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機會平等
性騷擾涉及不適當地使用權力,通常發生於不對等的關係中。包括大學在內的組織少不免有其等級制度(例如老師-學生,上司-下屬),但等級制度不應與性別有關及絕不可被濫用。大學致力推動各社會團體間(特別是不同性別成員)的互相尊重,儘量減少不對等關係所產生的不公平情況。不同崗位的成員需反省本身文化上先入為主概念及做法,積極的做法包括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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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在教室裡,教員(包括助教)應避免使用一些貶低別人或將兩性角色定型化的評述。同樣,當管理人員督導下屬,職工對其同事,以及學生與同輩在日常交往或參與學生活動時,亦應儘量避免使用這些帶有性別歧視的評論。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性別歧視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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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描述女性為性對象,或假定女性比較沒有事業心; | |
ii) | 對男性或女性的才能局限於某個學科或某種工作,或抱有成見或性別定型的看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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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導師/主管人員應不論性別平等看待其學生/下屬,學生亦應如是對待同輩,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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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在小組討論時,公平地考慮不同性別的學生/僱員/同輩的意見; | |
ii) | 以同等關注回應不同性別人士的意見;及 | |
iii) | 給予不同性別的人士平等表達意見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