「舂,擣粟也。從廾持杵臨臼上。午,杵省也。古者雝父初作舂。」徐鍇《說文解字繫傳》作「舂,擣米也。」 甲骨文「凵」形或以「口」形代替,表示中間凹的器皿之意同。戰國文字或省去象雙手形的「廾」,參見《古陶文匯編》5.205。 甲骨文用為地名。金文用為人名。 簡帛文字用作本義,《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45背1:「舂臼」,指舂米用的臼。《馬王堆.五十二病方》第73行:「取杞本長尺,大如指,削,舂木臼中,煮以酒」,指拿一尺長的杞本,如手指般大,切開,在木臼裏舂搗,然後用酒煮。 又用作刑罰、刑徒名,《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32:「隸臣妾繫城旦舂,去亡,已奔,未論而自出,當治(笞)五十,備繫日。」意謂隸臣妾在服城旦、舂這兩種勞役時逃亡,或已經出走,尚未論處而自首,應笞打五十,仍拘繫直至滿期。《漢書.惠帝本紀》:「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應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婦人不豫外徭,但舂作米。」「舂」是施於婦人的刑罰,古時對婦人不設在外的徭役,改罰以舂搗穀米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