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鼎 (包括子部件) 共 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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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金文從「」從「」,表示用刀在鼎上刻畫文字,作為法則。本義是法則。
金文從「」從「」,表示用刀在鼎上刻畫文字,作為法則。本義是法則。《左傳.昭公六年》:「鄭人鑄刑書」,杜預注:「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字至今保留這一原義,但也被假借為虛詞的「」。《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𠟻,古文則。𠞋,亦古文則。𠟭,籒文則从鼎。」
戰國竹簡「」往往寫作「」,為小篆所本。今天「」字中的「」其實是古文字「」的訛寫。竹簡「」形或簡為「」形,下加二橫為簡化符號。
金文表示使遵守法則,師詢簋:「不(丕)顯文武,膺受天令(命),亦則殷民。」意謂顯赫的周文王、武王,承受天命,使殷商遺民遵守周朝的法則。又用作連詞,中山王方壺:「辭禮敬則賢人至」。又表示鑄刻、記載,𠫑羌鐘:「明則之于銘」,意謂明晰地刻畫在銘文中。
戰國竹簡用作連詞,《郭店簡.五行》簡6:「[不]安則不藥(樂),不藥(樂)則亡(無)惪(德)。」《郭店簡.五行》簡29:「和則樂,樂則又(有)惪(德)。」《郭店簡.尊德義》簡33:「不忠則不信」。《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7:「則民慎於言而謹於行」。《上博竹書二.從政甲》簡7:「不敬則事亡(無)城(成)」。《上博竹書七.武王踐阼》簡14:「敬勝怠則吉」。《清華簡一.耆夜》簡11:「母(毋)巳(已)大藥(樂),則終以康,康藥(樂)而母(毋)忘(荒),是隹(惟)良士之䢍䢍。」
漢帛書通假為「」,《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道原》第170行:「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則(測)也。」
」字假借「」來表示,後來加「」(象卜兆)為意符,專門表示貞卜的「」。
」字假借「」來表示,後來加「」(象卜兆)為意符,專門表示貞卜的「」。《說文》:「貞,卜問也。从卜,貝以爲贄。一曰鼎省聲。京房所說。」
有外國學者指出卜辭「」字並非如《說文》所言是「卜問」的意思,而是校驗、校證、試驗(test)的意思。
早期甲骨文借「」字為「」字,因為「」、「」的讀音十分接近,後來在「」上加上「」,以表示占卜。又「」形之簡化與「」字形近,故後世漸訛為從「」從「」的「」字。
金文有時又用「」字來表示「」,指食器。簡言之、甲骨「」、「」(即寫作「」的「」字)多表示貞卜,而金文「」字多表示食器之「」,亦有用作人名。
」、「」、「」形近易訛,參見「」、「」。
甲金文上從圓形(「」的初文,亦是「」的聲符,以◎表示),下從「」,鼎是古代的食器、祭器,鼎口多是圓的,故置圓形於鼎上,以會圓形之意,本義是圓形(林義光)。圓圈形和「」字都是「」的初文。
甲金文上從圓形(「」的初文,亦是「」的聲符,以◎表示),下從「」,鼎是古代的食器、祭器,鼎口多是圓的,故置圓形於鼎上,以會圓形之意,本義是圓形(林義光)。圓圈形和「」字都是「」的初文。
古文字從「」之字往往訛為「」,為小篆所本。金文上部所從的圓形中間或加一點,訛變為「」,參𨾊弔𣪕。
後來「」用來表示人員,故加「」為意符分化出「」專門表示圓形,「」也是由圓圈變來的。
甲骨文用作地名。金文用作人名,員鼎:「王獸(狩)……王令員執犬」。戰國竹簡讀作「」,表示損傷,《郭店楚簡.老子乙》簡3:「為道者日員(損)」。又通假為「」,表示說,《郭店楚簡.緇衣》簡9:「《寺(詩)》員(云)」,「《詩》云」即「《詩》說」。
漢帛書用作本義,讀為天圓地方之「」,《馬王堆.却穀食氣》第6行:「員(圓)者天也。」
《說文》:「員,物數也。从貝,囗聲。凡員之屬皆从員。𪔅,籒文从鼎。」
金文從「」,「」聲,本義是旁邊。
金文從「」,「」聲,本義是旁邊。金文表示旁側,無叀鼎:「遉(正)側虎臣」,虎臣是周代的武將,「正側虎臣」,又稱「左右虎臣」,表示正將和副將。金文又表示職役名,詢簋「側新」,讀作「鍘薪」,指薪樵砍柴之類的賤役。
《說文》:「旁也。从人則聲。」段玉裁注:「不正曰仄,不中曰側。」
金文從「」,「」聲,與《說文》「」的古文相合。本義是功勞、功勛。
金文從「」,「」聲,與《說文》「」的古文相合。「」和「」古音相近。「」的本義是功勞、功勛。《說文》:「勳,能成王功也。从力,熏聲。勛,古文勳从員。」例子如如戰國晚期中山王方壺:「天子不忘其有勛。」《文選.班孟堅〈東都賦〉》:「勛兼乎在昔,事勤乎三五。」
金文從「」,「」聲,表示極、盡,後常表示測量。
金文從「」,「」聲,表示極、盡,後常表示測量。上曾大子鼎:「用孝用亯,既龢無測。」「無測」即無盡之意,表示調和祭祀父母的酒食無有休止(參孫敬明等)。《說文》:「測,深所至也。从水則聲。」《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測土深。」鄭玄注:「測,猶度也。」
」可表示猜度。《禮記‧少儀》:「毋測未至。」鄭玄注:「測,意度也。」
」還表示水的深度。《爾雅‧釋言》:「潛深,測也。」郭璞注:「測,亦水深之別名。」
」甲金文象三足兩耳的圓鼎,是古代煮食、盛載食物用的器皿,甲骨文常借用為貞問之「」。
」字甲金文象鼎形,由於鼎的種類繁多,因此字形也有各種寫法。春秋時期「」字上部漸漸接近「」形,《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澤,螭魅蝄蜽,莫能逢之,以協承天休。《易》卦:巽木於下者爲鼎,象析木以炊也。籒文以鼎爲貞字。凡鼎之屬皆从鼎。」古「」、「」、「」字形相近,參見「」、「」、「」。
」的下部本來不構成獨立部件,戰國文字為了較容易記憶,故寫作「」形。另亦有以兩畫省略「」字下部的字形,參見《郭店簡.老子甲》簡35。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31000:「新異鼎」,指新鑄的優異的鼎(劉興隆)。另,字又用作動詞,或指以鼎盛載,《合集》30997:「其鼎用三玉、犬、羊。」甲骨文常見「鼎龍」一詞,《合集》6484正:「鼎龍。」于省吾以為「」讀作「」,指現在;「」讀作「」,指寵祐,全句指現在能得上天之寵祐。
金文用作本義,毛乍寶鼎:「毛乍(作)寶鼎。」羕陵公戈:「獻鼎之歲。」另,金文「」或用作「」,利𣪕:「珷征商,隹(唯)甲子朝,歲鼎(貞)克䎽(聞),夙又(有)商。」「歲貞」指歲星正在其位,屬一種吉兆,利於征伐。銘文全句指武王征伐商國,甲子日的早晨,能夠聽聞歲星正在其位,迅速佔有了商地(王輝)。張政烺認為利𣪕文例「」用作「」,指歲星正當南天,姑備一說。金文「」又用作人名,鼎乍父乙甗:「鼎乍(作)父乙尊彝。」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包山楚簡》簡254:「一鼎。」另,字又用作「」,《郭店簡.老子甲》簡35:「勿(物)壯鼎(則)老。」
金文從「」從「」,「」是聲符。從「」有傷害之意。
《書.舜典》:「𡨥賊姦宄。」孔安國《傳》:「殺人曰賊。」《說文》:「賊,敗也。从戈則聲。」
金文表示傷害、加害,散氏盤:「余有散氏心賊,則鞭千罰千」。「心賊」即「賊心」,表示有加害之心。《史記.衛康叔世家》:「為武庚未集,恐其有賊心。」
金文從「」從「」,「」是聲符,「」旁所從的「」和「」旁字形都有訛變。金文讀作「」,《廣雅.釋詁》:「貞,正也。」無叀鼎:「遉(貞)側虎臣」,「貞側」意思同「正側」,「正側」指正面和側面,泛指前後左右(參馬承源)。
」後世同「」字,《洪武正韻.敬韻》:「遉,邏候也,廉視也,探伺也。亦作偵。」
金文從「𨸏」,「」聲,本義是從高處掉下、墜落。
金文從「𨸏」,「」聲,「」象高山之形,是「」的意符,本義是從高處落下、墜落。《說文》:「隕,從高下也。从𨸏員聲。《易》曰:『有隕自天。』」
金文引申表示喪失,中山王鼎:「憚憚𢢜𢢜,恐隕社稷之光。」
」可表示毀壞、敗壞。《管子‧中匡》:「古之隳國家隕社稷者,非故且為之也。」
」也可表示失去、喪失。《詩‧大雅‧綿》:「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